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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 各标段投资是否必须等于总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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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灵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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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3-5-2 10:51:52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一个项目,总投资为2000万,但分为两个标段后,A标段的投资为1200万,B标段的投资为1300万,比总投资超了500万,这样操作肯定不行吧,但是业主非要我给他个法律依据,顿时迷茫了,我只能说这样做有虚假招标的嫌疑,请问有没有理由充分点的法律法规依据,请大家帮帮忙[s: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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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13-5-2 11:46:20 |只看该作者
这都是常识上的事情,还要什么法律依据啊,简直就是胡搅蛮缠……[s:14]
我的梦虽然看上去很遥远,但不是不可能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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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欲而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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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发表于 2013-5-2 12:40:00 |只看该作者
业主一般都很强势,经常为一些大家都知道的事情还要代理找法律依据,有的就是胡搅蛮缠。
无欲而钢 邮箱:wyqkk@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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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使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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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板
发表于 2013-5-2 12:48:42 |只看该作者
还有物资呢,你这个如果是施工招标,肯定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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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灵王

5#
发表于 2013-5-2 13:17:38 |只看该作者

回 wu·明松 的帖子

wu·明松:这都是常识上的事情,还要什么法律依据啊,简直就是胡搅蛮缠……[s:14] (2013-05-02 11:46)
现在好多业主都是这样……烦[s: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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圣骑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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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5-2 13:57:24 |只看该作者

回 李安傅 的帖子

李安傅:现在好多业主都是这样……烦[s:74] (2013-05-02 13:17)
工作中难免会碰到各种各样的业主。业主有要求,不管合不合理,你让他讲,讲完之后,将不合法不合理的,逐条有理有据反驳,到头来业主就都听你的了……面对日益牛逼的招标人,代理不能什么时候都让他们牵着鼻子走,总之一句话:代理要自强啊……[s: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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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5-2 16:40:19 |只看该作者
[paragraph]尝试着回答一下。
先列举法规条款。
《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铁道部、交通部、信息产业部、水利部、民航总局令第30号)
第八条 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应当具备下列条件才能进行施工招标:
……
(一)初步设计及概算应当履行,已经批准;
(三)招标范围、招标方式和招标组织形式等应当履行核准手续的,已经核准;
(四)有相应的资金或资金来源已经落实;
……
第六十四条 合同中确定的建设规模、建设标准、建设内容、合同价格批准的初步设计及概算文件范围内;确需超出规定范围的,应当在中标合同签订前,报在项目审批部门审查同意。凡应报经审查而未报的,在初步设计及概算调整时,原项目审批部门一律不予承认。
(注:上述两个条款在最新修订中没有变化。)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
11.1.9  竣工结算办理完毕,发包人应将竣工结算书报送工程所在地(或有该工程管辖权行业主管部门)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备案,竣工结算书作为工程竣工验收备案、交付使用的必备文件。
《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财建[2004]369号)
第六条 招标工程的合同价款应当在规定时间内,依据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发包人与承包人(以下简称“发、承包人”)订立书面合同约定。
非招标工程的合同价款依据审定的工程预(概)算书由发、承包人在合同中约定。
合同价款在合同中约定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变。
第二十一条 工程竣工后,发、承包双方应及时办清工程竣工结算,否则,工程不得交付使用,有关部门不予办理权属登记。

《工程建设项目报建管理办法》(建建字[1994]482号)——这个比较老一点了,有很多省市可能已经不适用了。
第三条 工程建设项目由建设单位或其代理机构在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或其他立项文件批准后,须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机构进行报建,交验工程项目立项的批准文件,包括建设项目的报建内容主要包括:
  (一)工程名称;
  (二)建设地点;
  (三)投资规模;
  (四)资金来源;
  (五)当年投资额;
  (六)工程规模;
  (七)开工、竣工日期;
  (八)发包方式;
  (九)工程筹建情况;
第六条 工程建设项目的投资和建设规模有变化时,建设单位应及时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机构进行补充登记。筹建负责人变更时,应重新登记。
第九条 凡未报建的工程建设项目,不得办理招标手续和发放施工许可证,设计、施工单位不得承接该项工程的设计和施工任务。
——————————————————————————————————————————————————
再说一下我个人的思路。
首先,这个项目是否属于强制招标项目?
第二,如果是强制招标项目,是否属于30号令第八条要求的范畴?进而,如果超投资招标是否会受到第六十四条制约?
第三,如果不属于30号令第八条要求的范围,那么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是否在结算备案时管理比较严格?
第四,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是否对报建环节管理比较严格?
如果上述四条都不满足,那么个人认为可放心去招,或者建议项目业主单位调整立项文件中的投资额度。
个人意见,仅供参考。
招投标初学者,欢迎大家指正。 我的新浪博客:http://blog.sina.com.cn/u/3090380675 我的QQ:23055668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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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春三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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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5-3 16:17:31 |只看该作者
安徽省发改委有一个规定,供参考,主要是针对中央或省级财政预算支出的项目;其它地方估计也有类似文件;对于企业投资,一般比例在20%左右。
建议以当地发改委、财政局的要求为准。

参考文字:

关于加强投资项目概算调整管理的通知
2010-7-26   来源: 设计审查处

省直各部门,各市(县)发改委,各省属企业:
    根据国家投资项目概算调整管理的有关规定,针对当前我省部分投资项目擅自变更设计,超概严重等现象,为加强和规范项目概算管理,严格执行财经纪律,结合我省实际,就投资项目概算调整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依现行规定由省发展改革委审批初步设计的建设项目,在建设过程中由于价格上涨、政策调整、地质条件发生重大变化等原因,导致工程概算与原批复概算发生重大变化的,确需调整概算的,应向省发展改革委申请调整概算。
    二、申请调整概算时,应提交以下材料:
    (一)所属市(县)发展改革委或省行业主管部门的初审意见和申请文件;
    (二)原初步设计文件及初步设计批复文件;
    (三)由具备相应资质单位编制的调整概算书,调整概算与原批复概算对比表,并分类定量说明调整概算的原因、依据和计算方法;
    (四)与调整概算有关的招标文件、合同文件,包括变更洽商部分以及由审计或财政部门审定的意见,影响概算变化的政策性调整文件。
    (五)调整概算所需的其他材料。
    三、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对于项目建设规模、地点、标准、方案和工艺等主要建设内容与原批复可研有重大变化的,必须及时报原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单位确认或重新审批可行性研究报告;工程实施中,重大设计变更要及时报批,涉及到投资额变化的,要同时编报设计概算,否则均不予调整概算。
    四、对于使用中央预算内投资(包括长期建设国债等)项目、省预算内投资项目,凡概算调整幅度超过原批复概算10%及以上的,省发展改革委原则上先商请审计机关进行审计,待审计结束后,再视具体情况进行概算调整。
    五、概算调整工作原则上应在土建主体工程量完成80%之后进行。
    六、对于申请调整概算的项目,省发展改革委将按照静态控制、动态管理的原则,区别不可抗因素和人为因素对概算调整的内容和原因进行审查。对于使用基本预备费可以解决问题的项目,不予调整概算。对于确需调整概算的项目,须经省发展改革委组织专家审查后方予核定批准。
    七、对由于价格上涨、政策调整等不可抗因素造成调整概算超过原批复概算的,经核定后予以调整。调增的价差不作为计取其它费用的基数。
    八、对由于勘察、设计、施工、设备材料供应、监理单位过失造成调整概算超过原批复概算的,应根据违约责任扣减有关责任单位的费用,超出的投资不作为计取其它费用的基数。对过失情节严重的责任单位,建议相关资质管理部门依法给予处罚并公告。
    九、对由于项目单位管理不善、失职渎职,擅自扩大规模、提高标准、增加建设内容,故意漏项和报小建大等造成调整概算超过原批复概算的,将不予认可,并通报批评。对于超概算严重、性质恶劣的,将向省政府报告并追究项目单位的法律责任。
    十、上述规定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执行。
                                                  二〇一〇年二月三日

资料来源:http://www.ahpc.gov.cn/showfgyw.jsp?newsId=100896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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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5-3 17:01:14 |只看该作者
楼主的理解正确,就是虚假招标!
    不管此项目是否属于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还是自愿招标项目,选择了招标方式,在没有完善相关手续前,这样去招标,我认为都属于虚假招标。
我只向真理低头,keep walk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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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5-4 09:38:20 |只看该作者

回 学以致用 的帖子

[paragraph]
学以致用:
   楼主的理解正确,就是虚假招标!
    不管此项目是否属于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还是自愿招标项目,选择了招标方式,在没有完善相关手续前,这样去招标,我认为都属于虚假招标。

学以致用老师,这里的确存在问题。同意您的意见。而且您提到了一个“相关手续”的概念,我参加招标工作以来,这是一个一直模糊不清的地方。这里我提个建议,您看是否合适,发起一个活动,让所有论坛里参与招标工作的同仁们都晒晒所属地区招标工作的前置条件。互相学习。
我先自曝。——以工程项目施工招标为例。一是因为我接触施工招标最多,一是因为施工招标要件较多。
1.项目立项文件或投资计划;
2.项目报建文件;
3.经备案的监理中标通知书和合同;
4.经备案的勘察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如有时)
5.经备案的设计中标通知书和合同;
6.建设工程用地规划许可证;(如有时)
7.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含规划施工图);
8.施工图审查合格证书;
9.代建协议;(如有时)
10.自行招标批准文件;(如有时)
11.代理委托协议;(如有时)
12.经审查合格的施工图纸;
13.房地产开发单位资质证书;(如有时)
以上“如有时”表示,有某些情况下该要件不存在而不是表示此要件可有可无。例如,某些项目不涉及占地,规划局也不颁发“建设工程用地规划许可证”。

另外,您上次提到的回复突然不见了的情况,今天我这里也出现了,应该是一个BUG。但如果在“快速回复”中点击“进入高级模式”,刚才输入的内容还都在。如果您有空可以尝试一下。
招投标初学者,欢迎大家指正。 我的新浪博客:http://blog.sina.com.cn/u/3090380675 我的QQ:23055668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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