《国务院2025年度立法工作计划》明确的 立法项目及负责起草的单位 一、拟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的法律案(16件) 1.国家发展规划法草案(国家发展改革委起草) 2.对外贸易法修订草案(商务部起草) 3.监狱法修订草案(司法部起草) 4.医疗保障法草案(国家医保局起草) 5.社会救助法草案(民政部、财政部起草) 6.耕地保护和质量提升法草案(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起草) 7.食品安全法修正草案(市场监管总局起草) 8.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修订草案(金融监管总局起草) 9.招标投标法修订草案(国家发展改革委起草) 10.注册会计师法修正草案(财政部起草) 11.道路交通安全法修订草案(公安部起草) 12.商标法修订草案(国家知识产权局起草) 13.水法修订草案(水利部起草) 14.国家消防救援人员法草案(应急管理部、国家消防救援局起草) 15.中国人民银行法修订草案(中国人民银行起草) 16.金融法草案(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中国证监会、国家外汇局起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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