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bs.ebnew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查看: 2345|回复: 4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工程招标] 关于二次招标流标的处理

[复制链接]

0

主题

0

好友

26

积分

侠客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12-8-6 16:05:41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七部委局 第30号令《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  第三十八条“提交投标文件的投票人少于三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三个的,属于必须审批的工程建设项目,报经原审批部门批准后可以不再进行招标;其他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人可自行决定不再进行招标。”
    这里二次招标流标是指二次招标投标家数都少于3家,这种情况下招标人可以通过一定程序不再进行招标。如果不是因为投标家数不够如:有效标不足3家,评委认为不具备竞争性,或者推荐的第一中标候选人因投诉被取消中标资格,招标人又不愿意推荐第二中标候选人等等而流标了2次, 这种情况是否也可以不再进行招标。
已有 1 人评分威望 收起 理由
gzztitc + 1 新人,提出实践中遇到的问题,请教大家

总评分: 威望 + 1   查看全部评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7

主题

0

好友

1万

积分

光明使者

严谨的学风、求实的精神

社区劳模 最爱沙发 金点子奖 忠实坛友 社区明星

沙发
发表于 2012-8-6 18:31:54 |只看该作者
       1、个人认为30号令和2007年标准文本关于项目重新招标的规定写得不够严谨,含义比较含糊。
     “属于必须审批的工程建设项目,报经原审批部门批准后可以不再进行招标”。《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2003七部委30号令 第38条第3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7年版)》第二章 8.2 不再招标 “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三个或者所有投标被否决的,属于必须审批的工程建设项目,经原审批部门批准后可以不再进行招标。”  
    必须审批的工程建设项目怎么理解呢?
       2、对于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本人认为法条所要表达的,不存在楼主所说的这种情况,也就是说,招标人应该分析招标失败原因,重新再组织招标。
       3、个人理解,请批评指正。
我只向真理低头,keep walking!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0

主题

0

好友

56

积分

新手上路

板凳
发表于 2012-8-6 21:18:25 |只看该作者
(四川)
我的觉得两次招标失败后可以改为比选
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令》第197号,第四条 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依法开展两次招标失败后,经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同意不再进行招标的,应当通过比选确定承包人。

不知道准不准确。。。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3

主题

0

好友

1576

积分

精灵王

地板
发表于 2012-8-7 17:49:34 |只看该作者
是否可以采取邀请和竞争性谈判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0

主题

39

好友

1万

积分

光明使者

友好讨论、责任回帖

最爱沙发 金点子奖 招标师徽章

5#
发表于 2012-8-8 21:14:32 |只看该作者
二次流标,还是看批准啥方式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Archiver|手机版|bbs.ebnew.com

GMT+8, 2024-11-6 23:40 , Processed in 0.070420 second(s), 22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2.5

© 2001-2012 Comsenz Inc.

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