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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入介绍和了解合肥招标投标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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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2-1 09:17:31 |只看该作者
在合肥招标中心的领导信箱栏目力,本人看到一位评标专家2010年的留言(留言先后发了两次,这里仅取第二次修改后的发言:

【标题: 政府采购的评标感言校正稿 提交日期: 2010-10-27 8:33:15

    容:

法规处何先生:现将原文审校后重发如下:请斧正!

校正稿 政府采购的评标感言

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行为随着我国国民经济的飞速发展,已越来越深入各行各业。为规范政府采购当事人的采购行为,加强政府监督管理的力度,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和采购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国家相继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以上二法的《实施条例》尚在征集意见中)、《评标委员会和评标办法暂行规定》、《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文件。通过这几年政府采购法的实践运转,进一步促使招标投标行为越来越规范化、法制化、科学化。这也是提高政府采购资金的使用效益、维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保护采、供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政府廉政建设极其有效的好办法。本人因工作关系卄年来多次参加政府采购的评标活动,深深感到当前政府采购评标活动的法规齐全,只因理解关系使得各方在扏行、实施中有些方面尚值得商榷。现将各地评标中出现的一些现象罗列如下,望能引起有关部门的关注,以起到抛砖引玉、亡羊补牢的作用。

    .招标的全程监控笔者据多年现场实践,领悟到招标评标工作成败关键在于以下三要素:

    1。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内容制定恰当(如技术配置,商务条款,交工期限,售后服务等),即决定了本次最佳中标人选。目前为滿足招标人要求,招标文件一般由招标人提供,而文件可能多少有意无意含有招标人的倾向性内容,由此潜伏下不公正因素。

    2。评标方法本项目的评标方法因根据项目实情,资金情况决定而不是固定一种方法。但无论哪种方法,首先应根据项目性质要求定下,适应所选产品等级相应的制造商,这样在同一水准线上才有公平、公正的可比性(如有效最底价中标法若不按上述原则,著名品牌大公司肯定中不了标,由此搓伤其投标积极性。当然,纳税人銭应用在刀口上,合用即可,切勿高攀)。

    3。评委素质为响应国家对专家库要求,近期各地专家库都在迅速扩容,但只注意职称而不注重本专业八年的经历,造成现场个别评审专家坐等陪标或串标现象,失去了公正,独立评标的本意。由此可见:招标机构目前对招标工作的监控不是全程而只是局部。是否可借用国外方法:聘用部分专家专职协助监控招标文件的内容,评标过程公正合理(通过远程监控)和评标结果记录的审核。这样可能更客观体现评标工作真正的公正、公平、公开。

    .评标过程中职权 1.评委会的权力按招标投标法法规定:招标机构只是服务单位,不能替代或操控评标工作。但有些招标机构在评委会成立后仍全程监控甚至继续“指导”评标工作。更有采购单位业主的评标人强行蛮礼(有的现场参加人员竞超过评委人数),评委主任已有名无实,此标也就标准“过场”了。

    2.评委的权力应该说绝大多数评委对自已短暂的神聖工作是尽心忠职的,敷衍、南郭先生是极少的,当然自重申明是必须签约的。但评标前我认为有些地方做法更可取:评委对评标结果不作讨论,不必统一口径,而是各扏已见,写出推荐或否定投标人的理由,当场开卷以少数服从多数原则定出中标人(其实,财政部18号令中已明确规定评委独立评标的原则)。

另外有些地方评标期间封存评标人手机作法欠妥,其一,评委临时聘来,无理中止其通信权力,可在现场短暂公开通话;其二,真正作弊不会这么傻。


3.机构人员、监督员权力机构人员招集评委专家到场介绍评标项目情况后组建评委会,随后应主动让位给当场产生的评委委主任来操作(也有不选现象)。当然,可以监控评标程序并记录在案。有些地方有社会监督员出场,其职责同机构人员组建评委会后的角色,绝无左右评委会的权力,并应尊重、信任评委的工作。

    ..招标文件的合理性目前招标人总想将銭用足甚至超出,诸如最好全进口,原产地,原装件。其实,目前国内合资企业或民营大企业使用国外技术、工艺、设备加工的机械产品可同舶品比美甚至超过,电器除部分元器件外,装配工艺也不逊国外。故不要迷信“外国月亮总比中国圆”的论调,政府采购切记:绿色环保,支持国内中小型民营企业。产品质量应由品牌保证,而定下品牌则决定价格和售后服务的保障性,可信度。

    .回避制度实施评标中的回避制度是体现公正、公平的又一道关口,但在进入评标现场后绝少有人提出主动回避,而且经常发现评委中明显专业、人际“太对口”或有某种关联的领导职务,默切业务关系的评委也不作主动回避。但也有单位做得很好,如在职人员工作时间不充许参加本业务类评标工作,更有单位干脆明确中层及付高骨干不充许外出评标。

    .招标后期善后工作评标结束后,招标机构首先应验证各附件材料如合同业绩的真实性,可靠性。其次,审查评委打分推荐的合理性,真实性。上网公示期后应发布中标公告,同时公布本次评委会成员名单也是对本次评标工作公正性的公众监督。后期也应有不断对中标项目的跟综监控,真正把纳税人的銭明明白白消费。

    .软件支撑体系的建立 目前在评标中,评委主要根据招标文件,技术文件等相关资料审查比较后,用笔在相关表格或纸上作出评判。难免带有个人情感或专业不专而造成人为或非人为的干扰,这样就需要政府采购部门建立强大、时鲜的各类专业资料库。同时,按法律法规、招标文件制定的评标软件系统。人手一机,数据定论的无纸化办公,既可规范个人行为又能快捷、智能,使评标工作真正做到公开、公正、公平。

    . 结束语在当前政府提倡效能建设和专项治理商业贿赂的时机,政府采购应加强宣传舆论工作和监督机制,在法律法规指导下,做到采购流程规范化,并尽快建立或完善政府统一的“专家库”、“软件数据库”、“评标软件系统”。遵照“全面衡量,综合评价,实事求是,好中选优”的原则对评标工作真正作出公平、公正、科学的评判,为政府采购作出新贡献!

安徽省特种设备检测院 赵国先 20101027日凌晨校手机: 18919652860(合肥)邮箱: kh.chao@163.com  

受理单位: 建议 回复日期: 2010-10-28 9:39:58

    复: 感谢赵国先先生严谨细致的态度,我办将认真学习借鉴,欢迎您继续关注我办及合肥招标投标中心的工作。  

您对答复是否满意:密码  满意 比较满意 不满意

【注:色彩是转载者加描的,仅供参考】

保存时间:2011/11/13
原标题:合肥招标投标中心·领导信箱
http://www.hfztb.cn/hfzbtb/Zxyd/xinxdetail.aspx?HistoryGuid=0d26faee-cbc3-4633-b120-8a277a56af95

说实在的话,我读着这位专家的肺腑之言,眼眶不知不觉中就湿润了:多么好的多么认真的评标专家啊! 他也是电梯方面的专家。一位真正对人民负责的专家 !!

但愿合肥的招标投标,能让这样的专家多多发挥最用,则对招标投标是一个幸事,对合肥的的人民群众也是一个幸事 !!

但愿合肥的招标投标,多多事先听取这样的专家的咨询意见;而不是使得专家在确定的招标文件和评标办法上完成程序的一种工具,一个橡皮图章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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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2-1 10:21:13 |只看该作者
    由安徽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牵头,按照国家发改委最新颁布的评标专家分类标准,组建了省内规模较大的安徽省综合评标专家库系统。4月14日,安徽省综合评标专家库设在合肥招标投标中心的网络抽取终端成功运行。
    截止今日,安徽省综合评标专家库网上注册人数以达9090人,其中有效填报6398人,经复审通过专家5600人。按照“评审一批、培训考核一批、入库一批”的原则,本月将组织集中培训考核,预计入库总量将达6000余人。目前,在省直有关部门、市、县招投标中心设立的43个网络抽取终端已全部开通启用, 150余个依法必须招标项目从省综合评标专家库进行了专家随机抽取。
    这个庞大的专家库,虽然我也置身于其中,但是截至目前还没有机会参与评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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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2-1 11:20:53 |只看该作者
《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草案)》明确了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视需要,建立统一规范的招标投标交易场所,鼓励依法应用互联网技术进行电子招标。同时,规定设立的招标投标交易场所为公益性质场所,不得与行政监督部门存在隶属关系,不得以营利为目的。

合肥招标投标中心为副县级事业单位,是我市统一的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由市招管局领导。

如此说来,不知道合肥招标投标中心如何立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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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2-5 11:04:55 |只看该作者
合肥的招投标专题介绍与评论 6 人才结构模式

    为了比较好的实现或者说执行合肥招标投标模式,合肥的招管局和招标中心的人才,采取了如下的模式:


    管理层:招管局的主要领导:

耿延强: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市招管局局长、党组书记,主持招管局全面工作。

沈梅农:市招管局副局长、党组成员,分管督查处、工程部、土地部和大建设招标工作。

  华:市招管局副局长、党组成员,分管业务处、法规处、采购部和产权部工作。

黄守强:市招管局纪检组长、党组成员,分管纪检监察,办公室,机关党群工作,机关财务管理工作。


合肥招投标中心领导及分工

    刘先杰:合肥招投标中心主任,兼政府采购部主任。
    阮怀荣:合肥招投标中心常务副主任。
    宋友桂:合肥招投标中心副主任,建设工程部主任。
  冰:合肥招投标中心副主任,产权交易部主任。

而耿局长介绍说:

耿延强:对。我们招管局是30人;招标中心是100人。每年操作的项目1000多个,500多个亿。这样,必须有一批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的队伍……

耿延强:对,还要懂市场管理。特别是专业技术比较过硬的;我们员工平均年龄是33岁,大学本科以上的占到80%;其中,硕士研究生占到20%。还有博士生。特别是在工程建设和政府采购方面,我们有国家注册的建造师;造价师;招标师;工程师;经济师;这方面的人才,也占到我们的主要的核心力量,因为,我们所有项目的清单、底价或者控制价,都是通过这些专业技术人员来审核、把关研究,然后才对外发布的。】(摘录自电视访谈节目,文字是本人整理的,只保证大意,不是原文)

本人无意在此无根据的评论上述人员对班子;队伍。只是以为,其组织结构和方式,可能有各种方式,不宜简单的肯定或者否定。

在早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不少机构是“一个机构,两块牌子”的。以天津招标公司为例,向大家再介绍一下:

天津招标公司成立于1986年,是按照国务院13号令,成立的中国机电设备招标中心下属的第一批8个地区性招标中心之一。

天津机电设备招标公司,叫公司,但是,是市经委的直属单位,事业编制。主要领导有3人,均是从经委机关的处室中选派的。

总经理李其正,在解放前参加工作,曾入伍在军中工作,复员后,先后在天津市生产指挥部(文革期间),和经委等部门工作,头脑灵活。在1992年南京培训班上,曾经安排他介绍天津的经验。我记不清楚他讲了什么;但,无非是两条:天津的“招审合一”(一个机构,两块牌子);当时,招标中心的领导还是比较欣赏这一做法的;我自己也以为是难做到的好办法。另一个,是与中技公司联合,开展世界银行项目的招标工作。

一位副经理,是老工人出身,1958年,被推荐上了天津大学(当时称呼为“调干生”),学习纺织,后来在纺织厂工作一段时间,然后,在天津石油化纤厂建设指挥部的部门,负责进口设备有关工作,再调到市经委,在科技处工作,……有着丰富的实践经验。

另一位副经理兼总工程师,是清华大学1959年电机系毕业生。先后在天津大学任教师,后被选派到天津石油化纤厂筹建指挥部,参加对外谈判,出国考察,分厂总工程师等职务和任务。调回天津市内,在天津经委引进处工作,主管电气行业等多年。

这样的领导班子组合,比较适应开拓当时谁也不熟悉招标工作。

下设两个部。一个审查部,一个招标部。部长,一个是有着丰富实践经验的的老工程师,曾任两家机械类工厂的技术厂长,还作为援外工厂专家,参加过支援罗马尼亚的建设。他常常能够给业主单位出很多实用的主意,深得欢迎;后来的不少项目,就是“回头客”。

另一位是60年代的研究生毕业的老工程师,多年在国防科研单位工作。

记得,我到天津招标公司后不久,即听说,该公司的第一个招标项目,是对一家工厂希望引进注塑机项目招标;听到专家介绍,国内已经有生产商引进了该机器的生产技术,总经理李其正和招标部部长两个人,乘火车,转公交,背着标书去到该厂,动员投标。最后,天津客户以进口一台注塑机的价格,买到了7台进口组装的设备,非常高兴。多年后,我的同事们,评论起招标案例,一致认为,那是我们公司第一个,也是最成功,最体现招标投标法精神的一次招标。

天津招标公司的人员结构,似乎是“老中青”阶梯式分布的,几个50岁的;几个40岁和多数30岁的,一些20多岁的……这样,在10年后,老的领导退休后,中年骨干退休后……都没有太大的影响。

各个单位情况不同,本人无意多做什么评价;情况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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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2-6 09:49:17 |只看该作者
合肥的招投标专题介绍与评论 7 不很正规的质疑投诉

质疑和投诉,是《招标投标法》以及《政府采购法》赋予投标人的一种权利;正确的处理质疑和投诉,对于保证采购与招标投标的公开公平和公正非常重要。

在实践中,质疑和投诉,也是防止招标人利用自己主动和有力的地位,偏离法律法规而使的采购和招标走过场的一个群众监督的重要方面。

人们应该适当的妥善的处理好这个问题;同时,也要防止个别投标人的恶意质疑和投诉。

合肥的质疑和投诉的处理,有其特色。

一般的来说,各个地区和部门,对质疑投诉的处理里程序不经相同。这里,我简单的归纳,把对招标代理机构的,称之为质疑;把对其不满,包括中标结果公示情况等的意见,向上级主管部门的反映的,称之为投诉。

合肥的管和招为一体。比较难区分出那一个是质疑,哪一个是投诉。

合肥的质疑投诉处理,反映在网站的:“专项治理”和“领导信箱”分栏目中:(截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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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2-6 09:51:28 |只看该作者
不是一般正规的书面材料,而是类似的网站留言。也许是我太愚笨或者是老年痴呆,我没有看懂是哪位领导(耿局长还是其他副局长)处理投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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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2-6 09:52:19 |只看该作者
举例如下:

第一个

标题: 合肥怀宁路投诉 提交日期: 2011-11-3 11:05:02              

内容: 合肥怀宁路监理中标单位,刚刚被通报业绩造假,不良记录为5分,怎么又能中标呢

受理单位: 投诉 回复日期: 2011-11-8 11:00:23

回复: 您好!感谢您对招投标活动的关心和支持!经查,怀宁路监理的中标单位为上海三维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上海三维公司因在合肥高铁路工程监理项目投标过程中,存在提供虚假资料的行为,2011915日被记入不良行为信息档案,记5分,并予披露。

《合肥市招标投标市场主体及评标专家不良行为记录与披露办法》规定,记录不良行为遵循惩罚与教育并重的原则。投标人不良行为记录分数在1年内合计达10分及以上者,停止其6个月进入合肥招标投标中心进行交易的资格;不良行为记录分数在2年内合计达15分以上者,停止其12个月进入合肥招标投标中心进行交易的资格因此,存在不良行为,被记录分数,但未达到停止交易资格的投标人,还是可参与项目的招投标活动的。上海三维公司被记录不良行为,记5分,不影响其投标中标。  

您对答复是否满意:密码  满意 比较满意 不满意
   

保存时间:2011/11/24
原标题:合肥招标投标中心·领导信箱
http://www.hfztb.cn/hfzbtb/zxyd/xinxdetail.aspx?HistoryGuid=a3393857-f63d-4330-8b3f-1c65d3cfdb0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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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2-6 09:54:54 |只看该作者
另一个投诉:(截图)




是对中标人有异议的;答复是按照相关规定处理。

怎么处理?不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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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2-6 09:55:59 |只看该作者
第三个投诉:是对某江南监理公司夏进的投诉,说他弄虚作假。



答复:领导非常重视这个意见;已经对其列入不良记录,曝光。

点评:但是,如何处理,本人没有看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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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2-6 09:58:41 |只看该作者
而曝光一栏写道:

    4个投诉:是关于招标中心提供的商务光盘,质量差,收费250元的问题;




答复:价格是50元。如有问题,请联系工程部陈梅副主任或者招管局督查处……

点评:

我也没有看懂,最后结果,是投诉人报价格弄错了;还是真的有人借此卖高价了??

也许,人们应该理解:合肥的招管局和招标中心的人们,对于如何实施不良行为的认定和诚信的评价,做了不少研究与探索。

许多地方,只是让人们知道,有一个“黑名单”制度,对于列入黑名单的招标投标人,将被处罚,以致被驱逐出招标投标市场。但是,是不是有一点问题,就得列入黑名单,是不是单位的某个人有问题,就得把此单位列入黑名单?

合肥的做法,主张区别对待,应该是有合理性的。

但是,如何评分,扣分,似乎写的不是很清楚。总分是100分吗?如果,扣分后,剩下85分,就列入黑名单?好像与人们的普通常识不一样;常识是考试85分,还算是不错的成绩呢……

而,对于具体的不良行为,如何扣分,也是需要在探讨的问题。

比如,上述案例中,投标人在915日因提供过虚假资料被通报,这个不影响它11月份的中标。这样看,似乎纠正与惩处的力度不够大,不足以防范和打击哪些弄虚作假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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