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bs.ebnew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楼主: Laochan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政府采购法》,一部多余的法律!

[复制链接]

0

主题

0

好友

13

积分

骑士

21#
发表于 2008-5-16 19:16:24 |只看该作者
学习之中。
我觉得钱老说的很有道理,我害怕没有好好学习而人云亦云。
我要好好学习之后在发表自己的意见。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0

主题

0

好友

2363

积分

精灵王

日事日毕,日清日高

22#
发表于 2008-5-16 19:38:37 |只看该作者
我们应该理解国家,其实国家正在积极努力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0

主题

0

好友

1203

积分

精灵王

招标师徽章

23#
发表于 2009-8-27 13:16:17 |只看该作者
学习了,Laochan的说很到位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0

主题

0

好友

0

积分

新手上路

24#
发表于 2009-8-27 13:20:41 |只看该作者
上有政策 下游对策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0

主题

0

好友

15

积分

侠客

25#
发表于 2009-8-28 11:03:39 |只看该作者
以前没有关注过政府采购法。因为要考招标师,学习了一下,感觉和楼主意见一样,是有点多余。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0

主题

0

好友

0

积分

新手上路

26#
发表于 2009-8-31 17:27:18 |只看该作者

回 楼主(Laochan) 的帖子

版主说的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三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下列工程建设项目包括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必须进行招标:这里已经包含了工程、货物、服务所有的工程建设方面招投标,《政府采购法》又参与其中,这纯粹是国务院各主管部门在争夺权事捞取好处罢啦。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0

主题

0

好友

0

积分

新手上路

27#
发表于 2009-9-2 09:09:31 |只看该作者
别提采购办了,唉,尤其,还有采购中心来搞集中采购,制定给业务,抢哥们饭碗。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0

主题

0

好友

4145

积分

精灵王

最爱沙发

28#
发表于 2013-2-17 20:24:54 |只看该作者
看了半天,没法从楼主的论证得出《政府采购法》是一部多余的法律这个结论!请楼主再给说道说道?[s:72]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12

主题

174

好友

1万

积分

光明使者

版主勋章 社区明星 终身成就奖 最爱沙发

29#
发表于 2013-2-17 22:36:28 |只看该作者

回 标途 的帖子

标途:
看了半天,没法从楼主的论证得出《政府采购法》是一部多余的法律这个结论!请楼主再给说道说道?[s:72]  
  
谢谢标途将老朽2007年的老帖顶上来。
老朽的邮箱: laochan2006@163.com 钱忠宝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0

主题

32

好友

8665

积分

风云使者

招标师徽章 最爱沙发

30#
发表于 2013-2-18 11:18:09 |只看该作者

回 zhaorqi2009 的帖子

zhaorqi2009:版主说的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三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下列工程建设项目包括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必须进行招标:这里已经包含了工程、货物、服务所有的工程建设方面招投标,《政府采购法》又参与其中, .. (2009-08-31 17:27)
这个是一个需要不断提起的话题
确实是多此一举 多余的法律
悲催
[s:125]
土木工程、计算机专业,经济师、高级工程师。 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招标师、一级建造师、监理工程师、造价工程师。 安徽省建设工程评标专家、安徽省综合评标专家、安徽节能评审专家。项目总监、可研报告、节能评审。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Archiver|手机版|bbs.ebnew.com

GMT+8, 2024-6-15 22:21 , Processed in 0.067429 second(s), 19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2.5

© 2001-2012 Comsenz Inc.

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