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将颁布的《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为电子招标投标发展提供了制度保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法实施条例(草案)》(以下简称《实施条例》)于11月30日经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
《实施条例》的颁布和实施对于加强和改进招投标监督管理、促进招投标市场规则统一、增强招投标法律制度可操作性具有重要意义。虽然《实施条例》仅对电子招标投标制度做了原则性的规定,但这是第一次在招标投标法律上明确了电子招标投标制度,为推进电子招投标奠定了法律基础。
电子招标投标制度可以通过转变和规范行政监督方式,突破监管部门采取的现场监督、书面报告和审批的传统监督管理方式,加强社会监督。
电子招标投标制度可以通过互联网信息技术,使招标投标当事人最大限度地共享市场资源和信息实现对招标投标市场信息和审批事项达到及时、全面、准确地掌握。
电子招标投标制度可以通过建立招标投标市场在信息公开透明、市场公平开放的环境下自主运营、自觉守法的自我约束机制,健全招标投标市场自律机制,及时、有效地约束招标投标当事人的违法违规行为,推动招标投标行业诚信自律体系建立。
电子招标投标制度可以通过推进招标投标信息的一体化,克服我国招标投标行政监督管理实行条块分割和监督管理合一的体制缺陷,促进招标投标市场资源和信息的公开透明、公平共享机制的形成,推动形成统一、规范的招标投标市场。
加快建立和完善电子招标投标制度的建议是招标投标行业适应国家转变经济增长方式的形势要求,是改变传统招标投标的随意、隐蔽、低效、耗能等弊病,促进招标投标实现规范、透明、高效、低碳的有效途径。
明年,协会受国家发展改革委委托,将继续在《电子招标投标项目交易系统技术规范》的基础上,配合政府启动《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技术规范》的编制工作,并通过推动建立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体系,加快促进招标投标市场的统一、开放。
来源:中国招标投标协会秘书处 作者:史丁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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