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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分析】“政府不能一推了之” PPP洛阳道桥项目样本
【案例分析】“政府不能一推了之” PPP洛阳道桥项目样本
2015-08-02 PPP政策解读
PPP政策解读
微信号 PPPjiedu
功能介绍 总理疾呼,地方热捧;万众瞩目,资本观望;信用契约,法律条款;利益共享,风险共担。中国PPP盛宴商机何在?敬请关注PPP政策解读。
PPP洛阳道桥项目样本
“对于PPP项目,政府不能盲目地一发标、一挂网、一发布就完了,而是要做很多琐碎的工作,只有这样才能奠定后续成功的基础。”7月24日,第10期中国PPP沙龙内部研讨会上,河南省洛阳市财政局副局长熊文博如此表示。
在PPP项目落地方面,洛阳市已经走在前面。据悉,目前洛阳市即将签约落地的项目数已达4个,包括一个市政道桥项目、一个饮水工程项目、一个垃圾处理项目和一个旧城改造项目。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宏观部副部长孟春告诉《华夏时报》记者,洛阳PPP项目成功经验之一就是政府工作做得非常扎实,严格按照财政部的操作指南,完成了项目的物有所值评价和财政可承受能力评价,而做好这两个步骤十分关键。
责任共担
据悉,洛阳市政道桥项目目前已经完成招投标,PPP合同也已经被政府批准,即将举行签字仪式。同时,政府方面最担心的融资方面,社会资本方也准备好了多种融资方案,并且已经上报给了相关银行的总行。
在操作过程中,洛阳市非常重视PPP项目的“可控性”。首先,在选择将市政道桥项目作为第一个PPP项目时就充分考虑了“可控性”。该项目建设投资约7亿元,加上运营收费后大约十多亿元,这样的规模对洛阳市来说是“可控的”;另外,路桥项目是政府比较熟悉的,从技术、审核、审批等方面来说都更加“可控”。
具体操作上,政府方面也做了充分的准备工作。熊文博表示,他们对照着财政部2014年发布的113号文件,把政府方面需要注意的问题,哪些需要立刻协调解决,哪些需要在实施过程中协调解决等,都提前做好了方案,做到心中有数。
他们甚至还进行了“模拟实验”。项目发布后,得到了广泛的响应。于是他们又找到当地一家企业,请对方站在社会资本的角度提出问题。
关键的一点是责任分担。江苏维尔利(34.340, 0.00, 0.00%)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张进峰曾经表示,有些地方政府喜欢“招来企业,一推了之”,他们往往不愿意做那些细致的工作,把它推给企业。但事实证明,这样的项目到最后往往执行不好。
而洛阳市政府在推进市政道桥PPP项目时首先考虑的就是政府与社会资本如何分摊责任和风险的问题,他们设计了这样的方案:项目的立项、规划设计、环评、可行性研究等前期事项统一由政府来做,道路拆迁由区政府来做,而项目的建设、投资、运营、后续管理经营则由社会资本来做。
之所以如此,是因为项目前期的规划设计、环评、可行性研究等很多是不可控的,如果交给社会资本去做,可能遇到很多困难,会拖很长时间,所以由政府来做。而在拆迁方面,涉及到安置,也可能出现很多纠纷,而且现有的财政体制下征地拆迁是区级政府的事情,所以仍旧交给区政府去做。
“设计了这样一套方案后,就解决了‘可控’的问题,基本能达到政府要求的时间工期。”熊文博说,“在责任分担上,目前来看是正确的,没有一股脑地将所有工作都交由社会资本承担。”
孟春表示,洛阳市的PPP项目做得非常规范,聘请了专业的第三方机构,还完成了项目的物有所值评价和财政可承受能力评价,这在我国目前已开展的PPP项目当中并不多见。从他调研的结果来看,很多PPP项目对于这两项认证都没有给予足够重视,只是简单地走个程序,有的甚至是在项目正式启动后才补上的。
保障收益
熊文博表示,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项目的收益在哪儿?如果收益不足,政府如何去补?补的依据是什么?这些都需要事先考虑并确定。
洛阳市政道桥项目是市区道路路桥,不能收费,没有收益。所以在项目设计时,政府就将项目的建设、后期运营、绿化管理、环卫,以及道路广告收入和道路两侧的其他收入都捆绑在了一起。由于政策限制,道路两旁的土地不可能无缘无故地划拨给社会资本,必须走招拍挂程序,然后收益上交财政。所以,道路的经营方面还是由政府来负责,再将这些收益通过政府付费的方式转让给社会资本。
中国财政学会PPP专委会秘书长孙洁表示,PPP项目要想让社会资本获得收益,无外乎两种方式:一是使用者付费,付费不足则由政府给予适当补贴;二是使用者不付费的,由政府付费。过去,社会资本担心的其实主要是政府信用问题,以及政府在付费过程中因为某些原因不能及时付费。
2014年12月31日,财政部发布了《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政府采购管理办法》。在孙洁看来,这一文件在很多场合还没被重视。把PPP纳入政府采购之后,预算法对PPP项目就会有更大的约束和支持。按照政府采购法,无论是政府给予补贴还是直接付费,都要走政府采购流程,所以这两块资金都将被纳入政府财政预算。而一旦纳入预算,其支付就会受到预算法的保护,这是法律、制度上的保障,只要项目符合政策的标准,政府就一定会通过预算来进行支付。
解决融资难题
孙洁表示,对于PPP项目来说,融资是制约其发展的一个致命问题。因为PPP具有长期性的特点,很多都是10年-20年周期的,而金融机构的贷款周期大多为3年-5年,两者极其不匹配。
熊文博也表示,据他了解,现在很多银行都高调表示支持PPP项目,但在具体落实过程中,怎样去支持一个PPP项目,目前还没有具体的、可操作的文件,基层都是在探索过程中。
在洛阳市政道桥项目的推进过程中,政府提前与社会资本就融资方案进行过研究,还与金融机构进行过沟通。后来在签订PPP合同时,也有意识地考虑了金融部门的需求。例如,他们曾经与银行探讨,能否以PPP合同作为质押?因为在合同中明确了该项目是政府付费的。沟通的结果,有的银行说可以做50%的担保,有的银行说可以做70%的担保,剩下的再找信用担保作补充。这一点突破以后,社会资本方参与PPP项目就更有信心了。
同时,他们还请咨询公司制作了一个现金流量表,项目履行的17年期间,政府什么时候付费,每年付费多少,社会资本每年收益多少,收益点在哪等等,全部量化显示出来。有了这个,银行在提供融资时就能有更加清晰的方案。
孙洁表示,PPP发展离不开项目融资这一工具。所谓项目融资,是指贷款人向特定的工程项目提供贷款协议融资,对于该项目所产生的现金流量享有偿债请求权,并以该项目资产作为附属担保的融资类型。该工具的典型特点就是通过项目产生的现金流获取银行贷款,有了现金流的保障,银行就会对PPP项目给予一个长期的判断。
来源:华夏时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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