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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提前开标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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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09-12-18 08:53:22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法律上规定:招标人应当确定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所需要的合理时间。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最短不得少于二十日。,可是,我们目前提前开标的项目比较多,做法是:1、投标单位承诺。2、答疑纪要写出上具体的开标时间,从几月几号提前到几月几号。答疑纪要行业主管部门不盖章,只有代理机构和业主的公章。请问各位,你们是如何操作提前开标的,还有,我们这样做法是否正确,有没有更好的解决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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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09-12-18 09:12:07 |只看该作者
本来就是违法的事情,你让投标单位承诺,有什么用啊。。。。。。我建议你不要提前开标,就算你提前的几天,万一被人家投诉,一投一个准的,不知道会拖了几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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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发表于 2009-12-18 09:27:17 |只看该作者
领导都怕头上的帽子掉了,都同意的,而且都是口头同意,叫我们做事的怎么办,真的好难,大家给我想想有没有更好的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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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板
发表于 2009-12-18 09:33:22 |只看该作者
搞个会议纪要。。 然后领导门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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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灵王

我是蜗牛的那个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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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发表于 2009-12-18 10:18:20 |只看该作者
在答疑记要里进行开标时间的调整本身就不符合规定,答疑只是对项目本身的具体情况提问和回答,对开标时间的调整最好能以《变更通知书》的形式对外发出,通知书上自然有公章,代表了单位行为而这种行为必然是要经过领导认可的,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规避个人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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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2-18 17:28:21 |只看该作者
引用楼主磨古力于2009-12-18 08:53发表的 关于提前开标的事 :
法律上规定:招标人应当确定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所需要的合理时间。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最短不得少于二十日。,可是,我们目前提前开标的项目比较多,做法是:1、投标单位承诺。2、答疑纪要写出上具体的开标时间,从几月几号提前到几月几号。答疑纪要行业主管部门不盖章,只有代理机构和业主的公章。请问各位,你们是如何操作提前开标的,还有,我们这样做法是否正确,有没有更好的解决办法。

我觉得真不差那几天吧!
e-mail:ctcitc@163.com;QQ:75846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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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2-19 17:12:03 |只看该作者
其实,实际工作中以上例子很多,没有好办法,您这个办法很普遍,自欺欺人,不过投标人都懒得去投诉。 真的投诉,领导也逃不掉。这个属于违法。
无欲而钢 邮箱:wyqkk@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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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手上路

8#
发表于 2009-12-23 11:05:36 |只看该作者
[s: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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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灵王

我们都没有多少时间可以错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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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发表于 2009-12-24 13:58:24 |只看该作者
违法违心却不可不为之事,估计象那位“冒火”老兄一样郁闷了。 [s:90]
最是倾心见面初,花前忘背几行书。 黄昏却下潇潇雨,醉眼斜看密密竹。 灯半盏,酒一炉,今宵不耐且糊涂。 醒来若问怀中事,眉黛青山定已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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侠客

10#
发表于 2009-12-27 15:25:51 |只看该作者
违法的事情,肯定不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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