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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公安局工程涉及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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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23 16:23:56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我作为一名中山移动的员工,参了中山市南头镇社会治安视频监控系统建设三期项目(招标编号:GIECCZS20131083G1)投标过程,在此过程我怀疑该项目有严重的指向性,本来这是一个关乎“平安、民生、民心”的阳光重点工程,但在参与项目的过程中我们发现指标的偏向性。由于报名条件的限制需带齐相关证书、法人身份证原件到现场购买标书,严重限制了潜在投标人对该项目的热忱,同时如此重大的项目如何在最重要的一点该项目商务评分方面严重指向一些知名的企业,其他企业没有一个公平的竞争环境。最不合理的地方是该工程设备响应程度竟然占技术方案评分的85%,同时很多无关痛痒的参数变成了加分的重要性响应,我自问一下六个USB口如何能成为影响一个设备的关键因素?于此同时为何评分表中属于重点的方案实施,竟然只占了技术部分的10%,难道基本的立杆、管网的铺设、施工设计方案也比不上6USB口重要?同时对于分数的结果我也同样表示疑惑以下为招标结果公示,投标单位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与广东汇通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有长期合作关系,同时广东南方通信建设有限公司曾为其旗下子公司,我有理由怀疑该此投标有围标的嫌疑,同时经过中山中山市公安局相关领导的大力帮助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参与控标,标文明显指向某些大型企业,及相关品牌设备,明显为“科达”的产品,望相关部门给予说法,这样何为阳光工程?以下为中标公告(中山市政府采购网)
投标记过公示后我司多次投诉,也得不到正确的答复,以下为相关文件的截图及相关招标文件。想咨询是否这样也为之正常的招标过程?内定中标单位是否真的成为现今招标市场的常态?相关领导出面帮助是否正常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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