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9号)的相关规定,现将本机关对“新华社全媒体供稿及电子商务平台项目计算支撑平台设备采购子项”(以下称本项目,项目编号:GC-HG4181212)投诉案作出的处理决定公告如下:
一、相关当事人名称
投诉人:北京航天星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投诉人)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阜外亮甲店1号恩济西园10号楼东一门东215室
被投诉人: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称国采中心)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内大街西章胡同9号院
相关供应商:东华软件股份公司(以下称东华软件)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紫金数码园3号楼15层1501
当事人:新华通讯社办公厅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西大街57号
二、基本情况
投诉人因对国采中心就本项目作出的质疑答复不满,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投诉事项1、2为:东华软件投标产品不满足招标文件关于“采用国产自研管理芯片”的要求。投诉事项3-6为:东华软件投标产品不满足招标文件相关技术指标要求。本机关依法调查并作出处理决定。
三、处理结果
鉴于招标文件规定“国产自研”缺乏相关依据,不再对投诉事项1、2进行审查。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3-6缺乏事实依据,驳回投诉。
鉴于本项目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责令采购人废标。
责令采购人、国采中心就招标文件编制不规范的问题限期改正。
2019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