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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代表建议修订预算法避免年底突击花钱 【转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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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3-13 10:13:55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人大代表建议修订预算法避免年底突击花钱

     新华网 2012年03月10日 08:23:18 来源: 京华时报  

  【编者按】此次两会上,北京团共提出10份议案,其中,张庆伟一人就拿出了6份议案。

  北京的人大代表关注什么,为国家发展提出哪些建言?即日起本报推出“北京团议案巡礼”报道,帮助读者了解人大代表的关注与诉求。

  ■议案主题

  针对年底“突击花钱”、“突击拨款”等行为,闫傲霜提出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因为现有的预算法明确,不得把本年度的收入和支出转为下年度的收入和支出,不得把下年度的收入和支出列为本年度的收入和支出。这样的话,超收的收入必须在当年支出。她表示,正是现有制度的缺陷形成了备受社会诟病的“突击花钱和突击拨款”现象。

  1.改变超收收入安排使用决策程序。人大对预算超收收入“报告制”改为“报批制”,即动用超收收入追加支出必须先报请人大常委会审批,将超收收入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实现由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合理分配政府、财政部门及人大常委会等之间的预算权。

  2.进一步明确超收收入的使用范围和支出原则。建议将其用途范围调宽,同时明确为硬性规定。用途可规定为除首先用于弥补赤字,应该注重向“三农”、科技、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环境保护等民生方面倾斜,集中财力保障党和国家在经济社会发展中关注的重点领域,更好地让财政收入有效地服务民生和改善民生。

  3.完善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制度。明确规定各级政府设立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的义务,将其纳入预算管理。

  4.强化超收收入的事前事后监督,除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审批监督外,审计部门应加强对超收收入的事前事后监督。

  5.加强与贯彻落实预算法相配套的政策措施的研究和制定,例如细化超收收入的具体使用范围和支出时间要求,建立项目储备制度、后审计制度等。

  ■议案建议

  ■对话

  超收收入脱离监督

  记者:财政超收收入普遍存在吗?

  闫傲霜:1994年税改以来,随着国民经济的快速稳定发展,各级财政收入稳步增长,财政超收收入几乎年年存在,2007年仅中央本级就突破了4000亿元,2011年则达到了14020亿元,财政超收收入规模越来越大,在整个财政收入中所占比例越来越高,这种状况在地方各级财政收入中普遍存在,同时在监督和使用上存在的问题亟待重视和解决。

  记者:超收收入按规定应如何使用?

  闫傲霜:这个问题一直是空白,现行的预算法律制度没有对财政超收收入的使用作出明确规定。现行的预算法第45条对预算中的短收有严格、明确的规定,但缺乏对超收的限制或禁止性规定。

  在安排使用超收收入时,政府只需向人大“报告”而非“批报”,政府及其财政部门在超收收入的审批使用上拥有较大的自由裁量权,这造成超收收入脱离了预算审查和监督,加重政府预算行为的非规范化程度。

  记者:制度上的空缺是否造成“年底突击花钱”现象?

  闫傲霜:现有的条款规定,超收收入不能转入下一年。但实际情况是,超收收入一般要在每年的第四季度收入形势基本明朗后才能安排使用,有的甚至在12月份才以追加支出的形式拨付到预算部门,对于预算单位而言又必须在年底前花掉这些经费,这就形成了备受社会诟病的“突击花钱和突击拨款”现象。

  ■新闻回放

  去年11月媒体披露,湖南省文化厅的一次采购原本1500万元可以完成,最后却以3000万元成交。公众质疑为“只买贵的,不买对的”。

  有关官员的解释是,

  其一,因为“贵一点的东西相对更有质量保证”;其二,是“预算执行的需要”,因为,“如果预算没有执行完,必然会影响到第二年的预算编制”。此说法一出,立即受到网友的质疑。记者文静

    保存时间:2012/3/11
    原标题:人大代表建议修订预算法避免年底突击花钱 - 新华时政 - 新华网
    http://news.xinhuanet.com/politics/2012-03/10/c_122816263.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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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12-3-13 10:16:54 |只看该作者
全国政协委员黄因慧:修订《预算法》遏制突击消费

2012309 10:41   来源: 政府采购信息报   作者:贾静龙   

      

    全国政协委员、江苏省政协副主席 黄因慧

   尽快修订《预算法》 遏制突击消费

    访全国政协委员、江苏省政协副主席黄因慧

    ■ 本报记者 贾静龙 /

    熟悉政府采购的人都知道,每年进入第四季度后,项目数量会比前三个季度增长很多,那时一些集中采购机构会因为工作人员有限而忙得不可开交。可以说,岁末密集采购已成为政府采购业界的一种普遍现象。

    “党政机关并不是非要等到年终岁末才突击花钱,这里面有着深层次的制度根源。全国政协委员、江苏省政协副主席黄因慧对《政府采购信息报》记者表示,解决岁末突击消费问题,一是要建立党政机关预算支出节约奖励机制,二是要尽快修订完善《预算法》及实施条例,促进预算管理科学化。

    节约经费会吃亏

    党中央、国务院历来高度重视节约型政府建设,多次发文要求党政机关厉行节约,严格控制三公经费,严格控制楼堂馆所建设,严格预算支出管理,但各级党政机关年底突击消费问题一直没有得到有效解决。

    黄因慧向记者列举了一组数据,200712月各级政府花费1.2万亿元,200812月花费1.5万亿元,200912月花费2万亿元,201012月花费1.8万亿元。这种现象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政府部门的形象。

    在黄因慧看来,岁末突击消费有其深层次的制度根源。现行的预算管理制度存在一些不合理的地方,比如说对节约经费缺乏激励机制,而且按照现有预算管理制度,财政部门批准预算时一般以上年度经费使用情况为依据,若上年度有结余不仅会被全部收回,还可能致使下一年度预算批准额度有所削减。这样产生的结果就是,节约经费不仅没有好处,而且在某种程度上还会吃亏

    同时,党政机关预算的粗放式管理会导致审查的全面性和细致性不足,经费使用情况缺乏公开透明,使用绩效缺乏有效监督;而预算年度虽然从1月份开始,但各级人大审批一般滞后13个月,这也会导致政府消费集中在后半年。

    完善《预算法》及实施条例

    在分析了岁末突击消费产生的根源后,黄因慧建议,应当尽快修订完善《预算法》及实施条例,促进预算管理科学化规范化,改变现有预算批准以上年度经费使用情况为基准的做法,借鉴国外预算管理办法,细化预算核准和审查,实施以本年度实际经费需求状况为依据的零基预算。

    此外,为了遏制突击消费,还可以考虑设立党政机关预算支出节约奖励机制,积极推进财政预算、决算公开,审查资金使用效率,加强绩效管理,对结余的经费允许跨年度使用13个月。对资金使用效益好的机关单位,下一年度可以适度增加预算,相反则适度核减预算,并将预算管理纳入地方政府领导考核体系,督促各级政府厉行节约,反对资金浪费。

    政府采购信息报2012309日第12872       责任编辑:时开心

    保存时间:2012/3/9
原标题:全国政协委员黄因慧:修订《预算法》遏制突击消费 - 政府采购信息网   
http://www.caigou2003.com/news/interviews/guests/20120309/guests_26437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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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3-13 16:41:11 |只看该作者
[s:56]这种行为不应该出现,想想老百姓年底到处讨薪,然而政府机构却要“突击花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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