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bs.ebnew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查看: 1544|回复: 1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检方从建筑工程招投标领域查出“案中案”

[复制链接]

0

主题

30

好友

13万

积分

天使

为什么我就总是竞拍不到呢?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09-3-20 17:02:52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5月18日,江苏省检察院部署全省检察机关开展查办城镇建设领域商业贿赂犯罪案件工作,司法机关新一轮直指建设领域商业贿赂的查办专项行动即将掀起。日前,记者从玄武区检察院获悉,从该院正在查处的一系列涉及工程招投标领域案件中,分布在招标单位、招标中介代理公司、施工单位三方之间的“潜规则”成为最令人触目惊心的黑色符号。

  查证受贿案

  王某、邵某、宋某,三个相同的年龄、不同职业的男人,分别代表着招标单位、招标中介代理公司、施工单位三方。在2007年,他们成了玄武区检察院查处的系列案件中串联挖出的建筑“蛀虫”。



  44岁的邵某是硕士研究生学历,南京某大学讲师,同时担任江苏某工程咨询顾问有限公司副总经理;44岁的王某,南京某建设开发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负责人;44岁宋某,南京某建设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经举报,2007年1月25日,玄武区检察院对王某涉嫌受贿罪一案进行审查。经初步审查证实,王某在2003年8月至2006年中秋节期间,利用职务之便,在负责业务过程中,先后收受邵某等人贿赂80余万元。其涉嫌受贿的项目包括了南京市部分大型工程。

  在王某受贿案中,检察人员发现邵某有涉嫌受贿的事实,然而经过审查证实,邵某在担任江苏某工程咨询顾问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期间,利用负责该公司工程审计和招投标代理业务中的职权,收取业务单位人员给予的好处费32万元。

  案中还有案

  而这起系列案件的侦办并没有结束,又一个“蛀虫”宋某涉嫌贪污的事实在邵某一案的线索中浮现出来。经检察部门初步审查证实,2003年在南京某工程招投标代理业务中,宋某伙同江苏某工程咨询顾问有限公司副总经理邵某,通过职务之便,串通抬高标价200余万元,骗取国家建设资金,同时从自己所在的建设有限公司侵吞骗取国家建设资金25万元。

  一环套一环,将他们招标单位、招标中介代理公司、施工单位三方紧紧相联的是钱与权的交易,而帮助他们能够顺利达到不可告人目的的就是隐藏在招投标环节中的“潜规则”。

  业内“潜规则”

  与正常的招投标流程不同,在玄武区检察院受理的系列工程受贿案件中,基本都是通过事先的“攻关”等活动,招标单位和施工单位在工程招投标前已经达成某些默契一致。

  此后,由招标单位示意给招标中介代理公司,招标中介代理公司在招标书、评标办法等等环节中设置各道专业门槛,拦下其他投标单位,最终确保已经达成协议的施工单位拿到该项工程的施工权。

  这一切违法操作行为都静悄悄地在合法程序下进行,也成了行内人皆知的“行规”,被称为建筑行业的“潜规则”。

  行业内幕·潜规则

  投标者邀同行当“三陪”

  潜规则究竟是什么?它们真的存在吗?它具体是怎么设置门槛?经过多方联系,记者联系了一名已经从事招投标代理业务多年的业内人士苏行(化名),他详细向记者剖析了“潜规则”。(招标单位、招标中介代理公司、施工单位以下分别简称为甲方、中间方、乙方。)

  规则1 标书内容藏玄机

  只要进行招标,就会有标书。标书原本是为了让投标单位了解招标需求而制定的,但事实上,由中间方制作的标书除了传达印刷体语言的“主规则”外,通常还传递着招标业内人尽皆知的“潜规则”。

  设定排他条件,是控制招标的最好方法。行内人分辨一个标是否有人“暗定”,常常靠看标书中是否含有过多的准入条件来判断。比如公司成立要5年以上,注册资金5000万以上,项目经理多少名、取得过什么证书……一份量体裁衣的招标书在设置门槛上做壁垒。

  规则2 发售时间有讲究

  对很多公司来讲,如果能拿到标书,总还有“公关”的余地。如果资源雄厚、能力超强,说不定还有“改天换日”的可能。而最怕的是,根本见不到标书。

  苏行说,发售标书的时间有时候也是操纵招投标的手段。项目的招标公告是在相关网站上公布的,一般发布期为30天,而不是30个工作日。因此,钻这个空子,那些已经内圈好施工单位的招标单位一般都会特意算计好时间发布,如春节、五一、十一长假期间等等,这样可以保证标书影响范围尽可能地缩小,自然前来应标的单位也会相应地减少。

  规则3 邀来同行做“三陪”

  当在第一环节通过标书门槛刷掉大批投标单位后,进入下一轮的投标单位数字已经大大减少了,但是按照国家规定,投标单位必须要满四个,该项目才可以开标。于是,为了保证自己能够在法律规定的程序中确保中选,在之前,乙方会事先约好二三个相熟悉的建筑公司参与投标,而这些建筑公司业内熟称为“陪标公司”。

  乙方都会帮助这些“陪标公司”事先做好标书,当然,这些标书都会或多或少地存在硬伤。而作为报答,乙方可以付给这些“陪标”者好处,或者在下次的投标行为中“以身相许”,做对方公司的“陪标”。

  规则4 最后关头设陷阱

  当然以上办法并不是完全保险,总有部分实力强大的对手可能“杀出重围”进入了最后的评标会。这个时候刷掉这些“黑马”的手段更为专业。

  招标答疑会是最终定标前的关键环节,由相关单位组织成专家团参与,而作为招标单位甲方一般都会掌握1—2个名额。因此,在各投标单位的问题设置上,甲方肯定会煞费苦心,如故意提高门槛,直点对方软硬伤等等,目的就是为了让这些“黑马”出错出局。

  行业内幕·诱惑

  做“陪标”赚来高档西服

  外表儒雅的苏行已经在招投标代理界打拼了近五年。在这期间,他既拉过别人做“陪标”,也当过别人的“陪标”。

  2004年,南京某单位的建设项目在招标前,该单位已经与北京的某建设公司达成了一致。作为“陪标”,这家北京某建设公司拉来了包括苏行所在公司在内的5家公司参与投标。苏行告诉记者,“所有我们公司需要准备的投标书统统都由北京公司做好,我们只需要盖章。‘陪标’公司的投标书里都存在着问题,因为进入专家评审会时只剩下3家公司,最后的评标敲定不超过半个小时。”苏行说,“我们这些‘陪标’其实就是去吹吹牛喝喝茶走过场,整个过程非常顺利,3个月的时间,这个公司就把该项目拿下。”而作为答谢,除了付费用外,北京这家公司事后送给了苏行两身高档西服。

  “其实有时候我们也很为难,大型的建设单位不能得罪,一旦他们向我们示意了,我们一般都会选择照做,就怕他们以后不找我们招标代理。”苏行也向记者吐了苦水,当前,建设市场上的招投标代理机构数量众多,不薄的代理费是各代理机构找项目最大的动力,“一般在千分之五左右,但随着工程投资数额越大则代理费相应地递减降低比例。”

  于是为了承揽到项目招标代理权,这些代理机构往往要各显神通到处拉关系找项目,“去年开始我就不干了,太累,太累!”讲到这,苏行连连摇头,“降低代理费折扣还算是一般的,还要四处拉关系,最后到手的钱也不多,太不划算了。”
已有 1 人评分威望 收起 理由
heluhua + 5 优秀文章

总评分: 威望 + 5   查看全部评分

世上最累人的事,莫过於虚伪的过日子。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0

主题

0

好友

519

积分

骑士

沙发
发表于 2009-3-20 17:27:44 |只看该作者
[s:90]  [s:90]  [s:90]
快乐靠自己寻,烦恼靠自己抛,心境靠自己造,生活靠自己调。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Archiver|手机版|bbs.ebnew.com

GMT+8, 2024-11-16 01:25 , Processed in 0.068073 second(s), 21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2.5

© 2001-2012 Comsenz Inc.

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