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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 招投标项目岂能“抢跑” 招标投标协会 【转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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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0-20 08:33:02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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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投标项目岂能“抢跑”

中国招标投标协会 2016-10-18


  今年初,黑龙江省与深圳市两地合作开展的“产区储备”项目,落户黑龙江省农垦红兴隆管理局五九七农场。截至目前,已经完成前期包括工程规划、土地交易等所有手续,进入施工建设招投标阶段。但据媒体报道,这一以国有资金为主、一期投资达5亿元的政府工程,却在招投标程序尚未结束之时,就已经完成了部分施工建设工作。


  作为避免暗箱操作和预防权钱交易的重要手段,建设工程招投标制度无疑是保障工程质量和建设成本的关键环节。我国《招投标法》明确规定,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项目必须进行招标;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招标。


  但根据媒体报道的情况,目前“建设粮仓的地基已经接近完成,水泥灌注的地基骨架已经相当完整”,在这种情况下开展招投标工作,很难想象最终的施工单位不是前期已经进场的企业,所谓的招投标很可能变成“走过场”。因此,且不论工程还未招标就已开工背后究竟有何猫腻,这种“抢跑”行为本身已经违背了相关法律。


  更令人质疑的是,在媒体介入此事后,业主单位的回复只字未提工程招投标事宜,但该项目的招投标工作却随之开始紧锣密鼓地推进,其中是否隐藏着不为人知的秘密?此外,据报道,目前该工地的“具体施工单位为黑龙江省建筑安装集团有限公司,而实际施工人则是一家挂靠黑龙江省建筑安装集团有限公司的私营企业”,这种行为或已涉及国家明令禁止的工程转包和分包,很可能给施工质量带来重大隐患。目前,上述问题仍处在猜测阶段,尚未得到权威回应,但正因如此,才更让公众浮想联翩。


  作为一个由两省市“一把手”亲自签订备忘录开展的合作项目,一个主要靠国家资金出资建设的涉及到粮食安全的重要项目,从项目立项备案到完成项目用地申报,仅用了短短3个月时间,这一速度足以体现相关职能部门对这一项目的重视。但这样一个重点项目,其施工规范、工程质量、资金使用等问题,理应有着更为严格的监管,相关的程序正义无疑是实现有序监管的基础。这种还未招标即开工的“抢跑”行为,显然逾越了程序正义,我们不禁要问,有关单位究竟是想跑赢工程进度,还是想要绕过法律监管?


  笔者认为,面对公众质疑,相关企业和职能部门理应进行彻查,还原事实真相,若确实存在暗箱操作、利益输送等违法违规行为,应立即予以纠正,并严肃问责相关责任人。若只是一场“误会”,或符合法律规定的“邀请招标”等情形,也应及时公开调查结果,打消公众质疑。唯有如此,才能将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真正发挥招投标制市场化配置资源的作用。


    来源:上海金融报   作者:潘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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