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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招投标被抛到一边——湖南省衡山县教育系统校园腐败系列案件剖析 【转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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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5-19 08:46:25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当前位置: 首页 > 廉政教育 > 警钟长鸣


公开招投标被抛到一边——湖南省衡山县教育系统校园腐败系列案件剖析

来源: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 发表日期: 2016-04-30

    2015年9月,湖南省衡山县法院审理了一件腐败案。站在被告席上的,是衡山县第二中学校长李某。他泪流满面地连说了三声“对不起”,并向台下的同事、亲人、朋友们深深地鞠了三躬。


    李某在忏悔书中写道:“多想再回到神圣的三尺讲台,重执教鞭,用粉笔重新书写自己的人生。”可惜,世上没有后悔药。
  
    2015年1月,衡山县纪委陆续接到群众反映:衡阳某商贸有限公司进驻本县,在承包县直学校商店过程中存在严重的违纪违法问题,该公司与学校领导有不正当的经济往来。


  “从严从速查处,必须还教育一片净土。”衡山县纪委迅速行动,经初步调查得知,衡山县第二中学因学校规模大,被该商贸公司作为承包学校商店的“公关”第一站。在未进行公开招投标的情况下,该公司成功承包衡山二中学校商店,该校校长李某因此获得了公司老板熊某送上的5万元“好处费”。


  随着调查逐步深入,李某受贿问题又牵扯出衡山县第二中学、第四中学、岳云中学、职业中学、实验中学等5所县直中学的相关领导,他们皆因学校商店对外承包而收受了同一家公司送出的2至12万元不等的钱物。


  这成为了该县教育系统校园腐败系列案件案发的导火索。


  办案人员发现,基建、采购、后勤等领域成为校园腐败的“重灾区”。公开招投标被抛到一边,学校领导的权力不受监督制约,学校管理不公开不透明,为校园腐败的滋生提供了土壤。


  据李某交代,长期为学校提供校服的两位供应商陈某、蔡某,每年都要给自己送上5千到2万元不等的红包礼金。2014年学校增订冬装校服,陈某一次性送给其3万元“好处费”。在衡山二中修建学生公寓楼的过程中,基建老板为感谢李某在承建工程和拨付工程款方面给予的帮助,分两次共送给他10万元“感谢费”。


  李某坦言,面对“潜规则”时,自己变得麻木不仁和心存侥幸,认为法不责众,大家都这样,自己不要白不要。


  根据公司老板熊某的供述,面对金钱诱惑,李某是半推半就,衡山实验中学副校长却是主动索贿。这位副校长在与该公司结算学校商店承包费用时,主动要对方为其报销了自己与家人在外旅游费7000元。


  最终,5所县直中学的校长、分管后勤的副校长、总务主任等13名干部悉数落马,成为衡山县教育系统查处干部人数最多的腐败案件。他们本应为人师表,如今却沦为阶下囚。


  校园净土,绝不容许腐败横行。衡山县教育系统校园腐败系列案件之所以发生,一方面是其法纪观念淡薄,道德防线失守,另一方面暴露出学校管理方面存在诸多漏洞。教育主管部门一方面要加强对学校管理人员的廉政教育,另一方面要加强对学校的监管,特别是强化学校基建工程、物资采购、资金拨付等腐败多发领域的监督制约机制建设,深化校务公开,从根本上铲除校园腐败的生存土壤。(湖南省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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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5-19 10:49:50 |只看该作者
这个案例有个问题需要反思:案中的学校腐败者多是因为工程收受贿赂而被群众(身旁知情人)举报到纪委才被查,但并不是没有走招投标程序被举报或被相关部门调查。那么可以看到,对于招投标的行政监督部门其实是不作为的(甚至根本是监管空白),往大的方面说,招投标的相关法规没有相应的执法部门去监督惩戒才会有了后面的腐败事情。招投标不仅仅只是一个为了节约资金的采购程序,而更应当被作为一种反腐败的制约机制去严格履行和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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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5-30 15:09:49 |只看该作者
苍蝇太多,打不过来。如果让你天天打苍蝇,你也会烦,搞不好苍蝇还会喊来蚂蜂大哥,叮你两口,这就是行政监督的处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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