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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优先购买本地产品 或导致“保护主义”再抬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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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2-18 13:48:01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在扩内需和保增长的掩护下 地方保护主义的新马甲

    中部地区的湖北、安徽、河南,东部地区的江苏南京和浙江杭州,华南的湖南和广东东莞,北部地区的吉林,西部地区的陕西等也纷纷出台优先采购本地产品的措施;与此同时,一些已经准备出台相关政策的地区删除相关规定则释放出更多积极的信号——

    地方保护主义,这是一个现象。

    本报记者获悉,合肥市在一次会议上曾经就一份出台鼓励采购本地产品的文件征询意见,但随即遭到有识之士的反对,在第二次会议上就决定不批准这个文件。

    这或许反映了即使在保增长的同时,地方政府尊重市场经济原则,致力于制定公平竞争的游戏规则,维护市场的正常秩序的意识有了明显的进步。

    本报记者也获悉,中部地区的湖北、安徽、河南,东部地区的江苏南京和浙江杭州,华南的湖南和广东东莞,北部地区的吉林,西部地区的陕西等也纷纷出台优先采购本地产品的措施。

    相比合肥的自制力,从2008年10月份以来,在扩内需保增长的掩护下,一些地方的保护主义开始重新抬头,只是他们中的一些操作方法更为隐蔽。

    本报记者调查发现,尽管各地区出台的鼓励采购本地产品的措施不同,但在鼓励采购本地产品中,汽车、家电、烟酒、出租车和公务车等字眼频繁出现。

   “主要是因为这些产品是高税的产品,如汽车对经济拉动也高。”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发展战略与区域经济研究部李善同部长告诉本报记者,“可以看出来保护主要集中于能带动税收、拉动经济增长和增加值比较高的行业。”

    一些地方出台的政策本身并无优先采购本地产品的意思,但实际效果却和保护地方产品销售大同小异,如东北某省就出台了一份名为《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工业经济运行工作的意见》规定省、市、县(市、区)各级领导和机关干部必须走进企业,为企业解决销售和资金问题。要大力提倡和推广干部包扶企业的办法。

   “地方保护主义不可能自己消亡,需要建立相关机构专门来负责监管和检查地方保护主义。”李善同建议说。

   “保增长”下的新冲动

   “现在内需很重要,所以地方会觉得保护市场就是保增长。”李善同说,在采访过程中,李将这些地方的行为和美国的“购买国货论”相比较。

    地方保护主义,在过去30年中,有一个明晰的变化历程。上世纪80年代是保原料,到了90年代随着中国的经济由供给制约转向需求制约,开始转向保护市场。这次地方的冲动始于2008年10月末,并持续发酵至今。

    几乎没有人会否认这种手段的确从短期来看似乎能够带来短期效益,比如发展了本地区经济,增加了就业,增加本地区的财政收入,“地方不这么做的话,近期会受到一些影响。”李善同说。

    在投资、消费和出口三个因素上,固定投资已经到了一个暂时的高峰,出口受制于国外经济复苏的制约,只有当地消费成为最为重要的看得见的可短线操作的拉动稻草。

    但政府鼓励优先采购本省产品,这是不是属于地方保护主义,还很难说。以湖北省为例,湖北省政府出台了《省政府努力促进全省工业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意见》(征求意见稿),直接要求“各级政府采购在不违背国家有关法规的前提下,同等条件下要优先购买省产钢材、汽车、建材、烟酒、家电等地产品”,将本地烟酒搬上优先采购层面。

    同样在文件中要求优先购买还是政府采购,都应该在不违背国家有关法规的前提下的还有在湖南省。根据湘政发(2009)1号文显示,“要将省产乘用车纳入政府采购范围,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应积极采购省产车。鼓励社会团体、企业和居民采购省产乘用车和商务车。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控股企业办公及公务活动,应积极采购和使用本省产品。省内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中的材料、设备和机具,企业生产所需的燃料、原材料、辅料,医院所需药品,应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积极采购符合要求的本省产品。大力推动省产工业品下乡销售活动。”

    不过以政府文件明文规定要求本地政府“积极”采购本生产车,这在历史上也是罕见的;至于明确要求积极采购符合要求的本省药品,也尚属第一次。

    再如陕西省,有关方面要求“积极组织医药生产和流通企业与医疗卫生机构进行对接,增加对省内企业生产药品的采购,扩大省产药品在农村市场的份额。”

    这或许强化了本已存在地域门户之见的药品市场格局。一位华南地区某药厂负责人对此显然有深刻感受,他对

    本报记者表示,“比较明显的就是,尽管有招投标,但药一般到外地,价格并非直接竞争因素。”

    该负责人举例说,“药品检测,这是各地最容易提出的技术标准。只要对方说有问题那就有问题。”

    这样的做法,在李善同看来,就是以技术壁垒的方式,保护地方产业,只是手段更加隐蔽。

    建立第三方监管机构

    保护主义不仅在地方,也存在于一些部门。

    国内某著名的勘察设计院一位工程师告诉本报记者,“突然提速的铁路大投资,使得铁道部下属四个设计院现在根本来不及接那么多设计方案,因为项目历史上最多最集中。其实我们的实力也可以单独竞标,但最后还是得从铁三院分包。”

  “奥巴马都这样做了。”一位官员告诉本报记者,但不可否认,和过去相比,这种地方保护现象也在逐步好转。

   安徽省经委综合处处长石象斌告诉本报记者,“我们只是鼓励政府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自己的产品,但对于企业等行为,政府是不能干预的。”

    李善同对此也颇为赞同,“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一样面对市场,政府不能要求这些企业去采购当地产品,这是进步的。”

    记者注意到,一些已经准备出台相关政策的地区删除相关规定则释放出更多积极的信号。

    有知情人士告诉本报记者,“合肥市正在酝酿增加出租车,但最后是采用芜湖的奇瑞,并非本地的江淮汽车,这其实就是一种开放的姿态。”

    地方的内需政策也开始了一些“积极”变化。“凡济南市企业或科研机构生产或开发的,暂不具备市场竞争力,但符合国民经济发展要求、代表先进技术发展方向的首次投放市场的产品,可由政府首次采购。”这是济南市经委等5部门《关于政府采购优先支持选用自主创新工业产品的意见的通知》中的规定。

    通过优先购买自主创新的产品的决定,这或许是一条好的道路,不过李认为,济南这种做法也不值得鼓励,也可能导致地方保护主义潜行。

   “地方政府采购特别带有地方保护主义的色彩。”李善同建议说,“发展大型跨区域的公司可以成为一种有效地打击地方保护主义的做法。”

   李善同表示,真正能够治理地方保护主义还有很长一段路要走,“可以学美国那样,成立专门的机构来负责监管地方保护主义。”

   “还要消除法律执行上的地方保护主义。”李善同强调说。(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 记者 孙小林)

    相关阅读

    地方保护主义:是指政权的地方机构及其成员,以违背中央/国家的政策/法规的方式去滥用或消极行使手中权力、以维护或扩大该地方局部利益的倾向。

    地方保护主义从阻碍市场经济的进步而干扰司法公正,已为众多学者所关切,已为党和国家领导人所关切。不少学者把它喻称为市场经济的“毒瘤”,它又何尝不是司法公正的“毒瘤”!现在研究其成因,下决心割除,正得其时。

    尽管地方保护主义的表现形式多种多样,促成地方保护主义的成因千差万别,但概括起来说,无非有三个方面:体制原因、人文原因和法制缺漏。

    来源: 南方报业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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