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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招标] 为电梯招标中的出现的异常现象纠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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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2-10-11 21:43:00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电梯项目招标,4家投标单位,1家因为未故被拒绝投标,2家投标价格超过最高限价,只剩1家合乎符合性评审要求的单位(姑且称作A单位吧)。按说应该由A单位中标,但现在比较拿不定的问题有:
1、A单位是二线品牌中的二线;
2、2家超过拦标价的单位如此行为,是不是为了给A单位当托?
3、查看投标资料和投标保证金,没有发现串标嫌疑。
请问:可不可以废掉此次招标,重新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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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12-10-11 22:13:35 |只看该作者
开标时,1家单位被拒绝投标后,2家超过拦标价的单位是否可以作为有效标?如果不是有效标,那么是不是就可以理所当然的予以终止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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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发表于 2012-10-11 22:17:38 |只看该作者
          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只有A单位,因有效投标不足三个使得投标明显缺乏竞争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全部投标。(招法,招标失败)
         即对招标文件作实质性响应的投标人不足三家,应予废标。(政府采购法,废标,)
        两家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超过拦标价(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人,是不是托不好说。若这两家都是A投标人的托,我只能说我没有见过这么笨的托!这是坑爹的托!
       可以否决全部投标,招标人重新招标(招法的做法)
       应予废标,废标后,招标采购人应将废标理由通知所有投标人,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招标采购单位应当重新组织招标。
        个人理解,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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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板
发表于 2012-10-11 22:33:42 |只看该作者

回 学以致用 的帖子

学以致用:          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只有A单位,因有效投标不足三个使得投标明显缺乏竞争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全部投标。(招法,招标失败)
         即对招标文件作实质性响应的投标人不足三 .. (2012-10-11 22:17)
  标注为红色这段话后面“加上”(政府采购法的做法)。抱歉
我只向真理低头,keep walk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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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0-11 22:44:19 |只看该作者

回 学以致用 的帖子

学以致用:          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只有A单位,因有效投标不足三个使得投标明显缺乏竞争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全部投标。(招法,招标失败)
         即对招标文件作实质性响应的投标人不足三 .. (2012-10-11 22:17)
是不是说:虽然招标文件没有把拦标价作为废标条款,但也应当作为实质性响应内容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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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0-11 22:57:17 |只看该作者

回 石水 的帖子

石水:

是不是说:虽然招标文件没有把拦标价作为废标条款,但也应当作为实质性响应内容呢?
   一般情况下,若招标文件没有将某种情况列入否决投标的情形(即你说的废标,规范点,今后改成否决投标吧)的,评标委员会不能将之列为否决投标的依据。应该是这样理解!
    但类似最高投标限价、投标有效期、投标保证金等,就是您所说的,都是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不响应,其投标文件都应该被否决。(这可见《实施条例》第五十一条第(六)项,当然这条比较空洞)
    现在,业内对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是否否决投标有不同意见,我个人认为应当否决决投标。
    另,您提到的拦标价(今后规范点,我们说最高投标限价吧属于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情形之一,您可看看《实施条例》第五十一条第(五)项。也就是说,投标文件违反招法和实施条例强制性规定的,就算招标文件没有规定是否否决投标,评标委员会同样会按照这些规定否决投标的。
     个人理解,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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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0-11 23:11:40 |只看该作者

回 学以致用 的帖子

学以致用:   一般情况下,若招标文件没有将某种情况列入否决投标的情形(即你说的废标,规范点,今后改成否决投标吧)的,评标委员会不能将之列为否决投标的依据。应该是这样理解!
    但类似最高投标限价、投标有效期、投标保证金等,就是您所说的,都是 .. (2012-10-11 22:57)
偷个懒,请问在哪个文件中可以查到被否决的标不能作为有效标,并因此导致有效标数少于3家(邀请招标)而流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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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0-12 08:28:44 |只看该作者
招法第42条、政府采购法第36条、七部委12号令27条、财政部18号令第57条!
    个人意见,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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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0-12 08:42:19 |只看该作者
被否决的标就是无效标,一种意思,无需法律去说明。
这种情况下,完全可以重新组织,有明确的法律依据,任何人都提不出什么质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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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0-12 11:25:09 |只看该作者
不能废标吧?
根据招投标法,还应证明仅剩的这家价格明显缺乏竞争,但既然你设了最高限价,他的报价又在限价以内,则不能认为其明显缺乏竞争。
所以,应该继续评标并授予A中标。
虽然你主观上不乐意,但游戏规则就是这样的,不仅约束投标人,同时还约束招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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