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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招标拟设标底预警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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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9-8 09:13:45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市建委将出台管理办法,低于预警线报价将受质询

北京市建委将于近期制定出台一部招标标底管理办法,以进一步规范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标底的编制、使用和管理活动。据悉,在该办法中将设立招标标底的拦标价和预警线。

据了解,即将制定的办法中将明确规定,本市政府和国有投资建设工程必须编制标底,一个招标工程只能设立一个标底;标底需由招标人编制,不具备自行招标条件的招标人应当委托有相应资质的造价咨询单位或招标代理机构编制。标底应当反映标底编制期的市场价格水平,并应考虑施工期间的合理风险因素。如标底超出经批准的设计概算,标底编制单位应提请招标人暂停招标投标活动,不得依据设计概算而压低标底价格,应查清原因并报原项目审批部门,增加投资或降低设计标准后再继续进行招标投标活动。

据了解,办法将特别规定拦标价和预警线,以进一步规范招标投标活动。招标人可以以标底为基础设立拦标价,以拒绝投标中的过高报价,拦标价应参照市造价管理部门发布的技术经济指标中同类工程的社会平均工程造价确定。标底下浮合理的幅度作为本工程最低工程造价的预警线,一般不超过5%,对低于该幅度的报价,评标委员会应对其投标报价详细分析并予以质询;标底参与基准价格合成或者以标底为基础设置拦标价以及预警线均应在招标文件中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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