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bs.ebnew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查看: 7607|回复: 20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请教大虾:二次开标仍然失败了怎么办?依据是什么?

[复制链接]

0

主题

0

好友

0

积分

新手上路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10-9-1 16:53:51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今天有个项目二次重新招标,结果又失败了。
请教各位大虾,下一步怎么办?
依据是什么?
学海无涯网做舟。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0

主题

0

好友

4万

积分

光明使者

招标师徽章

沙发
发表于 2010-9-1 17:06:00 |只看该作者
可以重新组织招标,或者根据招标文件进行招标方式变更(如为政府采购项目可以改成竞争性谈判或单一来源等)。
宠辱不惊,看庭前花开花落;去留无意,望天空云卷云舒。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0

主题

0

好友

4万

积分

荣誉会员

找准起点和方向……

招标师徽章 版主勋章 社区明星 最爱沙发

板凳
发表于 2010-9-1 17:17:33 |只看该作者
  30号令第三十八条规定:“提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三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三个的,属于必须审批的工程建设项目,报经原审批部门批准后可以不再进行招标;其他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人可自行决定不再进行招标。”
坚持是一种战斗力!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0

主题

0

好友

0

积分

新手上路

地板
发表于 2010-9-1 17:30:51 |只看该作者

回 1楼(风无痕) 的帖子

请教重新招标的依据是什么?
这个项目不是政府采购项目。
学海无涯网做舟。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0

主题

0

好友

0

积分

新手上路

5#
发表于 2010-9-1 17:44:31 |只看该作者

回 2楼(hetan719) 的帖子

谢谢回复。
我们以前遇到过几次类似的情况,
招标失败后,
按照30号令重新发公告,重新招标。
重新招标时报名不足三家的,就直接由原审批部门批复不再招标。

可是,本次情况是:重新招标的投标人达到三家了,但是开标时因三家资格全部不通过,致使招标失败。

请问,这种情况适用前面的规定吗?
谢谢。
学海无涯网做舟。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3831

主题

136

好友

11万

积分

荣誉总版主

好人一生平安

Rank: 8Rank: 8

2011年元宵节宫灯图标 2011年金兔迎春庆新年许愿兔图标 2010感恩节许愿灯 招标师徽章 版主勋章 社区明星 终身成就奖 金点子奖 最爱沙发

6#
发表于 2010-9-1 18:07:44 |只看该作者
  这个问题,我以前回答过。

  这时候,不适用30号令的规定。而是适用《标准施工招标文件》中的规定。


  《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7年版,第一卷第二章8.2 条
  8.2 不再招标
  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3个或者所有投标被否决的,属于依法必须审批或核准的工程建设项目,经原审批或核准部门批准后不再进行招标。
人在江湖飘,哪能不挨刀?!新浪专业招标博客,内容详实,版面唯美:http://blog.sina.com.cn/u/1088532310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0

主题

0

好友

0

积分

新手上路

7#
发表于 2010-9-1 18:11:05 |只看该作者

回 5楼(zzj0102) 的帖子

非常感谢。我也刚刚找到了这个依据。
有了您的回复,我更有信心了。
学海无涯网做舟。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17

主题

0

好友

8541

积分

风云使者

招标师徽章

8#
发表于 2010-9-1 18:13:47 |只看该作者
同意5楼意见,但现实中原审批或核准部门一般不会批准后不再进行招标,而是进行邀标。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0

主题

0

好友

4万

积分

荣誉会员

找准起点和方向……

招标师徽章 版主勋章 社区明星 最爱沙发

9#
发表于 2010-9-1 18:15:04 |只看该作者
    
  楼主所说的项目应该是采取资格后审方式的。如果第一次招标合格投标人不足三家的,是否应改为资格预审方式?再则,所有投标人资格“全部不通过”,是否值得思考一下?也提请延伸讨论。
坚持是一种战斗力!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3831

主题

136

好友

11万

积分

荣誉总版主

好人一生平安

Rank: 8Rank: 8

2011年元宵节宫灯图标 2011年金兔迎春庆新年许愿兔图标 2010感恩节许愿灯 招标师徽章 版主勋章 社区明星 终身成就奖 金点子奖 最爱沙发

10#
发表于 2010-9-1 18:21:08 |只看该作者

回 8楼(hetan719) 的帖子

非常赞同hetan版主的观点!
第二次招标时,作为招标人或者代理机构,就应该先查找一下自己方面的原因。

相关链接,参见http://bbs.ebnew.com/read.php?ti ... A%B5%C4%CC%F5%BC%FE我在6楼的发言和其他网友的补充意见。
但愿能给楼主一些启发。
人在江湖飘,哪能不挨刀?!新浪专业招标博客,内容详实,版面唯美:http://blog.sina.com.cn/u/1088532310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Archiver|手机版|bbs.ebnew.com

GMT+8, 2026-7-25 02:55 , Processed in 0.081066 second(s), 20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2.5

© 2001-2012 Comsenz Inc.

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