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bs.ebnew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12
返回列表 发新帖
楼主: poiuyt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鸡生蛋还是蛋生鸡?《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中自相矛盾的地方

[复制链接]

1

主题

0

好友

4776

积分

精灵王

招标师徽章

11#
发表于 2012-10-17 15:04:56 |只看该作者
确实有些说法需要修改,既不合惯例也不合法。
按需要操作,习惯了,也就脸不红心不跳气不也喘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0

主题

0

好友

11

积分

新手上路

12#
发表于 2012-10-20 18:21:15 |只看该作者
我热烈欢迎有专家能够提出我指出的问题,是否有不妥的地方。

深圳条例颁布了半年,但之前只是将公示期由20天改为10天,其他没有什么变化。正因为没什么变化,基本没有执行,很多条款没有细看过。

仔细和采购法以及现在实际做法一对照,发现真是一朵奇葩。
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按照条例执行的话,绝大多数做法是必然违法,深圳市内的规则要单独定,深圳市外的业务决不能误用,一用就违法。
二二二二二二二二二二二二二二二二二二、按照条例执行的话,有很多条款是直接违反条例其他条款,根本就不知道怎么做。

莫名其妙的条款,语焉不详的条款,常识错误的条款,部分直接照搬采购法的条款混杂完全反对采购法的条款。

像小学生作文一样的条例。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7

主题

0

好友

1万

积分

光明使者

严谨的学风、求实的精神

社区劳模 最爱沙发 金点子奖 忠实坛友 社区明星

13#
发表于 2012-10-20 22:01:51 |只看该作者

回 lanchong 的帖子

lanchong:确实有些说法需要修改,既不合惯例也不合法。 (2012-10-17 15:04)
  呵呵
我只向真理低头,keep walking!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Archiver|手机版|bbs.ebnew.com

GMT+8, 2024-10-9 10:30 , Processed in 0.069177 second(s), 20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2.5

© 2001-2012 Comsenz Inc.

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