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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chenjiche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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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招标] 关于投标保证金80万限额问题,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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侠客

31#
发表于 2013-3-25 16:11:03 |只看该作者
越看越迷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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圣骑士

32#
发表于 2013-3-25 16:35:46 |只看该作者
简单的很,按2%来,不受80限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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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云使者

最爱沙发 金点子奖 招标师徽章

33#
发表于 2013-3-25 16:53:28 |只看该作者
未命名.jpg 看看这个吧
http://bbs.ebnew.com/read.php?tid=84839

80万元限制还是有效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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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手上路

34#
发表于 2013-3-25 17:11:06 |只看该作者
谢谢,学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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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灵王

35#
发表于 2013-3-27 13:02:28 |只看该作者
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九部委新近颁布的法规清理结果(第23号令)中,没有取消工程施工、工程货物投标保证金上限80万元和工程勘察设计招标投标保证金上限10万元的限制,即原来的80万元、10万元上限仍然有效,既要遵守《条例》中部的超过招标项目估算价的2%,还不能超过这里的上限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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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灵王

招标师徽章

36#
发表于 2013-3-27 16:35:41 |只看该作者
不明白为什么在这方面纠结?工程施工招标执行修改后的30号令不就行了?基本是没变啊,也没有违什么法啊?不超过2%和最高80万元,好象没啥矛盾啊,大家不要把简单的问题复杂化啊。。条例规范的是所有招标项目,不特指“工程施工”项目,所以取消80万的上限是正常的,不就是个投标保证金吗?要收那么多干嘛?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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圣骑士

中建担保—专业工程担保供应商

金点子奖

37#
发表于 2013-3-27 17:12:33 |只看该作者
有招标投标保证金超过80万的;这个目前也就是招标方决定保证金多少,但一般至少会是工程项目的2%
专业为企业提供投标,履约,预付款,业主支付等各类工程保函   www.chinabaoh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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骑士

38#
发表于 2013-3-28 11:57:44 |只看该作者
我们执行的是地方保证金政策,按照工程造价的5%-10%收取诚信保证金,几百万的保证金很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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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使者

严谨的学风、求实的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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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
发表于 2013-4-3 12:01:49 |只看该作者

回 学以致用 的帖子

学以致用:
  很遗憾,32号令对30号令就行修订的时,保留了“施工招标的投标保证金最高不得超过80万元”。这与《实施条例释义》(没有法律效力)不一样。我想应该是实操意见较大中,所以这次修订“关照”下各潜在投标人吧。
   强调一下:23号令对30号令关于投标保证金的修改,这与《实施条例释义》(没有法律效力)的本意不一样。我想应该是实操意见较大中,所以这次修改“关照”下各潜在投标人吧。
我只向真理低头,keep walk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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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使者

严谨的学风、求实的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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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发表于 2013-4-3 15:25:26 |只看该作者
《实施条例》第26条关于投标保证金的条款,本人认为立法者的本意是:
  1、是否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取决于招标人意思自治。
  2、强调统一了不得超过招标项目估算价的2%,而不是原30号令的投标总价的2%(不知道大家是否还记得李小林在深圳《实施条例》宣贯班时讲的笑话:某招标项目若要求提交保证是20万元,某投标人投标报价为999万元,不好意思,评标的时候,评标委员会否决了这投标人的投标文件)
  3、强调应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出。
  4、招标人不得挪用投标保证金。
   (题外话:有网友认为这次23号令修改“将投标保证金
提交给招标人
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这修改非常重要,若按照这样理解“招标人不得挪用投标保证金”,招标人说我确实没有挪用投标保证金,因为投标保证交给招标代理机构了,招标代理机构挪用了,“招标代理机构,你为何挪用了投标保证金”。招标代理机构说,法条说“招标人不得挪用投标保证金“,并没有强调招标代理机构不得挪用投标保证金”。

同样的,《招法》第35条:开标由招标人主持,邀请所有投标人参加。若法条不修改为:开标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主持,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邀请所有投标人参加。大家日常工作中,就真的是招标人去主持开标,招标人亲自去邀请所有投标人参加?
显然不是这样的逻辑嘛!

所以,有些法条,对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来说是通用的,在表述上,只要提到招标人就是了,没有必要画蛇添足,脱裤子放屁。

因为,《实施条例》第13条很清楚写了:“招标代理机构代理招标业务,应当遵守招标投标法和本条例关于招标人的规定。”
我只向真理低头,keep walk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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