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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使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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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第10楼学以致用于2012-03-18 13:53发表的 : 汉瓦版主,我听到李小林对这个法条的理解与上面所说的“不论项目的资金来源”相悖。专门提到了“怪胎单位”长江航道局来说明了这个问题。所以,我非常疑惑,到底该怎么理解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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