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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7-28 16:51:08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


建标协字[2008]56号

关于举办“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宣贯暨清单编制与计价操作实务培训班”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了规范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行为,统一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的编制和计价方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批准发布了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以下简称《计价规范》),自2008年12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1.0.3、3.1.2、3.2.1、3.2.2、3.2.3、3.2.4、3.2.5、3.2.6、3.2.7、4.1.2、4.1.3、4.1.5、4.1.8、4.3.2、4.8.1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为帮助有关部门领导和广大工程造价从业人员准确理解新版《计价规范》的基本精神和主要技术内容,以及实施中应重点把握的关键和强制性规定,切实提高建设工程工程清单计价实务操作水平,我协会决定举办“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宣贯暨清单编制与计价操作实务培训班”。望各单位积极组织或选派本单位、本系统有关人员参加。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加对象
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行业协(学)会的有关领导和业务骨干;各造价管理部门、造价(定额)管理站、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站(招投标办公室)、工程质量监督站负责人及相关人员;各工程建设单位、施工、工程承包、勘察设计、工程监理、房地产开发、工程咨询、招标代理、工程造价、项目管理等单位主管领导、负责人及业务骨干;各公路、市政、铁道、隧道、人防、水利、工业与民用建筑、冶金等行业建设单位基建、施工、合同、概预算、造价咨询等单位主管领导、负责人及业务骨干;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的有关人员等。
二、主要内容
(一)《计价规范》修订背景、依据、特点及执行中存在的主要问题与最终解决办法;
(二)新版《计价规范》的重大调整与主要内容解释;
(三)新版《计价规范》强制性条文规定及说明;
(四)新版《计价规范》实施中的疑点、难点与对策及新、旧版规范的有效衔接;
(五)通过案例讲解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的编制与计价;
1、工程量清单编制应遵循的原则和依据
2、工程量清单的编制程序、技巧和编制禁忌与审查
3、工程量清单的计价依据与方法
4、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的组成
5、招标人(甲方)如何编制工程量清单,如何编制标底;投标人(乙方)如何对工程量清单进行投标报价
(六)建设工程预算、结算、决算编制和审核;
(七)建设工程造价控制与监理。
三、举办方式
(一)届时将邀请参与《计价规范》修订工作并具有丰富实战经验的专家到会讲演、交流。欢迎代表准备相关问题现场交流咨询答疑。
(二)培训结束将颁发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结业证书》,可作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重要依据。
四、时间及地点
第一期   2008年8月29日——9月1日(29日报到)  上海市
第二期   2008年9月 5日——9月8日(5日报到)    广州市
第三期   2008年9月12日——9月15日(12日报到) 成都市
第四期   2008年9月19日——9月22日(19日报到) 郑州市
五、有关费用与报名方式
(一)培训费800元,资料费实收。食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二)请各单位参会人员提前将填写好的报名回执表传真至:
传    真:(010)62717841        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
咨询电话:(010)62710643        电  话:(010)88384430
联 系 人:张红利                联系人:陈跃生
我们在收到报名回执表后,于开班前8天传真报到通知,详告具体地点、乘车路线、食宿及日程安排等有关事项。
附件:报名回执表


二○○八年七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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