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的英文原名是A Theory of Incentives in Procurement and Regulation,本可直白地翻译为《采购与规制中的激励理论》,然而译者根据书中的内容以及中外的制度差异,在“采购”前加了“政府”俩字,不仅更加准确,而且产生了两个意外的收获:一是让实践中方兴未艾、理论上嗷嗷待哺的政府采购领域能更多地汲取经济学大师的营养;二是让我们这些政府采购工作者和研究者也能跟着沾点诺贝尔奖的喜气。尽管如此,笔者认为有必要提醒读者朋友两点:第一,书中提到的“政府采购”,是为了与另一个概念“规制”相呼应——“规制”针对的是企业向消费者提供产品和服务的问题,“政府采购”则针对企业向政府提供产品和服务的问题。本书采用统一的框架分析这两个问题。根据作者原意,如果翻译成《如何激励企业更好地为消费者和政府提供产品》可能会更便于普通读者理解。第二,政府采购包括政府与企业的长期合同与短期合同,本书的重点在于长期合同,即对于电信、交通等垄断行业的管制,这与“一锤子”的买卖合同有很大区别,所以期待在书中找到招标方案、评标因素、谈判技巧、询价流程的政府采购从业人员可能会感到失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