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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招标] 关于法人委托书日期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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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1-1-10 11:53:22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今天遇到一个标,日期写错了,应该是2011年1月10号,错写了2010年1月10日,该不该作废标处理,算不算笔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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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zztitc + 1 提出实践中遇到的问题,请教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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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11-1-10 12:21:46 |只看该作者
关键是看这个委托书的有效期到什么时候,如果没有明示,且对应招标编号没有错误的话,应该是有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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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发表于 2011-1-10 12:26:58 |只看该作者

回 楼主(renyu21sheng) 的帖子

同意沙发意见

关键在于授权书中有无有效期的说明,如果没有,认定有效,不能废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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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板
发表于 2011-1-10 13:03:11 |只看该作者
授权书上没有标明有效期,但是工程项目名称没问题,也就是完全针对这个项目出的授权书,并且认为实质上表达了投标人的意愿,我是招标办的,处于监管的位置,所以对评标专家组提出不应该做废标处理的建议,而评标专家组认为这是在收取投标文件时就应该拒收,这不是他们的职责,拒绝作出判断,现在卡在这个环节了,怎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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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使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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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10 13:35:14 |只看该作者
“授权书上没有标明有效期,但是工程项目名称没问题,也就是完全针对这个项目出的授权书,并且认为实质上表达了投标人的意愿”不应废标
“评标专家组认为这是在收取投标文件时就应该拒收,这不是他们的职责,拒绝作出判断”既然授权书没有问题,则评标专家组继续履行其职责,对该投标文件按要求进行评审
另外,如果是资格后审的话,应该是评标专家的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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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发表于 2011-1-10 13:39:07 |只看该作者
谢谢各位的解答,最后还是废标了,我真是无语了,我只是个小职员,改变不了啊,说话没分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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圣骑士

月亮是我踢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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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发表于 2011-1-10 20:15:29 |只看该作者
同意沙发的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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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发表于 2011-1-11 11:22:56 |只看该作者
我觉得专家的意见也是又道理的,严格意义上说,这个项目还没有开始就对该项目授权处理,在逻辑上说不通的,所以专家的意见也是有道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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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发表于 2011-1-12 15:01:56 |只看该作者
不知道楼主所指的是委托书落款日期还是委托书的有效期的截止日期?

个人认为:
如果是落款日期,顶多算是投标文件编制的一个小瑕疵。
如果是有效期的截止日期,则应当由评标委员会判定为非实质性响应,由投标人承担因自己的疏忽带来的不利后果。

另:评标委员会所说的应当由招标代理机构直接拒收,敢问,法律依据是什么?招标投标法规定的应当拒收投标文件的情形中包括上述情形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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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发表于 2011-1-12 15:05:22 |只看该作者
评标专家组认为这是在收取投标文件时就应该拒收,这不是他们的职责,“拒绝”作出判断!!!

可笑之极,要评委是干什么的?要他们是来行使沉默权和拒绝权的???对投标文件作出自己的判断是评委会最基本的义务,否则就是典型的不作为!

如果是,我建议楼主,不妨“拒绝”支付评标劳务费,O(∩_∩)O哈哈~,各位看官意下如何啊?支持的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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