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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第10楼Laochan于2009-07-14 18:20发表的 :
从字面上看:
前者:合同中已有了总价。
.......
编教材的,好象和钱老的理解差不多,我们考生也只好这样记忆了。
但从合同分类上讲,好象都属于单价合同的范围.
网上找了一些资料,发现工程合同的学术界对此分类好象也有二种意见:
一、认为计量估价合同属于单价合同的一种。
例如有这样的说法:
按合同价的计价方式进行分类
①总价合同
指支付给承包方的款项在合同中是一个"规定的总额",即总价.它是以图纸和工程说明书为依据,由承包方与发包方经过商定做出的.
其主要特点:一是价格应根据事先确定的由承包方实施的全部任务,按投标报价中提出的总价确定;二是待实施的工程性质和工程量应该事先商定.
总价合同的优点是在实际工程量变动不大的情况下较易管理.缺点是由于计算分部分项工程量将会占用很多时间,从而延长了设计周期,拖长招标的准备时间.
总价合同按其是否可以调值又可分为不可调值总价合同和可调值总价合同两种.
不可调值总价合同的价格计价是以图纸及规定,规范为基础,承,发包双方就承包项目协商一个固定的总价,由承包方一笔包死不能变.这种合同适用于工期较短(一般不超过一年),对最终产品的要求非常明确的工程项目.
可调值总价合同,一般也是以图纸及规定,规范为计算基础,但它是按"时价"进行计算的,这是一种相对固定的价格.由于通货膨胀而使所用的工料成本增加,因而对合同总价进行相对的调值,但是合同总价的性质依然不变,只是增加调整价款.可调值总价合同适用于工程内容和技术经济指标规定很明确的项目.
可调值总价合同与不可调值总价合同的不同之处在于,它对合同实施中出现的风险作了分解,发包方承担了通货膨胀这一不可预测因素的风险,而承包方只承担了实施中实物工程量,成本和工期等因素变化的风险.
②单价合同
单价合同是指整个合同期内执行同一个单价,而工程量则按实际完成的数量进行计算.
单价合同适用于施工图不完整,或准备发包的工程项目的内容,技术经济指标一时尚不明确,或未具体地予以规定的情况.在不能比较精确地计算工程量的情况下,可以避免凭运气而使发包方或承包方承担过大的风险.
通常又可细分为:
a?计量估价合同,即以工程量表和工程量单价为基础和依据来计算合同价格;
b?纯单价合同,即发包方只向承包方给出发包工程有关分部分项工程以及工程范围,不需对工程量做出任何规定,承包方在投标时只需要对这种给定范围的分部分项工程做出报价即可.
③成本加酬金合同
指发包方向承包方支付工程项目的实际成本,并按事先约定的某一种方式支付酬金的合同类型.在这类合同中,发包方需要承担工程建设实际发生的一切费用,因此也就承担了项目的全部风险.
这种合同有两个明显的特点:一是发包方对工程总价不能实施实际的控制;二是承包方对降低成本不关心.
常见的形式通常有成本加固定百分比酬金合同,成本加固定金额酬金合同,成本加奖罚合同,最高限额成本加固定最大酬金合同等.
成本加酬金合同适用于工程内容及其技术经济指标尚未全面确定,在投标报价的依据尚不充分的情况下,发包方因工期要求紧迫而必须发包的工程,或者发包方与承包方之间具有高度的信任,承包方在某些方面具有独特的技术,特长和经验的工程项目.
二、认为计量估价合同与单价合同是不同的分类
例如,有这样的说法:
按合同类型和计价方法划分承包方式
工程项目的条件和承包内容的不同,往往要求不同类型的合同和包价计算方法。因此,在实践中,合同类型和计价方法就成为划分承包方式的重要依据。
1.固定总价合同
固定总价合同就是按商定的总价承包工程。它的特点是以图纸和工程说明书为依据,明确承包内容和计算包价,并一笔包死。在合同执行过程中,除非建设单位要求变更原定的承包内容,承包单位一般不得要求变更包价。这种方式对建设单位比较简便,因此为一般建设单位所欢迎。对承包商来说,如果设计图纸和说明书相当详细,能据以比较精确地估算造价,签订合同时考虑得也比较周全,不致有太大的风险,也是一种比较简便的承包方式。如果图纸和说明书不够详细,未知数比较多,或者遇到材料突然涨价以及恶劣的气候等意外情况,承包单位须承担应变的风险;为此,往往加大不可预见费用,因而不利于降低造价,最终是对承包单位不利。这种承包方式通常仅适用于规模较小、技术不太复杂的工程。
2.计量估价合同
计量估价合同以工程量清单和单价表为计算包价的依据。通常由建设单位委托设计单位或专业估算师(造价工程师或测量师)提出工程量清单,列出分部分项工程量,例如挖土若干立方米,填土夯实若干立方米,混凝土若干立方米,墙面抹灰若干平方米等等,由承包商填报单价,再算出总造价。因为工程量是统一计算出来的,承包商只要经过复核并填上适当的单价就能得出总造价,承担风险较小;发包单位也只要审核单价是否合理即可,对双方都方便。目前国际上采用这种承包方式的较多。在我国,作为工程造价计算方法的改革方向,已开始推行。
3.单价合同
单价合同是指双方在不清楚工程量的情况下就施工项目的单价达成协定,每月按实际完成并能够确认的工程量支付工程款。
这种承包方式适用于以下两种情况:
(1)没有施工详图就需开工;
(2)虽有施工图但工程的某些条件尚不完全清楚的情况下,既不能比较准确地计算工程量,又要避免让任何一方承担较大的风险。
4.成本加酬金合同
这种承包方式的基本做法是按工程实际发生的直接成本(直接费),加上商定的企业管理费(间接费)、利润和税金来确定工程总造价。它主要适用于签约时对工程的情况和内容尚不清楚、工程量不详(如采用设计一施工连贯式的承包方式,签约时尚无施工图纸及详细设计文件)的情形,如紧急工程、抢险救灾工程、国防工程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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