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改委发布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共享2021年进展和2022年工作展望 发布时间:2022-02-11 09:48 来源:公共采购公众号 字体:【 [url=]大[/url] [url=]中[/url] [url=]小[/url] 】
2021年,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共享的决策部署,按照《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深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共享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函〔2019〕41号)要求,指导各地扎实推进公共资源交易相关改革,着力完善公共资源市场化配置机制、优化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创新公共资源交易监管体制,平台整合共享的综合效用不断显现,为推动要素资源公开高效配置、促进经济平稳运行提供了有力保障。 一是支撑改革的政策法规体系更加健全。2021年是平台整合共享改革顶层设计夯基垒台、立柱架梁的一年。国家层面,“十四五”规划《纲要》首次在五年规划中明确,要深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共享。新出台的《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修订)》《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等行政法规进一步明确规定了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在土地“招拍挂”、国有资产处置领域的法定职责,将“应进必进”纳入法治化轨道。《招标投标法(修订)》列入国务院年度立法计划,《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出台实施,分类统一的交易规则更加健全。地方层面,据不完全统计,26个省、区、市在本地“十四五”规划中明确了平台整合共享要求,推动改革向纵深发展。地方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立法实践不断丰富,《上海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法》《湖北省公共资源招标投标监督管理条例(修订)》《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条例》等地方性法规规章相继出台,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角色定位越来越明晰、职责越来越巩固、地位越来越突显。 二是便利高效的交易服务实践更加深化。2021年是公共资源交易各领域公共服务全面推进、积厚成势的一年。国家层面,经党中央、国务院批准同意,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正式上线交易,为落实“双碳”战略目标提供市场服务保障。国务院印发《关于开展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工作的意见》,部署进一步清除招投标和政府采购领域对外地企业设置的隐性门槛和壁垒,着力清理取消企业在招投标、政府采购等方面存在的差别化待遇,建立招标计划提前发布制度,推进招投标全流程电子化改革,推进电子证照、电子签章在招投标等领域全面应用和互通互认。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全年发布公告公示1031.9万条,网站访问量18.5亿次。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保持平稳运行,交易活跃度持续提升,全年在各级平台开展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政府采购、土地使用权和矿业权出让、国有产权交易四大领域的交易金额共计19.69万亿,交易数共计116.6万个。地方层面,各地坚持集约设置,平台整合不断向纵深推进。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州交易集团(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正式挂牌成立,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筹备工作全面启动,全国已有29个省(区、市)组建了省级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同时,积极回应企业关切,不断创新服务模式,优化交易市场环境。河北大力推进全省公共资源交易全流程电子化交易省市县一体化建设。河南印发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运行服务规则,开展乱收费专项整治,提升全省各级平台交易服务水平。甘肃为国家标准限额以下的项目提供免费在线交易服务,确保限额以下项目“放得下、接得住、管得好”。南京打造“阳光四季”一体化智慧云平台,实现公共资源交易从数字化到智能化再到智慧化转型。 三是依法从严的交易监管体制更加完善。2021年是公共资源交易监管体制机制创新加强系统集成、协同高效的一年。国家层面,国家发展改革委等11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建立健全招标投标领域优化营商环境长效机制的通知》,加大地方制度规则清理整合力度,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模式,切实维护公平竞争秩序。住房城乡建设部在全国部署开展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领域整治,持续规范建筑市场秩序。水利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开展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电子招标投标监管试点,创新推进“互联网+监管”。铁路局加强与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协作,探索电子交易大数据分析,助力行业行政监管。地方层面,四川出台省本级公共资源交易监管权责清单,进一步厘清监管权责边界。厦门印发公共资源交易监管办法,进一步加强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监督管理。广州印发公共资源交易信用评价管理办法,沈阳在工程建设招标投标领域实施信用承诺制,增强交易当事人诚实守信、依法交易意识。昆明印发公共资源交易当事人不良行为管理规则,预防和惩治交易活动中的违法违规行为。 四是纵横联动的改革协作机制更加有效。2021年是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共享改革纵横联动、压茬推进的一年。国家层面,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切实履行督促协调指导职责,制定印发年度重点工作任务,定期开展省级平台系统考核,启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基层政务信息公开标准指引》落实情况评估,确保各项改革任务落地落细。围绕推进“应进必进”、交易全流程电子化、加强统一监管、开展大数据分析等,通过召开现场会、制发通报等方式,向各地推广典型经验做法。地方层面,上海、江苏、浙江、安徽落实《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规划纲要》,积极推进专家资源共享、远程异地评标等实质性合作。成都和重庆推进川渝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全力助推成渝双城经济圈建设。黄河流域高质量发展公共资源交易跨区域合作联盟围绕优化交易服务、创新交易监管、提升营商环境,不断深化交流合作。 2022年是我国踏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重要一年,是“十四五”规划实施的关键之年,党的二十大将胜利召开,做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共享工作具有特殊重要意义。平台整合共享工作将继续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弘扬伟大建党精神,以实现要素价格市场决定、流动自主有序、配置高效公平为方向,着力创新平台管理和服务方式,不断提升行政监管效能,持续优化公共资源交易市场营商环境,进一步增强市场主体改革获得感。一是坚持市场化改革,持续深化平台整合共享。动态修订《公共资源交易目录指引》,对政府配置资源中应该或可以通过市场化方式配置的资源,按照“应进必进”、“能进必进”的原则,严格将其纳入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采取招拍挂或其他竞争性方式进行规范透明配置。二是坚持数字化转型,持续打造公共资源交易“全国一张网”。完善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持续加强对地方平台的信息归集,持续提升数据交互和应用水平,充分发挥总枢纽、总门户作用。扎实开展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电子认证全国互认试点。推进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主体信息全国共享。强化集约建设,鼓励各地平台电子交易系统向省级或较大的市级平台集中。三是坚持法治化保障,持续强化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制度标准建设。完善公共资源交易相关法律制度,加快《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规章修订工作。深入推进公共资源交易标准化工作,修订完善平台系统数据规范。四是坚持规范化运行,持续深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自身改革创新。坚持管办分离,鼓励各地因地制宜进一步探索集中统一监管,相对集中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执法权、处罚权,实现交易服务、管理与监督职能相互分离、相互制衡。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平台服务行为的指导意见,切实加强对平台的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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