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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验交流】找一个角度 与读者共振  【转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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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9-22 10:46:56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经验交流】找一个角度 与读者共振


原创 2015-09-21 周琳娜 中国政府采购报


中国政府采购报
微信号 zgzfcgb
功能介绍 源于《中国政府采购报》,广于《中国政府采购报》。集新闻、信息、服务、指导于一体,融热点、焦点、难点、观点于一身。全力打造全国政府采购工作者的沟通平台和心灵家园。

——《不能以一纸“红头文件”遮挡政采的阳光》写作心得


找一个角度 与读者共振.jpg
周琳娜

《不能以一纸“红头文件”遮挡政采的阳光》见报后,接连几天收到了一些业内人士的电话和微信,他们有的对文章表示肯定、有的提出了中肯建议、有的则对报纸寄予厚望——继续给行业带来更多正能量……作为作者,能收到这么多读者的用心反馈,我在感到高兴之余,不禁静下心来思考:究竟什么样的文章才能算好文章?

其实,无论从行文措辞,还是布局结构等方面,这篇文章都算不上好文章。它之所以能受到大家的关注,我认为归根结底是因为它引起了读者的共鸣,让作者与读者共振。

如何让读者产生共鸣,这已是老生常谈。选题要贴近生活、题材要新颖、采访案例要典型……教科书似乎教给了我们足够多的理论知识。但无数次新闻采写实践让我深刻体会到:比采访过程更艰难的是如何选取报道的切入点,以及面对一大堆采访素材,该怎样处理。而回顾这篇文章的采写过程,我想说的是:选择能与读者共振的角度和素材。

2015年5月,全国首例行政垄断诉讼案——斯维尔诉广东省教育厅涉嫌行政垄断案二审开庭。无独有偶,我国东部某省的一起政府采购诉讼案也刚刚结束一审庭审。彼时,这两起不同领域的案件均未当场宣判,它们看似毫无关系,却存在一个共同点:部门规范性文件圈定供货商范围。针对这两起案件,部门内部进行了研究和探讨,确定了选题报道的大致方向。

接手报道任务后,我像往常一样给几个熟悉的业内朋友打了简短电话,在聊天中我了解到,原来“红头文件”指定供应商现象在实践中并不少见,一些部门在开展政府采购活动时,往往以“红头文件”为依据,将“符合相关部门文件规定”作为供应商投标资格之一,这既饱受诟病又让人感到无奈。而在得知广东及东部某省的案件后,朋友们对案件结果表示出了强烈期待。这一 反映让我兴奋起来,既然大家如此期待法院如何认定“红头文件”圈定供应商一事,那我何不以我国首例行政垄断诉讼案为引子,探讨部门规范性文件作为供应商资格条件的合法性。

确定报道的切入点后,我开始正式着手采访。采访过程无需再描述,但值得一提的是,为了让文章更客观和立体,我先后采访了来自监管部门、集中采购机构、社会代理机构、采购人、律师、学者等近20名专家。扎实的采访让我获得了厚厚一沓素材,然而,还没来得及为收获而开心,便陷入了下一阶段的痛苦之中:怎样组织这些素材?

事实上,我们在采访中获得的素材,并非全部能为文章所用。为了作出合理取舍,我认真地“消化”起手中所有的资料和信息,同时对每个人提供的信息和观点进行了归纳。通过这个过程,我梳理出了大家谈得最多也最为关注的几个问题:以部门规范性文件作为供应商资格条件现象本身、这一现象背后的原因、这类现象是否构成“指定供应商”、怎样规避法律风险等。根据这些问题,我明确了文章的基本结构:现象描述、问题探讨,进而呈现当下的应对之策。经过反复的资料梳理和思考过程,哪些素材能引起读者共鸣,哪些该果断舍弃,一目了然,而文章的写作方式也逐渐清晰起来。

距离这篇文章的采写已有一段时间了,但直到今天,依然记得南开大学法学院教授何红锋在采访快要结束时说的一句话:未来,更为公平的市场氛围,值得期待。身为一名年轻的记者,能见证政府采购市场化改革之路何其幸运,今后,希望能用手中的笔,写成更多与读者共振的新闻报道。

(原文刊登于《中国政府采购报》201572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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