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资格审查表上签字后还能提质疑吗?
案例回放 近日,某中学委托一家代理机构,就电子产品进行公开招标。招标文件发布后,共有6家供应商提交了投标文件。 其中,A公司因未提供“信用中国”网站、中国 政府采购网的网站截图,没有通过资格审查,被判定为无效投标。 随后,A公司向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内容为:招标文件在供应商资格要求方面规定,根据财政部《关于在 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视为无效投标。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中国 政府采购网。查询截止时点为: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注:本项以招标代理公司现场向评标委员会提供的网站截图内容为准。 A公司认为,招标文件中“注: 本项以招标代理公司现场向评标委员会提供的网站截图内容为准”应是代理机构在现场向评标委员会提供网站截图内容,而不是A公司自己提供网站截图内容,项目资格审查人员未依法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评审,A公司要求重新评审。 代理机构在质疑答复函中回复:在开标现场,A公司的项目授权委托人,已经就资格审查不通过的原因咨询了资格审查人员,资格审查人员也进行了解释。并且,A公司的项目授权委托人已在资格审查表上签字确认,故对A公司所质疑内容予以驳回。 因对质疑答复不满意,A公司向当地政府 采购监管部门提起投诉,当地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没有受理该项投诉,原因是A公司资格审查没通过。 问题引出 1.本案例中,网站截图该由谁来提供? 2.无效投标需要投标人签字吗?签字后还能提出质疑吗? 专家点评 上海国际招标有限公司总经理金翔认为,招标文件对于上述这一段内容没有写清楚,如果招标文件其他部分均未提及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网站查询截图资料,按“逆编写者释义”的原则,应当理解为此项查询工作由代理机构负责并向评审委员会提供。 同时,在《政府采购法》、财政部发布的有关部门规章中,均未要求或提及无效投标需要相关投标人签字。因此,这不是一个法定环节,也不是不受理质疑的理由。当地政府采购监管部门不受理其投诉,不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相关规定。 本案例中还有一个争议点,招标文件中提到,“供应商要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的声明并加盖公章。”是否可以理解为,包含了上述网站截图查询的内容? 如果A公司没有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 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则可以判定其投标无效。金翔表示,书面声明并不等于包含网站截图资料。 个人看法: 1、信用中国查询:财库〔 2016〕125号中, 明确”各级财政部门、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并采取必要方式做好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及相关证据应当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这个是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主要职责之一,作为代理机构不能为了图省事就让投标人提供而忽略了履行自己的职能。
2、现在代理机构在开评标过程中基本上每一个步骤,力求不出现问题和异议,所以都是让投标人签字确认,如果像上述中专家认为的”不是一个法定环节,也不是不受理质疑的理由。“那么投标人在过程中很多事情都可以签过字都可以翻脸不认,法律法规中只能告诉你做那些,不可能细化到每一步骤该怎么做,所以我个人不赞成专家的这个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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