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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联合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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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07-11-30 16:36:46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一条 两个以上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
     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能力;国家有关规定或者招标文件对投标人资格条件有规定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规定的相应资格条件。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共同投标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其中提到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专业不同的单位可以组成联合体么?(这里的专业不同指的是具备完全不同专业的两个法人实体)在实际经常有这种实例,采购的项目牵扯的专业比较多,有时要求投标企业具有多种资质,如果按照法律规定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且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规定的相应资格条件,那么成立联合体还有什么意义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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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1-30 16:49:28 |只看该作者
楼主所疑惑的问题,我也常常思考:

【其中提到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专业不同的单位可以组成联合体么?(这里的专业不同指的是具备完全不同专业的两个法人实体)在实际经常有这种实例,采购的项目牵扯的专业比较多,有时要求投标企业具有多种资质,如果按照法律规定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且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规定的相应资格条件,那么成立联合体还有什么意义呢?】

看来,还是不同专业的时候,按照资质等级比较低的来确认联合体的等级。

比如,A公司是建筑一级企业,但是,建设大厦工程,需要简单的计算机网络和音响系统,找了一家2-3级有关企业,联合投标。

这样的问题,能够描述清楚,很不容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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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1-30 17:05:43 |只看该作者
我认为不同专业组成联合体,就不能按“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而是以各专业的资质为准。对于招标投标法的制定,我有一印象就是其中针对建筑工程招标的内容较多,当时建筑工程招标中一些不规范的行为造成大量不合格工程,所以招标投标法中的一些条款更适合于建筑工程招标,那么两个工程公司组成联合体就不存在专业不同的情况,确定资质等级低的单位为整个联合体的资质也就符合常规了。请各位老师批评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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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2-2 00:45:28 |只看该作者
我认为招法的意思就是看资质。如果还要看什么专业的话那就比较麻烦了,法律也难以归纳清楚。
  
  正如楼主月亮河所说的“采购的项目牵扯的专业比较多,有时要求投标企业具有多种资质”。

  所以还是直接看资质好了,否则真的很难说清楚。
  
  还有就是招法所说的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这条必须加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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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发表于 2007-12-2 08:54:58 |只看该作者
首先,这条法律条文的确有问题,出发点是想促成强强联合的情况,但是却不利于中小企业/暂时资质较低企业
的发展,因为我们知道很多施工企业资质的评定是看其参加的工程与相关,
施工企业不具备高资质等级无法中标,无工程可建又如何通过这个经验积累而获得高资质?

其次,本条我觉得应该是指同专业的,不同专业之间的资质怎么比较高低?
Study on Government Procurem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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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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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发表于 2007-12-2 12:36:48 |只看该作者
对于同一个专业组成联合体按照较低的计算是为了避免用高资质参加评标,而实施的时候却是低资质的单位。

对于某一项目中不同的部分要求不同专业资质,当一起招标的时候就有可能出现不同专业组成联合体,着时候就不存在这一问题,因为不同专业肯定只能是自己做本专业的那部分工作。
还可以进行总承包包招标,总包中标后把一部分专业工程分给专业公司也是比较常见的做法。
e-mail:ctcitc@163.com;QQ:75846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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侠客

7#
发表于 2007-12-4 14:55:15 |只看该作者
姐姐,其实我觉得《招标投标法》颁布的较早,其中相关的法律法规细则也有待改进了!
就像《政府采购法》出台之后,又发部了18.19.20号令~~18号令中,对联合体的规定已有所放宽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投标人特定条件的,联合体各方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采购人规定的特定条件。”
政府采购以外的项目,我们也只能期待了~~~
幸福活一天,胜过浮华过一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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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发表于 2007-12-4 23:30:59 |只看该作者
谢谢对这个问题的关注,有收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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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发表于 2009-1-14 12:37:36 |只看该作者
亟待招投标法律的更新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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