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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建设招标投标案例警示的忧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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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灵王

日事日毕,日清日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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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09-3-13 21:12:25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案例审结:2008年7月,汉源县人民法院对汉源新县城二期场平工程中涉嫌串通投标、行贿、受贿等违法行为的6名涉案人员进行了一审宣判。被告人王甫犯串通投标罪,伪造国家机关公文、印章,伪造事业单位印章罪数罪并罚,被判有期徒刑五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10万元;被告人董华威犯行贿罪,串通投标罪数罪并罚,被判有期徒刑三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10万元;被告人郑万举犯滥用职权罪,被判有期徒刑两年;被告人刘峰犯串通投标罪,被判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5万元;被告人李其猛犯串通投标罪,被判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5万元;被告人邓发君犯串通投标罪,免予刑事处罚。同时,对串通投标企业的投标保证金106万元予以没收。此前,涉及此案的崔刚犯受贿罪,被判有期徒刑三年零六个月。
    此案是四川省查办的第一起以串通投标罪定案的招标代理机构、机关工作人员和投标企业相互勾结,操纵招标结果的典型案件,性质特别严重,影响极为恶劣,不仅扰乱了正常的招投标秩序,而且给国家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此案的宣判,有力的打击了招投标领域违法犯罪行为,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2000余万元,也进一步规范了汉源县移民迁复建工程招投标秩序。

警示忧思一、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逐渐深入人心,但也更加不得人心。随着市场进一步发展,建筑行业寡头垄断趋势明显,招投标活动的市场与公平的和谐关系日渐逆转。与制度初衷之“公开、公平、公正”反面的圈钱游戏萌生且逐渐升级换代,强势群体对招标投标活动的扭曲加剧。在不合理的利益瓜分上,监督方的人员仅仅履行职责(在案例中加入犯罪团队),操纵者为利益自然剑走偏锋。监督审查的作用被逐渐规避,评标专家的评审逐渐被熟能生巧的“规范利用”,一切制衡机制在巨大利益操纵下启动乏力,也更加进退失据。

警示忧思二、建筑市场垄断寡头发育成熟,马太效应明显。强势群体表现了越来越多的话语权和社会能量,而且影响深刻。表现出:

1、    对招标环节、招标文件的绝对掌控。包括竞争性条款、符合性要求、评标标准和方法,甚至报名条件的制定和执行,逐渐收放自如、有的放矢、游刃有余。

2、        让投标资质企业、资质条件成为工具。是否有资格报名、是否能通过符合性审查、是否满足强制性审查标准等,并非项目实质性要求,而是强势群体的利益取向。

3、        让监督与评标专家成为特定条件下做唯一选择的工具。经过招标前数月策划、精心安排,以及对可能出现问题的反复模拟,实际上“谋定而后战”“决胜千里之外”。

4、        让弱势群体更加无能为力。逐渐沦落到转入附加值更低的被动依附者,或转行做其它行当营生。

     警示忧思三、平衡与共识的破裂是显而易见的。不管制度怎么变化,无论设计怎么样的办法,这些制度和办法总是可以成为“工具”被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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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手上路

沙发
发表于 2009-3-18 22:21:22 |只看该作者
太乱了 [s: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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侠客

板凳
发表于 2009-3-26 10:11:36 |只看该作者
说的很有道理.

当前招投标制度下,使投标人强者更强,弱者更弱.尤其在对公利益面前,更多的招标人放弃了为公节约理念,转而去谋求更多的个人利益.
全面阉割和镇压民族性格中的狼性,造成全民族羊性化--落后挨打;疯狂释煽狼性,将世界变成人间地狱--死路一条.没有民族性格,只会败坏民主声誉,成就更为专制政体.转换农耕民族性格必须经过“野外放养”的过渡时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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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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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板
发表于 2009-3-26 10:34:21 |只看该作者
相关代理公司也受到处罚!
http://www.sczb.net/thdBoard.aspx?ID=92
e-mail:ctcitc@163.com;QQ:75846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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骑士

5#
发表于 2009-4-17 14:58:29 |只看该作者
很好的帖子 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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骑士

6#
发表于 2009-8-26 17:03:46 |只看该作者
个人认为,此案例的主要责任在于招标代理机构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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