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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院介入招投标 是让招投标活动在阳光下?
检察院介入招投标 是让招投标活动在阳光下?
2016-06-13 e招标学苑 e招标学苑
山东五莲县检察院为确保工程招投标活动的公平、公正、公开,预防招标工作人员职务犯罪,让招标活动暴露在阳光之下,推出了“2+2”招投标活动监督模式确保‘事中’的公平公正。在‘事前’要求投标人参加投标前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携带无行贿记录的查询结果告知函才能参加招标活动。同时进行‘事后’跟踪监督,督促双方依法履行合同,以确保工程质量。
检察院介入监督招标活动似乎卓有成效,检察院对于普通人而言还是有相当大的威慑力的。不过这种模式首先很难大面积推广,对招标活动的监督不可能成为检察院的日常工作,而且检察院的监督更多还是形式和流程上的。监督最有效的力量还是来自社会公众的监督,从形式上来讲,也需要利用信息化手段对传统监督监管模式进行升级。最关键的是检察院是否应该介入招投标的具体过程,检察院介入的初衷是预防招标工作人员职务犯罪,但事实上法律并没有赋予检察院直接介入招投标环节的权利。
山东五莲:“2+2”监督模式让招投标活动在阳光下运行
“我是外乡的,来高泽镇竞标是一点底也没有,就怕碰到暗箱操作,自己花了不少钱制作标书不说,还得搭上功夫。这下好了,检察院来监标,当场唱标,公平公正有了保证,我也敢放心投标了,这不我中标了娄家官庄村的道路硬化、绿化工程。”近日,参加山东省五莲县高泽镇娄家官庄村“一事一议”村内道路硬化、绿化工程招投标活动的投标人陈某激动地对记者说道。
据悉,一年前高泽镇的招投标活动未进行统一管理,标的额较大的建设项目也由村集体负责招标,围标串标现象严重。五莲县检察院派驻高泽检察室对该镇的招投标情况进行相关调研后,建议高泽镇镇政府成立招标办公室,由招标办公室按照工程要求,实行统一招标。
为确保工程招投标活动的公平、公正、公开,预防招标工作人员职务犯罪,让招标活动暴露在阳光之下,高泽检察室又创新推出了“2+2”招投标活动监督模式,该模式第一个“2”指由招标中心负责保管加锁的投标箱、举报箱,投标人将标的额密封投入投标箱,如果有相关举报可将举报信投入举报箱;第二个“2”指由派驻高泽检察室负责保管的投标箱、举报箱的两把钥匙,开标时由检察人员负责投标箱、举报箱的开锁并当场唱标,公示标的额,同时对举报信中的举报内容进行监督
“我们不仅把监督放在投标箱、举报箱的‘开锁’上,确保‘事中’的公平公正,而且‘事前’我们还要求投标人参加投标前需要到我院预防科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其携带无行贿记录的查询结果告知函才能参加招标活动。同时针对我们介入的招标活动进行‘事后’跟踪监督,督促双方依法履行合同,以确保工程质量。”高泽检察室主任张则和介绍说。
该监督模式运行以来,高泽检察室先后对高泽镇精准扶贫工程、柳树沟村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隽家沟村生态林网工程、黄龙汪村千亩果园片区工程以及西高泽、邱村等10个村庄的“一事一议”道路硬化、绿化工程的招标活动进行全程跟踪监督,有力地规范了高泽镇招投标工作,招投标结果的公平公正性也得到投标人的信赖。
据了解,该院主动向基层延伸法律监督触角,积极协助基层有关部门完善招投标办事指南和工作流程,强化对管理人员的廉政教育和警示教育,增强其依法办事的自觉性,会同镇招标中心等部门全程介入资质审核、投标文件制作、开标现场、评标、发布中标公告等环节,促使招投标过程更加规范、更加透明,受到广大群众的一致好评。目前,该检察室共监督招投标活动30余次,未发现违法违规招投标现象,受法制教育人数达1000多人次。
来源:正义网 作者:郭树合 申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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