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bs.ebnew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查看: 1067|回复: 0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重庆某招投标办主任7年间受贿上千万  【转贴】

[复制链接]

436

主题

191

好友

6万

积分

荣誉总版主

Rank: 8Rank: 8

社区明星 版主勋章 社区劳模 原创达人 终身成就奖 最爱沙发 金点子奖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14-8-1 17:56:19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重庆某招投标办主任7年间受贿上千万


时间:2014年8月1日  来源:北京晨报

生日成进贡日,办公室变受贿宝地,向竞标人肆意卖信息卖签名……一名科级干部却是招投标岗位的当家人,7年间受贿上千万元。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近日审理的永川区建设工程管理中心原主任、招投标办原主任戴兵一案,为人们揭开了工程建设贪腐高发的风险点

办公室里忙受贿

一笔数目几十万元的行贿信息牵出涉案上千万元的硕鼠:2013年,重庆市相关部门在侦查其他案件时,腾龙公司董事长孔令的一条行贿信息指向了时任永川区招投标办主任戴兵,戴兵随即被采取强制措施。

随后,戴兵主动交代了办案机关尚未掌握的其非法收受一些单位和个人980余万元的犯罪事实。戴兵到案后,委托其亲友退出赃款710万元。

庭审发现,除了逢年过节,工程包工老板们要向戴兵奉上3000元至1万元的红包。戴兵的生日更是这些老板们不敢怠慢的日子,生日礼金在1万元到几万元。

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审理认为,从2006年至2013年,戴兵在先后担任永川区建设工程管理中心主任、区招投标办主任、区建委勘察设计科负责人等职务期间,为重庆市创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数十家建筑单位、个人谋取利益,先后收受贿款达1060.9万元。

戴兵最常收受贿金的地方竟是在自己的办公室,如建筑商王某19次送钱,有17次是在戴兵的办公室里,还有一次是在招标办楼下;此外,戴兵还喜欢到老板们的办公室收取红包

卖信息卖签名敛财

从廉租房建设到政府办公楼装修,从道路整修工程到园区建设,从职工宿舍修建到商业街改造……永川区城市建设工程项目均需要戴兵审批签字,负责对全区政府投资性工程项目的监管,然而他却监守自盗趁机敛财。

敛财术之一:提供招标内幕关键信息。作为招投标活动的监管者,戴兵向与自己关系好的竞买人透露上述关键内幕信息,甚至帮助竞买人修改标书,是戴兵敛财的核心手段。

敛财术之二:介绍转包业务。作为监管者的戴兵却利用自己的职务之便,多次穿梭在老板之间,介绍转包业务收受钱财。某装修公司老板李闯,先后两次在戴兵的主动介绍下,分别以30万元、50万元的转让费转包其他公司中标的永川区人民医院开发区门诊大楼装饰工程和永川望贤公司建设工程项目。为此,李闯分别送给戴兵10万元、20万元。

敛财术之三:为承包商办理发包、竣工手续提供加急服务。审批快慢程度在直接影响企业经营效益,在一些项目中哪些审批快点、哪些审批慢点都内含玄机。一些老板们为了让戴兵签字快点,都在事后向戴兵进贡数万元的好处费。(据新华社)

观点

小官巨腐亟待堵漏

法院审理认为,戴兵非法收受他人钱财1060.9万元,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其具有坦白情节,认罪态度好,退出大部分赃款,具有立功表现,遂依法判决其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一些专家指出,工程建设招投标项目有几十个环节,每个环节都容易出现违规操作漏洞,容易被少数别有用心的人所利用,直接影响到招投标公正性,堵漏贪腐高发领域风险点成为当务之急。

专家认为,长期以来,公共资源分散在政府各职能部门,如城市道路运营许可、城市公共设施、国有土地资源等的管理,分别归属于市政、建设、国土等部门。这样主管部门常被质疑既当裁判员又当运动员,腐败滋生的同时也造成了公共资源资产的无形流失,损害了国家利益。

西南政法大学教授周祖成认为,应将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从原来的分散交易、独立监管,转变为集中交易、联合监管,成立公共资源招投标交易中心,将原分散于各职能部门的工程招投标、政府采购、土地出让、产权交易等交易市场进行整合统一。监督由各部门的体内转移到体外,使监督工作更直接、更有效。

责任编辑:news10

保存时间:2014/8/1
原标题:重庆某招投标办主任7年间受贿上千万|中国公共采购舆情网
http://www.ggcg.tv/yejie/20148/20148191612.html

转载者注:色彩是本人加描的,仅供参考。

已有 1 人评分威望 收起 理由
zxc1981 + 3

总评分: 威望 + 3   查看全部评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Archiver|手机版|bbs.ebnew.com

GMT+8, 2024-12-1 07:44 , Processed in 0.082567 second(s), 25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2.5

© 2001-2012 Comsenz Inc.

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