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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场关于PPP的法律盛宴——PPP法律适用研讨会成功召开  【转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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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9-30 15:48:23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一场关于PPP的法律盛宴——PPP法律适用研讨会成功召开



一场关于PPP的法律盛宴——PPP法律适用研讨会成功召开


2015-09-30 中国政府采购杂志




一场关于PPP的法律盛宴——PPP法律适用研讨会成..jpg



中国政府采购杂志
微信号 cgpchina
功能介绍 财政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由财政部主管、经济科学出版社主办,接受财政部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的政策与业务指导,以指导宣传、服务政府采购工作,搭建政府采购信息交流平台为宗旨。

日前,北京市律师协会招投标与拍卖专业委员会在北京市惠诚律师事务所顺利召开了PPP法律研讨会,来自律协的领导、业内专家、外地律师、清华学者、检察官员、企业老总、媒体记者,大家观点交流,思想碰撞,切磋法律,各抒己见,精彩纷呈。


会议的上半场由北京市律师协会招投标与拍卖专业委员会薛起堂主任做主题演讲,下半场由专委会委员和来自各方面的专家展开讨论。惠诚律所容纳四十多人的会议室座无虚席,律所主任范世汶致辞,周勤华律师主持。


薛起堂主任的演讲主要围绕PPP有无上位法、PPP是政府采购还是招标投标、大型基础建设项目可否采用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的法律地位、PPP合同的性质是民事合同还是行政合同等问题展开,最后强调PPP项目政府选择社会资本方,必须严格遵守《政府采购法》、《招标投标法》的规定,以公开招标为原则,否则,就会因为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而导致合同无效,甚至会承担刑事责任。
盈科律师事务所的王良刚律师认为,PPP项目过程中,行政权力的让渡、项目法人的采购,必须要有采购方式的创新,而竞争性磋商方式的推出,就是适应新形势下PPP模式需要的有益创新。


三人行PPP结构设计研究院的王玲燕律师长期从事PPP结构设计和采购前的识别准备工作,积累了大量经验,她认为,中国式PPP更多的应用竞争性磋商方式是符合中国当今的现实需求的。她同时期望未来的PPP制度设计能够有更多的法律人的积极参与,在各方努力下,中国能够早日建立完善的PPP法律体系。

采编部电话:010-68580916
投稿邮箱:cgpm@vip.sina.com
发行部电话:010-68585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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