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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专管员制提升政采管理  【转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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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1-1 17:02:26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济宁:专管员制提升政采管理

政府采购新闻网 时间:2014-10-30 20:49:00 发布:管理员

【摘要】借鉴国外采购官体制,对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项目实行专人管理、专人负责

济宁:专管员制提升政采管理


本报讯 山东省济宁市作为山东省政府采购专管员制度试点市,积极借鉴国外采购官体制,创新实施政府采购专管员制度,对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项目实行专人管理、专人负责的办法。通过对采购人的专业化管理,进一步丰富了该市政府采购专业化、职业化管理的内容,有效提升了政府采购管理水平。

据了解,济宁市财政局要求各预算单位推荐本单位从事财务、行政后勤管理等部门的优秀在职人员作为政府采购专管员,每单位专管员原则上不少于两名,并通过严把“入口关”,确保了采购专管员队伍的专业性和规范性。该市还建立了政府采购专管员数据库,对其实施动态管理,把专管员的姓名、工作单位、所在科室部门、职务或职称、特长以及照片等资料维护到数据库,并将专管员平时办理业务和参加培训情况在数据库里做了记录。政府采购专管员因各种原因发生变动的,其所在单位要及时告知济宁市财政局,办理变更登记、备案手续。截至目前,济宁市市直365个单位设立了567名政府采购专管员。

在职责上,济宁市财政局明确,采购专管员全程参与本单位的政府采购项目运作,主要包括本单位采购项目的可行性论证、政府采购预算编制、采购计划申报、采购方式变更报批、采购文件审核、信息发布、专家抽取、采购合同审查及组织验收、合同备案和采购档案资料保管;有权查阅有关政府采购政策法规、文件等资料,参加政府采购业务交流与培训;依法处理供应商提出的质疑,积极协助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做好投诉处理。同时,采购专管员负责政府采购法规政策在本单位的宣传、贯彻和落实,指导、协调和规范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及时向监管部门反映采购活动中存在的问题,对改进政府采购管理提出合理化建议,规范政府采购行为。“实行政府采购专管员制度,充分发挥了我们在执行政策法规、遵守操作规程、履行责任义务等方面的示范带头作用,工作更加严谨了,工作质量提高了,工作劲头也更足了。”济宁技师学院处长李峰表示,作为政府采购专管员,他既能够全面参与政府采购的全过程,又能参与政府采购的政策制定,自身责任心有了明显加强,参与政府采购专管员学习业务的自觉性也得到了提高。

在监督管理上,济宁市财政局要求,政府采购专管员自觉遵守政府采购有关规定,做到行为规范、办事公正。对限制、排斥潜在投标(报价)供应商或对其实行差别待遇和歧视待遇,将招标项目化整为零或者规避招标,故意刁难、勒索供应商,不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采购合同等行为,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直至撤销专管员资格处分。对与供应商恶意串通、接受贿赂或者获取不正当利益、泄露商业秘密等行为,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和供应商如发现政府采购专管员有上述行为的应及时向济宁市财政局进行举报,济宁市财政局根据调查情况依法进行处理。此外,济宁市财政局还会根据各部门、单位的政府采购执行情况和专管员的工作表现、参加培训和考试情况进行综合评比,每年评选出若干名优秀政府采购专管员,给予通报表彰;对专管员培训后的考试成绩发送其工作单位,以激励专管员提高自身业务能力;对于业务能力较差的进行专门培训;对业务能力差又不参加培训的,及时告知其所在单位,建议更换专管员。济宁市政府采购中心科长张建玲说:通过实行政府采购专管员制度,采购人员业务能力增强了,采购效率大幅提高了,具体政府采购活动也更顺畅了。

据介绍,济宁市财政局坚持不定期对专管员进行业务培训,使他们及时了解最新政策规定,近两年来,对市直预算单位所有专管员进行了两次集中培训,全面增强专管员的用权履责能力。济宁市财政局副局长王玉留介绍,下一步,市财政局还将联合人事部门组织轮番培训,并根据课程设置限定时间组织考试,设定准入门槛。同时,采取集中培训与利用社会资源培训相结合,计划联合市委党校,在领导干部培训时设政府采购培训课程,提高部门单位领导对政府采购的认识。

(赵建国  范志国)

责任编辑:lilei 本文来源:中国政府采购报 第425期2版


保存时间:2014/10/31
原标题:济宁:专管员制提升政采管理 | 中国政府采购新闻网
http://www.cgpnews.cn/articles/238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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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14-11-2 07:37:17 |只看该作者
“济宁专管员”这种做法至少出发点是值得提倡的,管理者或者监管者如果要履好责,与实施者同样对业务熟悉、对法律法规把控准确,是非常必要的,否则很可能“鸡同鸭讲”、“胡搅蛮缠”。进一步说,参照司法职业资格制度,对监管部门、招标人、投标人、评标专家进行一种相对统一的职业资准入,是值得探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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