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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sill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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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招标人接受和拒绝所有投标的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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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使者

版主勋章 社区明星 终身成就奖 最爱沙发

11#
发表于 2014-3-6 15:41:37 |只看该作者
以下是2014年版《机电产品采购国际竞争性招标文件》第一册投标人须知第32条的内容(本月11日讨论稿):

32.  终止招标或否决所有投标的权利
32.1 在招标过程中,因招标人的采购计划发生重大变更等原因,经项目主管部门批准,并报相应的监管部门,招标人和招标机构将保留终止招标或重新招标的权利。
32.2  评标委员会评审,认为所有投标都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招标人和招标机构将保留否决所有投标的权利。
32.3 招标人和招标机构终止招标或否决所有投标,对受影响的投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老朽的邮箱: laochan2006@163.com 钱忠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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骑士

小鸟虽小,可它玩的确是整个天空?

招标师徽章

12#
发表于 2014-3-11 16:42:28 |只看该作者

回 Laochan 的帖子

Laochan:此条款为世行标准招标文件的经典条款,一直都有此条款:
Purchaser’s Right to Accept Any Bid, and to Reject Any or All Bids
39.1  The  urchaser reserves the right to accept or reject any bid, and to annul the
  bidding process and r .. (2014-03-06 08:02) 
严重支持,作为招标人如果连这最起码的权力都没有,那还招什么呀,我觉得不能把招标人的主体地位动摇了,建设方择优选择到质优价廉的中标人是根本目的,但是被各种条条框框给绑架了,有时很无奈,甚至还要被法律制裁,这有点被不良的风气给掩盖了招标的本质!
小鸟虽小,可它玩的确是整个天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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