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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人技术参数出错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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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2-2 17:23:03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背景:采购单位委托当地集中采购机构采购一批软件,采用询价方式采购,公告7日。挂网公告时,选定A、B、C、D四个品牌(每个品牌不限投标单位人数,即A(或B/C/D)品牌可允许有多家供应商投标),并且列出了具体技术参数(1、2、3、4条.....)。后有6家报价供应商递交了响应文件,经询价小组评定:
甲单位报价为A品牌,且价格最低,各项报价参数及品牌均符合询价函要求,被评为第一成交候选人;
乙单位报价为B品牌,价格次低,各项技术参数及品牌均符合询价函要求,被评为第二成交候选人;
丙单位报价为C品牌,价格第三低,被评为第三成交候选人;
其他报价单位有报价D品牌的,也有报价A和B品牌的,但价格偏高故没有作为候选人。
评审结果公示后,第二名即乙单位对第一名即甲单位的成交资格提出质疑,质疑理由如下:在挂网询价函中提出具体技术参数要求当中,有一参数第2条是A、C、D三个品牌不满足的,只有B品牌满足,所以乙单位认为应当废除甲单位的成交资格,由自己中标。
后经采购单位调查取证,发现在当时选定的四个品牌当中,的确只有B品牌完全满足所有要求的具体技术参数,也就是说采购单位提供的技术参数的确出错,所要求的技术参数当中,第2条参数只有B品牌能满足,其他品牌不能满足。
现在,针对第二名的质疑如何答复?采购单位和集中采购机构如何处理?是重新招标呢?还是怎么办?理由又是什么?望各位专家和网友给我一个处理意见,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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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2-2 18:45:42 |只看该作者
首先设定品牌就是违法的 74号令中明确规定不得表明特定的品牌喝供应商 以及技术服务等条款指向特定得供应商
期待我很好奇第一成交候选供应商的品牌 第二名是怎么知道的 令人疑惑 74号令明确规定参与评审的评委以及工作人员评审有关的过程 情况 推荐 以及商业秘密等不得像无关人员泄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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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2-2 19:44:46 |只看该作者
指定品牌是不行,但本地财政部采购科是同意的,情况比较特殊,没办法。
我们之前也疑惑,第二名怎么知道第一名报价的品牌?但现在是这些都不是主要的了。
现在时像这种情况之前没遇到过,该怎么答复质疑的那家?因为结果已经评审出来而且挂网公示了,就等着发放通知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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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2-3 08:35:25 |只看该作者
1、既然只有一家符合,那也不能他中标。不满足三家是否也需要重新招标。
2、挂网公示的同时就应该发出中标通知书。
3、让A和B私聊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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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2-3 13:23:22 |只看该作者
如果那4个品牌不是采购人提出的还好点,现在怎么回答供应商都不满意了。
我的建议既然当时4个品牌是财政部门同意这样做的,采购人将实际情况打个报告给财政主管部门吧。看财政部门怎么处理。
e-mail:ctcitc@163.com;QQ:75846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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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2-3 14:21:47 |只看该作者
其实,品牌技术参数等都是当时的项目设计单位提供给采购人的,采购人和集中采购机构对这些参数都不是很了解,然后当地财政部门审批通过了,就按照那些品牌和技术参数挂网采购了。
挂网时,集中采购机构也反复询问采购人,所要求的技术参数是否针对特定品牌,当时由于采购人也不是很清楚,就说,所要求的技术参数四个品牌均能满足。
然后就挂网了。
挂网询价期间,也没有投标单位提出疑问,评标结束之后才由第二名提出质疑。
所以这个事情烦人呢.....以后干事真得小心翼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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