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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助~~提交的保证金比规定时间晚了两天,但离开标还有三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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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手上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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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08-7-7 11:20:23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提交的保证金比规定截止时间晚了两天,但离开标时间还有三天,请问有什么办法能参加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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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08-7-7 11:38:14 |只看该作者
投标保证金最迟应该和投标文件一起递交,因此只要是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即可。开标时间有可能晚于投标截止时间,因此不能以开标时间为准。
e-mail:ctcitc@163.com;QQ:75846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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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使者

签名正在书写中,请稍候再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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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发表于 2008-7-7 11:42:56 |只看该作者
有的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比投标截止时间要早几天的.

如果出现楼主所说情况,建议招标人修改招标文件相关条款.以防今后其他投标人投诉.
行从大道,老汉双手握标书,理贵持公不卑不亢,谐奏琴瑟琵琶; 剑走偏锋,镖局一肩担道义,心能守正无私无偏,荡涤魑魅魍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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骑士

地板
发表于 2008-7-7 11:45:04 |只看该作者
投标截止时间前都可以参加投标啊,投标文件和保证金当然可以一起交,投标保证金为什么一定要在有别于投标截止时间的另外一个所谓的“规定时间内”交纳呢?难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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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手上路

5#
发表于 2008-7-7 11:51:21 |只看该作者
谢谢各位的热心帮助!

招标文件上说明的开标时间也就是标书提交的时间,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比开标时间提前了9天,也是我的疏忽,一般提前一两前交到就可以,现在招标单位不接受我的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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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师徽章

6#
发表于 2008-7-7 12:14:28 |只看该作者
引用第1楼bidboy2008-07-07 11:38发表的:
投标保证金最迟应该和投标文件一起递交,因此只要是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即可。开标时间有可能晚于投标截止时间,因此不能以开标时间为准。


哦,在北京,“开标时间有可能晚于投标截止时间”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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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云使者

无私者无畏

7#
发表于 2008-7-7 14:34:41 |只看该作者
提前一两天是有的,比如投标保证金数额大的,招标人要求打到他的帐户中,为了使开标时银行能够打出对账单(一般银行不能即时打出对账单),并进行公布,招标人会要求提前一两天将保证金汇到指定帐户,否则其投标予以拒绝。
提前9天的到不多见,为什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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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手上路

8#
发表于 2008-7-7 14:35:36 |只看该作者
如果是政府采购,
就必须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18号令>>"第四章开标、评标与定标"中的"第三十八条  开标应当在招标文件确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公开进行;开标地点应当为招标文件中预先确定的地点。"来实行。

就不可能存在“开标时间会晚于投标截止时间”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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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灵王

招标师徽章

9#
发表于 2008-7-7 14:58:02 |只看该作者
以前,在北京,不少招标公司要求提前递交投标保证金或者截标时间与开标时间不一致,特别是有标底的工程招标项目招标尤为突出。现在好像少些了!
我不同意这种做法:
1、截标时间与开标时间不同,也就不可能及时评标。这容易给招标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带来风险,比如存放招标文件的地点发生火灾、被盗、人为破坏……等等。如果出现这样的情况谁负责?
2、有关规定很明确,我就不列举了,如果有谁想知道就自己查去吧,不好意思!
3、按惯例,投标保证金是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之一,理所当然应当和招标文件一起在截标时间前同时递交。至于银行对帐单的问题很好办,比如:异地投标、异银行汇款可能不能及时到帐,但只要将汇款底单复印件放入投标文件即可。如果招标公司不放心,可以在招标文件中写明:“一旦银行对帐,发现汇款底单复印件与银行单据有异,该投标人的投标将视为没有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而作为废标处理,并没收该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
这不就放心啦!何必搞得那么麻烦,尊重一下投标人的劳动,也是尊重自己!
按需要操作,习惯了,也就脸不红心不跳气不也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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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发表于 2008-7-8 17:16:04 |只看该作者
“一旦银行对帐,发现汇款底单复印件与银行单据有异,该投标人的投标将视为没有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而作为废标处理,并没收该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

我并不同意上述观点,如果投标人是恶意将帐号串改或伪造投标保证金单据。在开标后才发现,有可能因此导致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而流标,但是各投标人开标报价已经公开了,对其它的投标人不公平,也是对中介公司的一种负担。因此我认为提前要求投标保证金到帐是可以理解的,但是楼主说的提前九天确实罕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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