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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广庆老师对招标师辅导教材《招标采购案例分析》建议【转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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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3-30 20:47:03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唐广庆老师对招标师辅导教材《招标采购案例分析》建议



  招标师辅导教材《招标采购案例分析》建议一



通过阅读《招标师辅导教材案例分析》提出以下意见:



《案例》118[案例42.4]投标人的投标是投标截止后一分钟提交,因此应作为无效标处理。对《案例》有以下建议:



1、《案例》中提出开标过程中,组织有关公证人员或投标人代表检查投标文件密封情况的目的,只表明确认拟开标投标文件与招标人受理的投标文件的一致性。但是不一致应如何处理?应补充如果密封被拆而且投标价格已泄露,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应承担保存失职责任,并将造成招标失败,应由招标人补偿由此各投标人造成的损失。



2、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应随同投标文件一并移交给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如果只提交投标文件,而且投标截止前仍未提交投标保证金,则该投标人的投标是不应受理的,如果受理了而在开标时发现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时,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有权当即宣布该投标人为废标。而《案例》中说这是属于招标人的越权行为这是不正确的,招标人是招标主体,项目是招标人出资,并归招标人所有,评标委员会的评标权利也是招标人授权的,怎么能说招标人越权?



只是个人看法。



                                 唐广庆于2010.3.25.



  Post  by  tangguangqing 发表于 2010-3-25 13:57:00



保存时间:2010/3/25

原标题:招标师辅导教材《招标采购案例分析》建议一--唐广庆

           http://tangguangqing.bidblog.cn/archives/2010/522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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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10-3-30 20:49:56 |只看该作者
招标师辅导教材《招标采购案例分析》建议二



关于如何确定资格预审或资格后审的问题



通过阅读招标师辅导教材《招标采购案例分析》44[案例3.6],关于依据什么采用资格预审还是采用资格后审?[参考答案中]判断因素是潜在投标人多少与招标人成本支出和投标人投标花费与项目价值比确定。这种说法有待商榷。本人认为确定资格审查方式在一般情况下是与招标方式联系在一起的。也就是说公开招标应采用资格预审,邀请招标采用资格后审。只有工程建设项目规模小和技术简单时,可以采用公开招标并进行资格后审。但是在招标公告中必须明确投标人的资格和资质的条件,以便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前评估自己是否合格。合格后再购买招标文件。否则会给投标人造成不必要的花费。



一般情况下工程规模大、投资大和技术复杂,以及潜在投标人多的情况下应采用公开招标和资格预审,这样才能减少招标人的招标成本,也减少潜在投标人的花费。依据《案例》不能只从招标人的成本支出或投标人花费多少确定资格预审和资格后审。本人认为是不全面的。



只是个人看法。



唐广庆于2010.3.28.



Post  by  tangguangqing 发表于 2010-3-28 20:3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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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招标师辅导教材《招标采购案例分析》建议二--唐广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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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发表于 2010-3-30 20:50:50 |只看该作者
招标师辅导教材《招标采购案例分析》建议三



   关于投标人可投多个标段但只能中一个标段的问题



通过阅读招标师辅导教材《招标采购案例分析》48[案例3.7][参考答案]中有这样的表述如果招标人允许1个潜在投标人可以申请多个标段的资格预审或投标,只能中一个标这种规定是不妥当的,与《招标投标法》第四十一条中标人应符合的条件相悖的。比如一个投标人同时投两个标,经评审两个标段的经评审的投标价格最低(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或评分最高(综合评估法)。依据规定他只能中一个标段,另一标段虽然也是经评审的投标价格最低或评分最高,但不能中标(也即违反法律的规定)。我认为在上述的情况下,只要中标人有能力和足够的资源可以同时完成这两个合同任务时,就应该授予两个合同。否则是违背上述法律规定的。



只是个人看法。



唐广庆于2010.3.28.



Post  by  tangguangqing 发表于 2010-3-28 20:4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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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招标师辅导教材《招标采购案例分析》建议三--唐广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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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板
发表于 2010-3-30 20:52:28 |只看该作者
  招标师辅导教材《招标采购案例分析》建议四


关于合同违约及不可抗力条款分析的问题



通过阅读招标师辅导教材《招标采购案例分析》48[案例3.7][参考答案]中有这样的表述发生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除外。这是《合同法》的表述,太原则。建议使用九部委颁发的2007年版《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1.3不可抗力后果及其处理的具体表述为好。


只是个人看法。


                                 唐广庆于2010.3.28.

  Post  by  tangguangqing 发表于 2010-3-28 21:41:00  


保存时间:2010/3/29
原标题:招标师辅导教材《招标采购案例分析》建议四--唐广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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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3-31 09:06:35 |只看该作者
只能中一个标段的参考答案确实有问题。
无欲而钢 邮箱:wyqkk@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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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3-31 10:31:29 |只看该作者
招标师辅导教材《招标采购案例分析》建议五



关于施工组织设计和评标方法选择的问题



通过阅读招标师辅导教材《招标采购案例分析》48[案例3.7][分析]施工组织设计从性质上不属于合同组成部分提法只不准确的。本人认为它是合同的组成部分,请见2007年版《标准施工招标文件》第一卷第四章第三节合同附件格式中附件一合同协议书表明构成合同文件的有(1)中标通知书;(2)投标函及投标函附件;(3)专用合同条款;(4)通用合同条款;(5)技术标准和要求;(6)图纸;(7)以标价工程量清单;(8)其他合同文件。施工组织设计它包括在第(8)部分中,因为签订合同协议书后承包人在规定的时间内(一般情况下监理人下达开工通知后28天之内)提交新施工组织设计(应与投标时的一致和更加详细)和施工措施计划。并经批准后实施。监理人批准的依据和对比是中标人投标时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经评审已经默认了),即已经列入合同文件中的施工组织设计。


[参考答案]3)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适用于投标人普遍掌握招标项目的施工技术与施工工艺,招标人单一追求投资效益最大化的施工招标项目;其他项目,可以选择综合评估法。单纯从节省工程投资角度讲,宜选择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这样的提法是不妥的!还是应与七部委12号令《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第三十条规定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一般适用于具有通用技术、性能标准或者招标人对技术、性能没有特殊要求的招标项目提法一致为好。第三十一条规定根据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能够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并且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的投标,应当推荐为中标候选人。充分说明了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不是适用于招标人单一追求投资效益最大化的施工招标项目以及单纯节省工程投资角度讲,宜选择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因为中标人的经评审的投标价格最低,但是选择中标人条件的前提是能够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也就是说投标人的资格合格、有能力和适当的资源完成合同任务,在这个前提下他的经评审的投标价格最低才能选为中标人。因此不是单纯从节省工程投资的角度选择中标人。


建议:还应是依据七部委12号令《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第三十条规定阐述如何选择评标方法为宜。


只是个人看法。


唐广庆于2010.3.29.


Post  by  tangguangqing 发表于 2010-3-29 15:45:00  


保存时间:2010/3/29
原标题:招标师辅导教材《招标采购案例分析》建议五--唐广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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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3-31 10:34:12 |只看该作者
招标师辅导教材《招标采购案例分析》建议六--唐广庆





关于工程施工招标项目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的问题



通过阅读招标师辅导教材《招标采购案例分析》83[案例3.25][背景]中表340许可偏离项目及范围一览表所列偏离项目和范围,在实际招标中是不允许出现的,都是实质的偏离和保留,是实质性不响应招标文件的内容,应做无效标处理,还能成为计算评标价的因素?就即使可以这样做,实质上也是属于综合评估法,即把评分由折成评标价格替代而已。


我认为经评审的投标价格,应是把招标人可以接受的非实质性的偏离和保留,在合同执行期将给招标人带来费用的改变,从投标价格中加或减之后,即为经评审的投标价格,这个价格实质上可能是合同执行期,发包人支付给承包人的工程价款。所以这个价格才有可比性,采用这样的评标价评标才能评出是否经济。也可以讲这个价格最低才有可能是最为经济的投标,当然如果低于成本时,有恶性竞争之嫌。


现以小浪底水利枢纽工程(利用世界银行贷款进行国际招标修建的工程)计算评标价(即是经评审的投标价格)为例,在经过澄清会之后,除了斯皮-巴蒂格诺尔和旭普林两个投标联合体对二标和三标的投标仍然坚持某些偏离和保留条件外,其余各标投标联合体均撤消了各自所提出的偏离和保留条件。在评标过程中,业主将按以下方式调整投标价格,以确定每份投标评估后的评标价:


a.被确认为具有响应性的投标文件,将由业主检查在计算和总和上的算术错误;


b.扣除工程量清单汇总表中的暂定金额(也称备用金)、关税和不可预见费(如果有的话),但应包括计日工(该项目计日工参加投标竞争,以防止计日工单价报价过高);


c.为便于投标文件的评价和比较,业主将可支付的投标价格的各种货币转换为人民币,转换比率以指定的开标日期前28天由中国银行信息中心公布的卖出价为准;


d.投标人按投标价格(不包暂定金额和不可预见费)的0%12%申请的预付金额,以及可使业主产生的费用变化,并计算随时间可定量变化的货币费用,应以月为单位计入纯现金流。再按c款的指定日期及10%的年贴现率折成现值,然后加到投标人的投标价格中,作为评标价,以资比较;


e.对没有在投标价格或上述其它调整中反映的任何其它可接受的且可用货币数量表示的变更、偏离作适当的调整。


评标委员会依据评标价计算结果见表(3),一标推荐英波吉洛联营体;二标推荐斯皮-巴蒂格诺尔联营体;三标推荐杜美兹联营体。但是,在签订合同前谈判时,二标的斯皮-巴蒂格诺尔联营体一直坚持业主不能接受实质性的偏离和保留。因此,业主决定取消其中标资格,重新选择了评标价第二的旭普林联营体。


评标价计算结果表(单位:人民币元)


投标人联合体名称


投标价(工程量表金额+计日工)


对偏离等的计算值


评标价


排名


一标——大坝


英波吉洛


1,625,748,526.76


0


1,625,748,526.76


1


杜美兹


1,696,703,243.44


0


1,696,703,243.44


2


比芬格


1,858,258,617.97


0


1,858,258,617.97


3


二标进水口、泄洪洞及溢洪道


斯皮-巴蒂格诺尔


2,509,441,774.16


93,906,177.11


2,603,347,951.27


1


旭普林


2,585,394,891.77


94,701,804.34


2,680,096,696.11


2


现代


3,084,087,718.86


16,942,521.90


3,101,030,240.76


3


三标——发电设施


杜美兹


767,635,952.60  


5,868,087.90


773,503,040.50


1


旭普林


836,691,864.50


31,318,235.74


868,010,100.24


2


斯皮-巴蒂格诺尔


870,244,172.48


36,379,557.01


906,623,729.49


3




通过上述评审和计算经评审的投标价格,对能够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人,以经评审的投标价格高低排队,经评审的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人为推荐的第一中标候选人,经评审的投标价格次低的投标人为第二或第三中标候选人。


应说明的是上述中标人的最低经评审的投标价格即最低评标价都是为评标使用的价格,不是项目合同执行时合同价格,合同价格仍是招标人接收中标人的投标价格,投标价格才是实际支付工程价款的依据。还应说明的是经评审的投标价格(评标价)最低是招标人获得的最为经济的投标,而投标价格最低并不一定是最为经济的投标。还应补充说明的是如果允许投标人可同时投多个标时,投标人各标经评审投标价格的总和低于各标的最低经评审投标价格的总和,才能成为中标人。


还应说明的是关于成本的问题。世行贷款项目中标人的条件是:应在投标有效期内将合同授予满足适当能力和资源标准的投标人,而且其投标已被确定为(1)实质性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并且(2)提供了最低评标价。所以他没有低于成本的除外规定。我国为防止恶性竞争,规定了投标价格低于成本的除外。上述中标条件中提到的成本是指,合同概算(也即是标底)中去掉利润和预估的风险(编制概算的工程师来投这个标时预估的风险),即为招标人确定的成本。如果投标价格低于这个成本时,投标人又无正当理由,为防止恶性竞争,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在我国当前的情况下,既可保护招标人的利益,也可维护投标人合法权益。这才是双赢。


本人参与了《招标投标法》及其配套性文件的编制修改工作,对《招标投标法》的四十一条中标人的条件及七部委12号令《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第三十条和第三十一条的规定理解就是上述表述。


建议:该条目重写,即取消原文,按上述原则编写工程建设项目的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只是个人看法。


唐广庆于2010.3.29.


Post  by  tangguangqing 发表于 2010-3-29 19:50:00  


保存时间:2010/3/29
原标题:招标师辅导教材《招标采购案例分析》建议六--唐广庆
http://tangguangqing.bidblog.cn/archives/2010/5231.html

【转载者注:此文中的表格难以表达,请看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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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3-31 15:24:19 |只看该作者
建议没有通过考试的别看,省得把自己搞乱,毕竟考试一切以教材为准。通过考试的可以看看,有些内容还是很有价值的,有利于在以后的工作中增长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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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4-1 11:27:04 |只看该作者
招标师辅导教材《招标采购案例分析》建议七



关于投标保证金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时按废标处理问题



通过阅读招标师辅导教材《招标采购案例分析》114[案例4.22][参考答案]中对投标文件是属于无效标还是废标,在法律法规中未有严格的界定。所以有人称为无效标或者称为废标。我认为两种称谓目前是一样的。



关于七部委30号令《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第三十七条规定:投标人不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该投标文件将被拒绝,作废标处理。这里并不是只指评标委员会通过评标后作废标处理,也包含招标人发现也可拒绝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



只是个人看法。



                                 唐广庆于2010.3.30.



  Post  by  tangguangqing 发表于 2010-3-30 10:03:00  





保存时间:2010/3/30

原标题:招标师辅导教材《招标采购案例分析》建议七--唐广庆

http://tangguangqing.bidblog.cn/archives/2010/523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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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4-1 11:27:36 |只看该作者
招标师辅导教材《招标采购案例分析》建议八



关于招标人越权没有权利的问题



通过阅读招标师辅导教材《招标采购案例分析》119[案例4.25][参考答案]中有这样的表述:而招标人唱标后宣布D的投标为废标的行为属于招标人越权。还有招标人在开标会议没有权利否决所有投标。建议在招标过程中不要对招标人使用越权没有权利用语。严格讲我国是推行的建设项目法人责任制,即项目法人从项目筹划、筹资、设计、建设实施(包括招标和合同执行)、归还贷款以及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等全过程负责,并承担投资风险。所以《招标投标法》给予了招标人以充分授权,因此招标人是招标项目主体。应该说评标委员会是在招标人依法授权进行评标,评标的权力也可由招标人扩大。如《招标投标法》第五十八条规定:招标人可以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所以对招标人在招标过程中 越权没有权利尽量不要使用。应使用不应该或则应依法。即而招标人唱标后不应该宣布D的投标为废标。招标人在开标会议不应该否决所有投标,而应依法授权给评标委员会处理。



不能把招标人和评标委员会对立起来,应该是在招标人领导之下由评标委员会评标。如果对立起来就会出现某些地方不准招标人参加评标委员会的怪事。



只是个人看法。



                                 唐广庆于2010.3.30.



Post  by  tangguangqing 发表于 2010-3-30 11:17:00  





保存时间:2010/3/30

原标题:招标师辅导教材《招标采购案例分析》建议八--唐广庆

http://tangguangqing.bidblog.cn/archives/2010/523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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