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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2009年招标师考生注意:可到人事考试院退还70元考试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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骑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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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0-3-16 12:42:17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昨天一个朋友打电话给我,告之湖北省人事考试院退还多收的2009年招标师考试70元的费用,说是湖北省物价局发现他们多收,在315打假中发现的,可以拿2009年准考证及身份证到湖北省人事考试院退费70元.我今天上午拿了准考证及身份证后到湖北省考试院四楼财务室,给退了70元.拿去的准考证被收留,所以考试通过的考生应该备份一份准考证,怕办招标师证时要用上,特此通知,望湖北考生相互转告一下.
湖北省考试院收钱时可以放到网上告之,对于退费,不予在网上正式通知,仅能从相互的考生那里得到消息,这算不算工作上失职.

此消息请板主帮忙置顶几天,让湖北的更多的考生得到此消息可否.谢谢板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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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10-3-16 13:13:14 |只看该作者
谢谢咬玩提供的信息,相关的考生可以开始维权了
招标师之家——招标师的网上家园 http://www.chinabidding.com/pub/zxzx/zbs.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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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发表于 2010-3-16 13:18:12 |只看该作者
详见本人关于考务费的分析帖——http://bbs.ebnew.com/read.php?tid=46355
工学硕士、高级工程师。 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暖通)、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注册招标师、一级注册建造师、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设备监理工程师、注册安全工程师、美国项目管理协会(PMI)PMP。 上海市建设工程评标专家、上海市政府采购评审专家、上海市设备监理评标专家、上海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总站特聘专家、中国设备监理协会国家注册设备监理工程师继续教育培训讲师、中国设备监理协会青年设备监理工程师学术委员会会员、上海市建设工程咨询行业协会特聘专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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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板
发表于 2010-3-16 13:18:26 |只看该作者
谢谢楼主的提示 [s: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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骑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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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发表于 2010-3-16 14:05:23 |只看该作者
湖北的240元已经最低了啊,还能退钱,湖北的同志们真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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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发表于 2010-3-16 14:59:26 |只看该作者
河北的360呢,给退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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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3-16 16:44:21 |只看该作者
真的假的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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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发表于 2010-3-16 16:47:36 |只看该作者
应该有正规文件啊,我是武汉的,请楼主给予明确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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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发表于 2010-3-16 17:04:44 |只看该作者
转发去年财政部、发改委文件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发展改革委、物价局:

  原人事部《关于申报招标师职业水平考试收费标准的函》(国人部函〔2007〕272号)收悉。经研究,现将招标师职业水平考试收费事项通知如下:

  一、为保证招标师职业水平考试工作的顺利开展,同意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部门向考生收取招标师职业水平考试费,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所属人事考试中心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部门收取考务费。

  二、上述考试、考务费的收费标准由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另行制定。

  三、收费单位应到指定的价格主管部门办理收费许可证,并按财务隶属关系分别使用财政部和省级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财政票据。

  四、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所属人事考试中心收取的考务费,应全额上缴中央国库,纳入中央财政预算管理。具体缴库办法按照《财政部关于确认人事部收入收缴管理制度改革试点有关事宜的通知》(财库〔2003〕121号)有关规定执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部门收取的招标师职业水平考试费,应全额上缴省级国库,纳入省级财政预算管理,具体缴库办法按照省级财政部门的规定执行。上述考务、考试费收入在“政府收支分类科目”列第103类“非税收入”04款“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50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04目“考试考务费”。支出由同级财政部门按照其履行职能的需要核定。

  五、收费单位应严格按照批准的收费项目和标准执行,不得自行增设收费项目和提高收费标准,并自觉接受财政、价格、审计部门的监督检查。

                          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二○○九年二月六日
工学硕士、高级工程师。 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暖通)、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注册招标师、一级注册建造师、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设备监理工程师、注册安全工程师、美国项目管理协会(PMI)PMP。 上海市建设工程评标专家、上海市政府采购评审专家、上海市设备监理评标专家、上海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总站特聘专家、中国设备监理协会国家注册设备监理工程师继续教育培训讲师、中国设备监理协会青年设备监理工程师学术委员会会员、上海市建设工程咨询行业协会特聘专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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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3-16 17:58:06 |只看该作者
搞不懂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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