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价项目 | 评分内容及满分分值 |
投标报价(35分) |
投标报价在暂定标底(+5%,-5%)范围内的为有效报价;有效报价平均值高于暂定标底时,与暂定标底再作平均,次平均值为标底;有效报价平均值低于暂定标底时,有效报价平均值即为标底;投标报价在标底±5%以内的参加评标,计分以下限为准;与标底下限一致的得标准分35分,每增加一个百分点减1分 |
施工 组织 设计 (15分) 投标人 社会信誉及实力 (30分) | 施工场地总平面布置及施工部署 (2分) |
科学合理,得2分 |
比较合理可行,得1.5分 |
欠合理,得1分 |
不合理,得0分 |
施工方案或主要施工技术(2分) |
科学合理,得2分 |
比较合理可行,得1.5分 |
欠合理,得1分 |
不合理,得0分 |
施工进度安排 (2分) |
无进度安排或安排严重不合理,不予评标 |
进度安排合理,得2分 |
比较合理可行,得1.5分 |
欠合理,得1分 |
质量保证措施 (3分) |
科学合理,得2分 |
比较合理可行,得1.5分 |
欠合理,得1分 |
无质量保证措施,得0分 |
项目经理业绩及项目班子组成 情况(2分) |
项目经理选择合适,业绩大的,创过优秀工程的,得2分 |
业绩一般,选配也合适,得1.5分 |
选配不好,业绩较差,得1分 |
施工机具及劳动力安排(2分) |
科学合理,得2分 |
比较合理可行,得1.5分 |
欠合理,得1分 |
不合理,得0分 |
文明施工及安全生产保证措施 (2分) |
科学合理,得2分 |
比较合理可行,得1.5分 |
欠合理,得1分 |
不合理,得0分 |
资质等级 (1分) |
一级企业,得1分 |
二级企业,得0.75分 |
三级企业,得0.5分 |
四级企业,得0.25分 |
无资质的不能参加投标 |
近三年重合同守信用情况(2分) |
连续三年获重合同守信用单位的,得2分
每少获得一年,减0.5分 |
近三年竣工工程质量情况 (20分) |
竣工工程合格率×10 分+优良率×5分 |
无核验工程的,按市区上年度合格率 80%×10分 |
获优质工程的,省级以上,每个工程加2分,省级以下的每个工程加1分,满分5分 |
近三年企业荣誉(2分) |
获国家级荣誉,得2分 |
省级荣誉,得1.5分 |
地市级荣誉,得1分 |
县市级荣誉,得0.5分 |
同类工程施工 经历(1分) |
每项同类工程,得0.5分,满分1分 |
近三年文明施工及安全生产情况(2分) |
未发生过一起四类以上安全事故,得2分 |
发生一起三类以上安全事故的,扣1分 |
发生一起四类以上安全事故的,扣0.5分 |
满分2分,最少0分 |
上年度投标企业建筑市场行为 (2分) |
没有违纪市场行为的,得2分 |
无开工许可证私自开工的,扣2分 |
有转包工程、资质挂靠行为、未验收而交付使用的,出现一次需加固工程的,扣1分 |
质量等级(5分) |
投标人承诺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得5分 |
达不到要求,不予评标 |
工期(10分) |
投标工期超过150天,不予评标 |
达到招标文件要求的,得基本分,得7分 |
工期在145~150天的,每少1天加1分,最多加3分 |
工期少于145天的,不再加分 |
投标人考评(5分) |
投标人报名后,招标人对投标人业绩、能力、资金状况、社会信誉进行综合考评,考评结果好,得5分;考评结果一般,得3分;考评结果差,得1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