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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教各位前辈“评审结果在公示前应保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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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4-11-19 16:39:04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请教各位前辈,法律法规中是否有这一条“评审结果在公示前应保密”,跪求啊,各位前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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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1-19 16:59:52 |只看该作者
不知道你这评审结果是指什么内容,另外政府采购没有公示只有公告,即中标公告。
e-mail:ctcitc@163.com;QQ:75846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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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1-19 18:31:48 |只看该作者
理想情况下,发布中标公告前:评审结果只有评标委员会、招标采购机构、采购人知晓。相关保密条款如下:

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18号令)
第四十九条  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履行下列义务:……(三)对评标过程和结果,以及供应商的商业秘密保密;……

财政部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评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2]69号)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要确保评审活动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在采购结果确定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评审委员会名单负有保密责任。评审委员会成员、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相关监督人员等与评审工作有关的人员,对评审情况以及在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


        上述18号令第49条所述评标委员会对对评标过程和结果应该负有始终保密的义务;上述69号令对保密职责的法定时间期限明确说明是在“在采购结果确定前”。这个评审结果是由谁确定呢?显而易见是“招标/采购人”。通俗的按时间顺序描述应该是招标/采购人依据评标报告先确定采购结果了,才会有相应的中标公告被发布。这个两件事是有严格的先后顺序的,而且可能相差的时间有长有短。详情如下:

       前后相差三日内的情形:只有政府采购工程的项目适用招标投标法中有提及具体的时间节点即“《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公示中标候选人。”  

        只有先后顺序,前后相差时间待定的情形:政府采购的货物和服务只适用于“《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六十二条  中标供应商确定后,中标结果应当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公告。”其中是没有强制性多少天内必须发布招标公告的期限要求。


        建议楼主按照如下表述理解此事:在采购/中标结果由招标/采购人确定前,评审委员会成员、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相关监督人员等与评审工作有关的人员,对评审情况以及在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


        只要招标/采购人依法确定了采购/中标结果,由此之后,我认为就不存在继续保密的必要了(项目已经解密)。后期发布“中标公告”也是为了更加广泛的使招标项目结果广而告之呀……
     做自己感兴趣而擅长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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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1-20 09:46:56 |只看该作者
政府采购招标项目 评标结束之后5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送至采购人处
采购人在收到评标报告5个工作日内按评审推荐顺序确定中标供应商
确定中标供应商后须在财政部制定信息发布网站发布中标公告
非招标采购项目 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至采购人处
采购人在收到评审报告5个工作日内按推荐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
代理机构须在确定成交供应商后2个工作日内在财政部制定信息发布网站发布成交结果公告

评委以及参加的有关人员不得将投标文件(响应文件)的比较、评审、供应商商业秘密以及与评标(评审)有关的事项对无关人员透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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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1-28 13:17:07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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