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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招标] 关于投标补偿费的紧急问题,请帮忙答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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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使者

招标师徽章 金点子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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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1-7-14 14:45:34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某招标项目,招标文件仅仅规定对未中标单位进行补偿。但是评标过程有因为投标单位自身原因被废标的,还需要进行补偿吗?如果不进行补偿,有法律依据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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侠客

沙发
发表于 2011-7-14 14:54:51 |只看该作者
个人理解应予补偿。按楼主所述,该投标单位是在评标过程中被废标,而不是在投标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投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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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使者

招标师徽章 金点子奖

板凳
发表于 2011-7-14 21:16:17 |只看该作者
还有别的见解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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圣骑士

地板
发表于 2011-7-15 10:12:53 |只看该作者
我个人认为好像也是要补偿的,因为你说的是未中标单位,没说是未中标的有效单位,可是说补偿你是白补的,错误也是你造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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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灵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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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7-15 10:26:38 |只看该作者
首先要明确什么类的招标,工程类:施工招标一般不补偿,设计招标一般应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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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誉总版主

无欲而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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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明星 版主勋章 社区劳模 最爱沙发 终身成就奖

6#
发表于 2011-7-15 11:15:04 |只看该作者
楼主的问题是指服务类,服务类需要补偿的也就是设计标了,而且是方案设计招标才会用到。
设计标的方案设计给予补偿金是在招标文件中提前标明的,方案设计有一个特殊性,即在投标截止时,只要递交了投标文件就是设计成果的递交,这个补偿金本来就是为补偿设计成果的,所以,您无论什么原因,废标也好、未中标也好,他的设计成果已经完成了,而且交到招标人手中,无论中标与否都应该给予补偿,当然废标的可以按最低的一档给(招标文件中应该在评标标准中说明补偿金额与档次,由评标委员会来划分)。方案设计类招标与其他类型招标最大的不同就是:其他的都是等签了合同才干活,而方案设计是先干完活了,才签合同,还不知道能不能归人家签?
无欲而钢 邮箱:wyqkk@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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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手上路

7#
发表于 2011-7-15 16:47:03 |只看该作者
这个有没有法条规定?
标业--表面的阳光工程、实则黑暗交易的沃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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圣骑士

代理项目,招标人生

8#
发表于 2011-7-15 16:47:16 |只看该作者

回 5楼(毅青) 的帖子

1 设计服务的补偿主要对未中标人的补偿,中标的有奖金就不要了吧;
2 设计方案还有深度、合理性、科学性等指标,未达到这些指标就给补偿,钱未免太容易了。技术评审未通过的最好不给 ;
3 设计招标最好先进行资格预审,选择3~5家,再进行报价目和方案的投标,方案达到招标文件规定的未中标人给于一定补偿,并且补偿金额可以设高一点。
因为专注,所以专业,landfox@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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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使者

招标师徽章 金点子奖

9#
发表于 2011-11-4 13:17:59 |只看该作者
了解了,谢谢楼上各位大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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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使者

谦谦君子

招标师徽章 社区劳模 最爱沙发 金点子奖

10#
发表于 2011-11-4 13:32:10 |只看该作者
[s:33]  对招标文件规定事项未作明确表述,又不得不做出解释,该做“利人”或“利己”的约束性的理解,并没有一个“唯一解”。招标师应该积累经验,努力做到减少漏洞,解决问题时就不会陷入只从“利己”出发,不然就无法“完场”的境地。
qinl -- 谦谦君子 披露现实,点评案例。招标投标,消除烦恼! 业界内外,携手共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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