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美国,政府采购专门的监督管理机构有联邦会计总署(GAO)和联邦政府采购政策办公室( OFPP),但不存在与采购机构相对应的监督管理机构。美国政治上采取立法、行政、司法"三权分立"的政治体制,有专门的机关监督联邦的法律、法规的实施。采购机构由行政机关设立,属于行政机关的一部分。而专门的采购机构--美国联邦政府总务管理局(General Service Administration)有权制定和颁布联邦政府采购条例,也有权为几乎所有的联邦政府机构进行采购。这一机构设置有利于美国联邦政府采购在法律、法规的规范下有效运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