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注册时间
- 2014-3-4
- 最后登录
- 2021-7-27
- 阅读权限
- 1
- 积分
- 2873
- 精华
- 7
- 帖子
- 138
|
一、宁夏:非政府投资项目根据宁夏自治区物价局《关于非政府投资项目交易服务费的批复》即宁价费发(2012)56号文收取,分综合类和服务类设定不同标准。
二、甘肃: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公共资源交易服务收费标准的批复(甘发改服务〔2013〕1086号文件)、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公共资源交易收取相关交易服务收费的批复(甘发改服务〔2013〕1960号文件)、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服务收费项目和标准的批复(甘发改服务〔2013〕1922号文件) 。大致收费情况为:按矿产交易、建设工程、产权交易、药品采购分别设定不同的收费标准,对于公共资源交易中没有收取服务费的,按照使用开评标室的大小和时间设定了租赁服务费,同时还对电子系统涉及的收费做了规定,如电子印章、数字证书、存储介质等。
三、广西:
1.100万元及以下,0.1%,1000元;
2.100-500万元(含500万)0.08%,1000-4200元;
3.500-1000万元(含1000万元),0.06%,4200-7200元;
4.1000-5000万元(含5000万元),0.04%,7200-23200元;
5.5000-10000万元(含10000万元),0.02%,23200-33200元;
6.10000-20000万元(含20000万元),0.01%,33200-43200元;
7.20000万元以上,不超过50000元
8.电子投标服务费,600元/套
四、云南
1.在组织矿业权交易提供相关服务时,为矿业权的出让(包括招标、拍卖、挂牌)、转让交易行为和交易双方当事人提供的政策、业务咨询、信息发布、资格审查及确认、进行交易鉴证时收取矿业权交易服务费,收费标准略。
2.在为工程建设进场交易提供收集、存贮和发布招标投标、政策法规、企业、材料设备价格、科技和人才等信息服务时,可向招标方和中标方收取信息咨询服务费,收费标准:
交易及服务类别 计费基价 交易额 收费标准(元) 交费对象
各类工程建设及材料、设备采购招标投标项目服务 中标价 500万元以下(含500万元) 每宗不超过5000元 招标单位、中标单位各支付50%
500-1000万元之间(含1000万元) 每宗不超过7000元
1000-1500万元之间(含1500万元) 每宗不超过9000元
1500-2000万元之间(含2000万元) 每宗不超过11000元
2000万元以上 每宗不超过14000元
勘察设计、监理招标投标项目服务 每宗不超过4000元 招标单位、中标单位各支付50%
3.在为铁路工程建设进场交易提供收集、存贮和发布招标投标、政策法规、企业、材料设备价格、科技和人才等信息服务以及场地、设施服务时,可按照每宗铁路工程建设项目中标额的0.05‰向招标方和中标方收取交易服务费,每宗招标项目交易服务费上限封顶为10万元,招标方、中标方各承担交易服务费50%。除此之外,不得再收取其他任何费用。铁路工程建设项目交易服务费属于行政事业性收费,收费收入按信息咨询服务费科目全额缴入省级国库。
4、综合服务费
在为政府采购、国有产权、工程建设、罚没财物进场交易项目提供进场交易综合服务时,向进场交易的代理机构收取综合服务费(含场地、设施设备使用及人员服务费用),收费标准为:每宗800元。
工程建设按规定自行招标的项目,可向进场的交易招标人收取综合服务费,每宗800元。
上述综合服务收费由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向进场交易代理机构或自行招标人收取,进场交易代理机构或自行招标人不得将此费用向进场交易双方转嫁。
5、按照国家医疗体制改革的相关规定,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组织医药集中采购交易服务时不得收费
五、湖北
省综合招投标中心服务收费通知(鄂综招[2012]9号:进场交易项目场租费和信息资料费原则上由招标人、中标人各承担一半,招标人与中标人有约定的从其约定。场租费和信息资料费以招投标中标金额为基数,按交易项目、采取差额定率分档累进方式收取。收费标准:中标金额分别:100万以下;100-1000(含1000,下同);1000-5000;5000-10000;10000以上。费率分别:1.0‰ ; 0.8‰ ;0.6‰ ;0.4‰ ;0.2‰ 。收费管理:收取的费用上缴“省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收益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六、江西
南昌市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公示
执收单位名称 收费项目 计费单位 收费标准 执行文件依据文号
江西省南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产权交易手续费 元 产权交易手续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具体计算方法如下:成交金额500万元以下(含500万)的按4‰收取、500万元以上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2.5‰收取 、1000万元以上至2000万元的部分按2‰收取 、2000万元以上至5000万元的部分按1.5‰收取、 5000万元以上至1亿元的部分按1‰收取、1亿以上至5亿元的部分按0.5‰收取、5亿元以上的部分按0.3‰收取。每宗成交项目手续费不少于1000元。 赣财综[2004]97号文件
江西省南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股权托管服务费 元
( 一)、股权托管初始登记费:按托管股票面额的1‰收取;
( 二)、托管服务年费:每年交纳托管年费5000元;
(三)、变更登记费:法人股东股权变更登记,按2元/千股分别向出让方和受让方收取;个人股东股权变更登记,按10元/千股分别向出让方和受让方收取;因继承、股权分割等引起的股东变更,按法人股、个人股股权变更登记标准向受让方单方收取。
( 四)、质押登记费:按2元/千股的标准向出质人单方收取;
(五)、开户费:法人50元,个人20元,补办股权托管卡每户收取10元工本费。 赣财综[2005]55号文件
江西省南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综合服务费 元 1、实行工程施工招标中标的按中标价的1‰收取;
2、实行工程勘察、设计、监理招标中标的分别按勘察费、设计费、监理费的2%收取;
3、实行工程重要材料、设备招标的按中标价的0.3‰收取;
4、单项工程收费最高限额不超过6万元;
5、综合服务费按招标方承担40%,中标方承担60%收取;
6、国家与省重点工程、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应给予减免优惠。 赣价房字[2000]7号文件
江西省南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场地租赁费 元/天
一、开标室:1号开标室600元/半天,2、3、4号开标室500元/半天,5、6、7号开标室450元/半天;
二、评标室:1、11号评标室600元/半天、2-10、12号评标室500元/半天;
三、资格预审室:300元/半天;
四、询标室:100元/半天;
五、多功能大厅:3000元/半天;
六、大会议室:600元/半天;
七、接待室:600元/半天;
八、电子竞价室:1000元/次; 洪价经字[2009]33号文件
洪价经字[2010] 7号文件
江西省南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信息发布费 元/条 每条300元 洪价经字[2010]7号文件
七、浙江
(浙价服[2003]112号)对招投标项目分类别按一定比例标准收取交易服务费,同时规定了信息服务费和场地租赁费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