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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首次因霾限行闹乌龙 环保局称将公布处理结果 新华网 【转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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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2-25 11:35:10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天津首次因霾限行闹乌龙 环保局称将公布处理结果

新华网 2013年12月24日 06:40:43 来源:新京报

前日19点32分,天津环保局首次发布雾霾限行通知,仅几小时后,交管部门却表示“不知情”,紧急通知不限号。

但昨日下午,天津交管部门正式表态,限行政策依然施行。因首次实施重污染天气机动车限行措施,限行管理将采取提示、劝阻措施,暂不处罚。对于此次临时限行,交管部门表示将启动应急交通管理工作,将在各限行区域主要入口增派警力、安放提示牌,对限行号段车辆进行提示、劝阻、分流。

昨日,对于新京报记者的采访要求,天津环保部门与交管主管部门均未就雾霾天机动车限行前后发出不同通知的具体原因作出解释。

限号通知傍晚突然发布

截至发稿时,前晚7时天津环保局官方微博发布的预警信息微博仍未删除。微博提示,22日-25日天津将出现重污染天气,环境空气质量指数范围是210-330,符合《天津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规定的Ⅲ级(黄色)重污染天气预警条件。

该微博还附上了长微博说明强制性措施的具体内容。限行措施要求,从昨日零时起按照日期末尾数确定限行尾号。按“黄标车”限行区域,天津市牌照的载客汽车限行一组(两个)尾号。载货机动车、危险品运输车辆昨日起6时至24时禁止驶入限行区域,零时至6时按照尾号限行规定行驶。

此微博发出后,当天20时许,天津市政府新闻办官微“天津发布”、天津日报官微等纷纷转发了这条微博。


[责任编辑:冯文雅 ]
保存时间:2013/12/24
原标题:天津首次因霾限行闹乌龙 环保局称将公布处理结果 新华网
http://news.xinhuanet.com/politics/2013-12/24/c_125904522.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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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13-12-25 11:35:42 |只看该作者
天津首次因霾限行闹乌龙 环保局称将公布处理结果 222

新华网2013年12月24日 06:40:43 来源:新京报

被质疑通知紧急违章咋算

微博经天津市政府新闻办官微转发后引来不少网民疑问,晚上7点多才发布信息,不到5个小时后就要开始限行,司机们怎么来得及了解限行信息?

网友“多多的加菲-G318”说:“这个时间发布通知,还有几个人上网啊?为什么不用手机短信通知呢?如果没看见,明天违章上路了,算谁的?”

网友纷纷致电天津市交管部门询问限号信息时,却被告知,交管局并未发布相关限号的通知。媒体向天津市交管相关主管机构求证也被告知,对环保部门发布的预警并不知情。

22日晚23点22分,天津市交管局通过天津交通广播官微发消息:“紧急通知明天不限号!”微博称,据交管局最新消息,限号工作暂不执行,还强调“由于网上有明天开始限号的信息,所以特在此公告,请大家以此为准”。

但昨日下午,天津市交管部门又表态称限行政策依然有效,不过暂不处罚。

追访

环保局:处理结果稍后公布

针对这一“乌龙”事件,新华社天津分社昨日0时14分通过官微表态:“环保:按应急方案,限;交管:通知晚了,执行不了,不限。点评:应急部门内部协调上,还有不畅;权威消息有效发布上,还该令出一门。不过,好消息是明天可以继续开车上班!”

昨日,天津环保局官微未对此次事件作出解释。天津市公安局是交管局的主管单位,其官方微博也一直保持沉默。

天津市环保局宣教处一负责人在接受媒体采访时透露,该局领导仍在开会讨论此事件,处理结果稍后公布。


[责任编辑:冯文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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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天津首次因霾限行闹乌龙 环保局称将公布处理结果 新华网
http://news.xinhuanet.com/politics/2013-12/24/c_125904522_2.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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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2-25 11:36:48 |只看该作者
  天津回应首次雾霾应急“限行”:限,但不罚

2013年12月24日 08:03:40 来源:北京青年报

导读:天津环保部门22日晚7时发布消息称,因未来几天将出现重污染天气,将根据预案实行汽车尾号限行政策,但当晚天津交管部门却回应暂不执行。23日下午天津交管部门正式表态,限行政策依然施行。因首次实施,限行管理将采取提示、劝阻措施,暂不处罚。

12月22日晚,天津市环保局官方微博“@天津环保发布”发出预警信息:“经预测,12月22日至25日,我市将出现重污染天气,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范围是210-330。并经市政府批准发布Ⅲ级(黄色)重污染天气预警,这是天津市首次启动《天津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

该微博所附的长微博中,详细说明Ⅲ级响应的强制性措施,包括“从23日零时起按照日期末尾数确定限行尾号,如23号限行3和8号组(含临时号牌和02式个性化号牌),次日起按照号组顺序依次限行。”

该条微博经其他政务微博转发,天津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的官方微博“天津发布”转发后评论:“请大家关注!”

该条微博引来网友吐槽,认为通知得晚,太仓促。“我汽车尾号是8,如果按照这个规定得限行。可这政策是晚上7点多才在微博上公布的,我压根儿不知道啊,如果扣分罚款我该怎么办?”天津市民王彤接受新华社记者采访时说。

几个小时后,关于“限行”的消息又出现逆转。

22日22时09分,“@人民网天津视窗”发布消息称,天津市公安局宣传部门对环保部门发布的“预警”表示不知情。

当日23时22分,“@天津交通广播官方微博”发出“明天不限号”的紧急通知,“据交管局最新消息,限号工作暂不执行。由于网上有明天开始限号的信息,所以特在此公告,请大家以此为准。”

消息又引发网友新一轮吐槽,认为两个部门政令相左,闹了个乌龙。另有网友存疑:消息发布前部门之间难道不协调?

昨日下午,北京青年报记者致电天津市环保局,该局宣教科工作人员称,预警及启动应急预案由天津市政府批准,22日晚,环保部门微博发布了天津市全市范围的预警信息及应采取的预案,应急预案涉及到的相关措施,是由相关部门各司其职。

据上述工作人员的介绍及《天津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天津市启动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的程序大概为: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设在环保局,由环保局长任主任,环保、气象等部门根据监测到的天气污染情况,“会诊”后做出判断并上报给天津市政府,天津市市政府批准后,将预警信息及采取的应急预案通过新闻媒体等多个渠道告知公众,应急预案涉及到多个部门,各部门各司其职,如机动车尾号限行则由交管部门来制定。

涉及到的部门是如何协调的,为何会出现22日晚上的“乌龙”?提前多久通知比较合适?天津市环保局工作人员表示不清楚,北青报记者多次联系天津市公安局指挥部新闻中心未果。

23日—25日会启动限行措施吗?昨日下午,北青报记者以市民身份询问天津市交管局指挥中心,工作人员称,“如果采取相关措施,会提前通知市民。”工作人员还举例,就像拉响防空警报一样,会以发短信、新闻媒体等多种方式通知到。

昨天,新华社记者咨询多位司机,他们表示至23日上午并未收到交管部门的任何短信提醒。

工作人员的回复,极易被解读为“暂停限行措施”。昨日下午,天津市人民政府通过官方微博“天津发布”,回应了23—25日采取的“限行措施”——“22日晚19时发布重污染天气预警信息,且首次实施重污染天气机动车限行措施,考虑到广大驾驶员调整出行安排需要一定时间,因此此次限行管理采取提示、劝阻措施,暂不处罚。”

“天津发布”还称,天津市空气质量将达到重污染预警等级时,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将发布预警信息。自预警信息发布后的第二天零时开始,至重污染天气预警解除,将在限行区域实施机动车尾号限行措施。

限行前,交管部门将通过电台交通广播北方网等新闻媒体向广大市民发布预警、提示。限行后,交管部门同时启动应急交通管理工作,将在各限行区域主要入口增派警力、安放提示牌,对限行号段车辆进行提示、劝阻、分流。在限行区域范围内,将增设执勤点位、巡控警力,对违反限行规定的车辆进行甄别并依法实施处罚,限行区域内电子警察同时记录违反限行规定车辆,并依法实施处罚。

虽然此次限行管理采取提示、劝阻措施,暂不处罚,但“天津发布”表示,“以后将按上述措施实施重污染天气限行管理。”文/本报记者 高淑英

新闻链接

天津若遇Ⅲ级响应 每日限行一组尾号

据了解,天津市重污染天气预警等级分为三级,分别为Ⅲ级、Ⅱ级、Ⅰ级预警,Ⅰ级为最高级别。对应预警等级,交管部门将实行三级响应限行。其中,Ⅲ级响应,天津市牌照的载客汽车每日限行一组尾号。货运机动车(含持有通行证车辆)、危化品运输车辆(含持有通行证车辆),6时至24时禁止驶入限行区域,零时至6时按照尾号限行规定行驶。Ⅱ级、Ⅰ级响应:该市牌照的载客汽车实施单双号限行,首日限行尾号按照当日日期末位数奇偶数确定单双号。货运机动车和危化品运输车辆(均含持有通行证车辆),6时至24时禁止驶入限行区域,零时至6时按照尾号限行规定行驶。

不采取限行措施车辆包括,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等4类特种车辆,武警、驻津部队车辆;公共汽车、出租汽车和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核发相应通行证的班车、长途汽车、大中型客车;各国驻华使领馆和国际组织驻华机构机动车;车身喷涂统一标识并执行任务的城管、工商、交通执法车辆,环保监察车辆,邮政、救援、抢险、清障等专用车辆;环卫、园林、道路养护等专项作业车辆;殡仪馆所属的殡葬车辆。


[责任编辑:白羽 ]
天津交管部门:限行管理将采取提示劝阻措施暂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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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重污染应急预案:红色预警时启动单双号限行
天津成立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系统 强化应急响应

保存时间:2013/12/24
原标题:天津回应首次雾霾应急“限行”:限,但不罚-地方频道-新华网
http://news.xinhuanet.com/local/2013-12/24/c_118677177.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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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2-25 11:37:28 |只看该作者
人民日报:乌龙事件呼唤“政策执行力”

新华网 2013年12月24日 07:02:01 来源:人民日报

多一些协同机制,多一些专业精神,多一些对政策法规的敬畏之心,才能在政策执行过程中避免“跑冒滴漏”

近日,两起“自摆乌龙”事件引发广泛关注。在天津,环保部门22日晚发布重污染天气预警,提出从23日零时起实施限行,随后交管部门却宣布限号政策暂不执行。在广西武鸣,人口计生部门先是向一对夫妇发放了《二孩生育证》,后来发现不符合政策而将准生证收回,此时妻子已经怀孕。

“政府部门的失误决不能让百姓埋单”,在纷至沓来的质疑声中,广西武鸣人口计生部门登门道歉,主动承担了相应过错责任。而在天津方面,对于信息发布中的“令出多门”、“政令打架”,公众也颇有意见。一个是新旧政策衔接错位损害群众权益,一个是内部协调不畅导致部门龃龉,从中折射出的问题值得深思。

诚然,无论是“二孩生育”还是“限号新政”,因为“新”,从上到下的传导与执行中,对相关政策掌握得不够熟悉,部门之间的配合需要磨合,情有可原。但这种熟悉与磨合,应有底线,就是不能让政策有失效风险,不应损害群众利益。公共政策不像小孩子过家家,即便发现问题后再来改正,其纠错成本也相当高昂。政令打架、朝令夕改、政策悬浮……公众之所以对此类现象不满,不仅在于它令群众利益受损,更在于它体现出执行力与责任心的缺失。

事实上,天津“限号乌龙”事件中,如果治理雾霾的协调机制更完善些,环保部门与交管部门能够事先互通有无,本不会出现口径不一、相互拆台的窘境。广西“准生证风波”中,如果计生部门把政策变动情况及时明白地传递到每一个办事窗口、每一张办公桌,又怎会酿成先发后收的尴尬?多一些协同机制,多一些专业精神,多一些对政策法规的敬畏之心,才能在政策执行过程中避免“跑冒滴漏”。

宏观政策研究者认为,政府每针对某一问题出台某项政策,都会改变利益群体的收益预期。如果因为相关部门、相关工作人员的理解执行不到位而改变政策,不仅会使政策失效,还会损害其施政的权威性。政策法规一经出台,就代表着政府公信力,倘若偶然性异化了连续性,随意性替代了稳定性,政策就会遭遇“狼来了”效应,影响稳定的社会预期。至于那些制定了却难执行的“悬浮式规定”,则更会破坏政策的严肃性、政府的公信力。

“一分部署,九分落实”。全面深化改革军令状已经下达,集合号已经吹响,但怎样落在实处、落出实效,考验着各级政府和领导干部的落实能力。天津和广西武鸣的乌龙事件提醒我们:推进改革应该加强统筹协调,更加注重改革举措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确保政策的严肃性和权威性。改革执行力,既需要相关部门的横向联合,也需要上下对称的一贯到底;不仅体现在“马上办”的行动力,更应强化“办到位”的公信力。

[责任编辑:白羽 ]


保存时间:2013/12/24
原标题:人民日报:乌龙事件呼唤“政策执行力”-网评频道-新华网
http://news.xinhuanet.com/comments/2013-12/24/c_118676258.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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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2-25 11:38:53 |只看该作者
新华网评:“限号乌龙”暴露出哪些问题

新华网 2013年12月24日 09:14:48 来源:新华网

江德斌


22日晚,天津市环保部门发布预警提示22日——25日天津将出现重污染天气,并发布Ⅲ级(黄色)重污染天气预警,同时附有长微博明确提出从23日零时起按照日期末尾数确定限行尾号。随后,有关政务微博纷纷转发。然而,仅仅几个小时后,天津交管部门却宣布限号政策暂不执行。(12月23日 新华网)


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本意是为了降低污染对市民的危害,根据污染等级实施对应措施。当地环保部门是整个应急流程中的关键一环,其对天气污染具备专业判定性质。理论上而言,只要发布重污染天气预警之后,其它部门就应及时响应,按照污染预警等级执行预案。否则,搞应急预案也就没啥意义了。


可是,天津市的环保部门与交管部门却在执行应急预案的时候出了“乌龙”,致使“政令打架”,一方面说明天津市的应急预案存在制度疏漏,部门政策未能同步衔接,致使应急预案被打折扣;另一方面也警示要强化应急预案的执行力度,需要明确一个主导部门,其它相关政府部门听其协调,确保应急预案畅通无阻。


另外,对这种类似“突然袭击”的应急措施,市民也需给予理解,天气状况瞬息万变,本身就难以准确预测,且只有达到重污染标准之后,环保部门才能启动应急预案。当然,相关部门也要检讨、改进发布禁令的方式、流程,不能仅在微博上发布,更要通过电视、广播、短信等多种信息途径,将天气预警和限行政策及时传递给所有市民,避免因信息遗漏影响到应急预案的实施,影响到市民的正常生活。


此次“乌龙限号”事件暴露出的种种问题,是对天津市应急预案制度的一个测试,对其它城市而言也是一个很好的借鉴。提醒政府部门在制定、执行应急预案时不能流于表面,要多考虑执行效果,千万不要再发生这种不但无法应急、反而添乱的尴尬情形。

[责任编辑:吴定平 ]

保存时间:2013/12/24 星期二 13:07:35
原标题:网评频道-新华网评:“限号乌龙”暴露出哪些问题-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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