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bs.ebnew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查看: 3978|回复: 8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综合] 解读《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适用范围)

[复制链接]

0

主题

0

好友

1

积分

新手上路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12-1-30 14:33:26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解读《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适用范围:

《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八十四条:政府采购的法律、行政法规对政府采购货物、服务的招标投标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招标投标法》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招标投标活动,适用本法
《政府采购法》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的政府采购适用本法。第四条:政府采购工程进行招标投标的,适用招标投标法。


解读:《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适用范围应该从《招标投标法》第二条和《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八十四条理解:应该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招标投标活动,但政府采购货物与服务的招投标活动除外”,


《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征求意见稿)》把适用范围规定为“招标投标法第二条所称的招标投标活动,是指采用招标方式采购工程、货物和服务的活动”是与《政府采购法》所违背的,《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法律地位是不允许与《政府采购法》违背的。
已有 1 人评分威望 收起 理由
gzztitc + 1 关注热点;提出个人的理解

总评分: 威望 + 1   查看全部评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0

主题

0

好友

1万

积分

光明使者

招标师徽章 金点子奖

沙发
发表于 2012-1-30 15:23:28 |只看该作者
有见解好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0

主题

0

好友

703

积分

圣骑士

招标师徽章

板凳
发表于 2012-1-30 15:39:37 |只看该作者
不矛盾啊 就是对货物的属性咋看  政府的工程采购中的货物咋看问题 本人认为如果与建筑安装不可分,如电梯 中央空调系统等 那就是招投标法及条例管辖 如果是可分离的 可后期安装的 如彩电  小独立空调  政府有优先判定权 即可为政府采购 也可为工程采购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2

主题

0

好友

671

积分

圣骑士

招标师徽章

地板
发表于 2012-1-30 17:12:40 |只看该作者

房屋建筑中的电梯 中央空调系统等采购是否适用《政府采购法》?

根据《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条 招标投标法第三条所称工程建设项目,是指工程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货物、服务。    前款所称工程,是指建设工程,包括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新建、改建、扩建及其相关的装修、拆除、修缮等;所称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货物,是指构成工程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且为实现工程基本功能所必需的设备、材料等;所称与工程建设有关的服务,是指为完成工程所需的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第八十四条:政府采购的法律、行政法规对政府采购货物、服务的招标投标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房屋建筑中的电梯 中央空调系统等采购是否为构成工程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且为实现工程基本功能所必需的设备、材料等,而不适用《政府采购法》?请高人指点。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0

主题

0

好友

51

积分

新手上路

5#
发表于 2012-1-31 09:02:06 |只看该作者
所以财政部的18号令好重要好重要[s:125]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0

主题

0

好友

3

积分

新手上路

6#
发表于 2012-2-2 14:14:22 |只看该作者

回 3楼(fcm9898) 的帖子

关于货物和服务采购过程中遵循那个法律法规的问题,个人观点是这样:
1、首先判断采购的货物和服务是单独采购还是附属工程项目共同采购
2、如果货物和服务是单独采购,看资金来源和审批部门。如果是发改部门审批,采购方式采用工程货物招标方式,适用于招投标法和新条例;如果是财政部门审批,则适用于政府采购法。
3、如果是附属工程共同采购,并且是工程项目的一部分,则适用于招标法和新条例。

还请高人指点!!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0

主题

0

好友

8

积分

侠客

7#
发表于 2012-2-9 15:30:52 |只看该作者
徐舟:从政府采购视角看《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第八十四条的规定:“政府采购的法律、行政法规对政府采购货物、服务的招标投标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单看这一条款,如果不是法律方面专业人士,政府采购同行们也许会产生这样的印象:政府采购货物、服务的招标投标适用《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而不适用《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其实不然.。结合《招标投标法》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招标投标活动,适用本法”这一规定,将更有利于我们全面理解这个条款的真正含义:即对于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活动,只有《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另有不同于《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的,才适用《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否则都应适用《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因为根据《立法法》规定,行政法规仅指由国务院制定、并以国务院令形式发布的法规。因而,上至财政部的部门规章(例如《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下至各种政府采购规范性文件,甚至法律层级与行政法规相同的政府采购地方性法规,其有关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的各种规定,都不得与《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相抵触,否则便属于无效且违法。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0

主题

0

好友

59

积分

新手上路

8#
发表于 2012-2-12 22:01:53 |只看该作者
个人同意六楼的观点,招标投标法及其条例是为了规范招标投标活动,应当涵盖在中国境内的全部招标投标活动。还请高人指点……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0

主题

0

好友

45

积分

圣骑士

中建担保—专业工程担保供应商

金点子奖

9#
发表于 2012-2-13 09:28:34 |只看该作者
个人觉得矛盾,在一个工程里同时适用于两个条例时,该怎么处理?[s:72]
专业为企业提供投标,履约,预付款,业主支付等各类工程保函   www.chinabaohan.com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Archiver|手机版|bbs.ebnew.com

GMT+8, 2024-12-29 14:38 , Processed in 0.079677 second(s), 23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2.5

© 2001-2012 Comsenz Inc.

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