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设标底时易发生泄漏标底及暗箱操作的问题,失去招标的公平公正性。
② 编制的标底价一般为预算价,科学合理性差。较难考虑施工方案、技术措施对造价的影响容易与市场造价水平脱节。
③ 将标底作为衡量投标人报价的基准,导致投标人尽力地去迎合标底,往往招投标过程反映的不是投标人实力的竞争,而是投标人编制预算文件能力的竞争,或者各种合法或非法的“投标策略”的竞争。
(2)标底招标与之对应的无标底招标同样存在着众多弊端:
① 容易出现围标、串标现象,各投标人哄抬价格,给招标人带来投资失控的风险。
② 容易出现低价中标后偷工减料,不顾工程质量,以此来降低工程成本;或先低价中标,后高额索赔等不良后果。
(3)招标控制价与设标底招标和无标底招标相比有明显的优势:
① 有效控制投资,防止恶性哄抬报价带来的投资风险。
② 提高了透明度,避免了暗箱操作等违法活动的产生。
③ 可使各投标人自主报价、公平竞争,符合市场规律。投标人自主报价,不受标底的左右。
④ 既设置了控制上限又尽量地减少了招标人对评标基准价的影响。
(4)招标控制价与标底有明显的区别:
①招标控制价是事先公布的最高限价。投标价不会高于招标控制价。标底是密封的,开标唱标后公布不是最高限价。投标价、中标价都是有可能突破标底。
②招标控制价只起到最高限价的作用,投标人的报价都要低于该价,而且招标控制价不参与评分,也不在评标中占有权重,只是作为一个具体建设项目工程造价的参考。标底在评标过程中一般参考评标,即复合标底A+B模式,在评标过程中占有权重,所以说标底影响投标人中标。
③ 评标时,投标报价不能够超过招标控制价,否则废标。标底是招标人期望的中标价,投标价格越接近这个价格越容易中标。当所有的竞标价格过分低于标底价格或者过分高出标底价格时,发包人可以宣布流标,不承担责任,但过分低于标底价格的情况工程上几乎不会出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