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结果公告一、相关当事人
当事人:中国通用咨询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中路90号
二、基本情况
本机关在依法对“国家移民管理局通用警务装备器材(非金属防刺服、警用防割手套等)采购项目”(项目编号:0700-21JZ13100017/18)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中国通用咨询投资有限公司违反了《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四十五条第一款第(七)、(八)项的规定。
三、处罚结果
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七十八条第(七)项的规定,本机关决定对中国通用咨询投资有限公司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
财 政 部
2022年3月1日
第四十五条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组织评标工作,并履行下列职责:
(一)核对评审专家身份和采购人代表授权函,对评审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的职责履行情况予以记录,并及时将有关违法违规行为向财政部门报告;
(二)宣布评标纪律;
(三)公布投标人名单,告知评审专家应当回避的情形;
(四)组织评标委员会推选评标组长,采购人代表不得担任组长;
(五)在评标期间采取必要的通讯管理措施,保证评标活动不受外界干扰;
(六)根据评标委员会的要求介绍政府采购相关政策法规、招标文件;
(七)维护评标秩序,监督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程序、方法和标准进行独立评审,及时制止和纠正采购人代表、评审专家的倾向性言论或者违法违规行为;
(八)核对评标结果,有本办法第六十四条规定情形的,要求评标委员会复核或者书面说明理由,评标委员会拒绝的,应予记录并向本级财政部门报告;
(九)评审工作完成后,按照规定向评审专家支付劳务报酬和异地评审差旅费,不得向评审专家以外的其他人员支付评审劳务报酬;
(十)处理与评标有关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