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bs.ebnew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查看: 1699|回复: 1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重庆市2009年招标投标工作报告

[复制链接]

0

主题

0

好友

5492

积分

风云使者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09-2-12 14:05:17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2008年,重庆的招投标工作按照“314”总体部署和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围绕加快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这一中心任务,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党风廉政建设招投标专项工作,着力推动《重庆市招标投标条例》出台,完善监管办法,提高监管效果,继续发挥好招投标制度在优化市场资源配置、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构筑预防和惩治腐败体系制度屏障方面的积极作用,全市招投标工作取得新成效,迈上新台阶。

    一、2008年招投标工作基本情况

    (一)推动出台《重庆市招标投标条例》,不断完善制度建设

    完成《重庆市招标投标条例》的立法审议是今年全市招投标工作的重中之重。《条例》先后通过了市政府的审查,完成了市人大常委会的三次审议。9月26日,市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最终通过了《重庆市招标投标条例》,定于2009年1月1日起实施。

    各部门、各地区结合工作实际,出台了一批招投标政策措施。市发展改革委牵头起草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国有资金投资重点建设项目招投标工作的通知》,市政府办公厅审定后于11月下发全市实施;市国土房管局围绕三期地质灾害第二批应急项目施工招标工作制定文件,完善措施;市建委会同市发展改革委、市监察局制定了《重庆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中串通投标及无故放弃中标认定和处理办法》,着力解决围标串标行为调查难,取证难,定性难的问题。南岸区、江北区、江津区、城口县等区县和市城市建设投资公司等单位出台相关管理办法,有效促进招投标工作。

    (二)采取有效措施,坚决遏制围标串标行为

    各监督部门针对围标串标行为,认真总结,改进方法,制定措施,坚决打击。市建委对串标以及无故放弃中标的行为进行了研究明确,对认定及处罚作出规定,有效地震慑了违规行为。市交委对资格审查合格单位进行投标合同段随机分组,打乱投标人的围标部署。市水利局推行现场随机确定评标基价、压证施工、设立专用账户等五项措施,遏制围标串标显实效。同时,对参建队伍的不良行为进行分类管理,对纳入橙色或红色通道管理的施工企业,禁止其在不良行为公布期内参加投标。目前,市水利局在重庆市水利水务网上先后对7家企业的不良行为进行了公示,对规范水利施工企业行为起到了促进作用。武隆县发展改革委会同相关部门对黄莺乡沙坪等三个土地开发整理项目招标活动中有围标串标行为的36家单位进行处理,取消其投标资格,产生了很强的社会效果。

    市招标投标协会制定了《重庆市招标投标行业自律公约》,并通过召开会员大会,举行诚信自律宣言仪式,向各会员单位和全社会发出诚信自律倡议,自觉抵制围标串标等违法违规行为。

    (三)积极开展《标准施工招标文件》试点,推行招投标工作标准化

    《标准施工招标文件》的试点和推广是国家统一工程招投标规则,提高招标文件质量,规范招投标活动,预防和遏制腐败的一项重要措施,要求2008年至2009年在政府资金投资项目中开展试点。市发展改革委会同市监察局、市财政局、市建委、市交委、市信产局、市水利局、市文广局七个市级部门制定实施意见,组织全市主要的企业集团、招标代理机构和区县发展改委的相关人员集中学习,明确试点工作具体要求。据不完全统计,全市有近200个项目已经或正在进行试点工作。其中,九龙坡区等部分区县在所有国有资金投资项目中推行使用标准文件。市交委将江津至合江二期高速公路项目作为试点项目,总投资约8亿元,同时推行了附属工程的招标文件范本,规范了附属工程招投标工作。市水利局在全市20个水利重点建设项目中进行了《标准文件》试点。

    (四)改进和完善监管办法,提高监管效果

    1、突出重点,加强指导

    各部门在工作中,始终坚持以国有资金投资项目招投标活动为重点,以规范招投标秩序,推动项目建设为目标,改进监督方式,加强事前指导,使监管效果得到提高。

    市发展改革委加强了对面上工作的指导。首次编印《重庆市2008年招标投标白皮书》,为全市招投标工作总结经验;会同市监察局、市建委等7个部门制定并联合下发了全市招投标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了招投标工作的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和工作重点,确定了4大任务12项工作,并将任务分解到部门。“512”汶川大地震发生后,市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发出通知,为抗震救灾明确招投标政策,指导受灾单位搞好抢险救灾工程的发包和物资采购。针对新增1000亿中央资金投资项目时间紧、要求高的情况,及时研究制定了严格招标制度、加快招标进度的5条意见。

    市发展改革委、市监察局开展BT招标等重大问题调研,加强对综合交易平台和综合监督平台建设工作的指导,先后赴江北、永川区等区县就“两个平台”建设情况开展调查研究。目前,永川区“两个平台”作用发挥突出,区委、区政府已将此作为深化政府管理、创新体制机制的重要抓手。涪陵区的统一交易平台在今年顺利投入使用,在监管工作中开始发挥作用。江北区“两个平台”建设实施方案已经论证上报区政府审批。

    2、改进措施,强化监督

    各部门完善监督方式,将事前指导、事中监督、事后检查相结合。市发展改革委对年内竣工和新开工的重点项目招投标工作重点指导督促,与市城投公司、轨道公司、水投集团、水务集团等市级主要国有投资主体加强沟通,提前介入。会同市监察局,开展了我市政府投资重点工程招投标情况的专项检查,共抽查了市中医院迁建一期工程、松藻煤电采煤沉陷综合治理、九龙坡区水碾立交工程、迎龙湖水库工程4个项目,将招标监督、项目稽察与行政监察三种手段的联动,增强了监督的有效性。加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监督管理,继续开展中央投资项目招标代理资格的申报工作,指导8家单位获得该项资质。

    市建委、市交委等部门进一步完善评标办法,减少评标工作人为因素。市国资委成立招投标效能监察领导小组,对工程项目的设计、施工招投标开展全程效能监察,有效促进了所属国有投资主体的招投标行为。

    3、注重投诉处理,依法纠正违法违规行为

    今年,市级部门共收到投诉41件,受理投诉39件。各部门加强配合,对市级重点项目招投标投诉进行联合查处,市发展改革委、市建委对大剧院舞台机械招标中的投诉进行联合调查,澄清投诉事实;会同市水利局对秀山县隘口水库枢纽工程施工招标资格预审中违规行为进行了纠正,取消了三家不合格投标人的投标资格。市交委今年共对5家投标人进行了行政处罚,其中对2家在投标活动中弄虚作假的施工单位处百万元以上的罚款和赔偿,对3家不认真履约、忽视质量安全的单位取消一年投标资格。

    同时,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继续严肃查处工程建设领域腐败行为。全年共立案99件,结案65件,给予党纪处分54人,其中处级8人,给予政纪处分28人,其中处级7人。

    (五)树立先进典型,促进招投标工作全面提高

    这几年,我市涌现了一大批贯彻招投标法律法规较好的区县和单位。为此,市级相关部门总结经验,树立先进典型带动全市工作。经市政府同意,市级七个部门对全市2007年国有资金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施工公开招标率在90%以上的42个单位进行通报表扬。市发展改革委对南岸区、合川区、涪陵区、巫山县的工作经验在全市发展改革系统进行推广和介绍;重庆市招标投标协会对重庆招标采购(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重庆地产集团等12家执行招投标制度较好的会员单位进行年度表彰,并授予“优秀会员单位”称号。

    (六)强化学习培训,抓好队伍建设

    一是积极开展《重庆市招标投标条例》的宣传教育,为《条例》贯彻实施作好准备。市发展改革委订购《条例》单行本4000册,供各方学习;组织《条例》学习培训,提出贯彻实施要求,累计培训监管人员和从业人员近500人;召开市级招标投标工作部门联席会,研究《条例》的贯彻、实施方案;应邀到市电力公司、北部新区、万州区等10个区县和单位宣讲《条例》。

    二是加强招投标监管人员在招投标业务和法律知识方面的培训,提高业务工作水平。市发展改革委组织区县发展改革委招投标业务骨干近120人,进行招投标政策法规业务知识年度培训。市国土房管局会同相关部门对区县国土分管领导、业主以及招标工作人员,采取以会代训方式,就三期地质灾害第二批应急项目招标工作进行培训。市交委通过会议、简报等形式开展宣传教育,强化交通建设领域招投标法规教育。

    二是加强对评标专家的业务水平和职业素质教育。市发展改革委组织了六次重庆市综合评标专家评标入库专家培训,共培训1200余人;指导垫江县、江津区、合川区、长寿区等区县发展改革委对本辖区入库专家累计培训近800人。市国土房管局完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招投标评标专家库,增补了100余名评标专家。市建委开展了专家的续聘和重新申报登记工作,并对评标专家实行动态监管,建立了对评标专家的培训教育、定期考核、准入清出、评标情况反馈以及对评标专家的戒免谈话制度。

    (七)指导招标投标协会加强行业自律建设

    今年是重庆市招标投标协会的开局之年,市级相关部门加强对协会的工作指导。一年来,协会围绕建平台、夯基础,相继开展了《重庆市招标投标条例》等行业重大问题调研,协助作好中央投资项目招标代理资质申报,培训评标专家,加强行业诚信体系建设、起草企业不良行为公告的实施细则,构建招投标信息服务平台和交流平台等一系列富有成效的工作,实现了协会工作开好局、迈好步的目标,切实发挥了传递政府意向、反映业界诉求的桥梁纽带作用。

    二、取得的成效和存在的问题

    (一)制度建设取得突破

    《重庆市招标投标条例》的出台标志着我市招投标制度建设取得了根本性突破。《条例》吸纳了我市多年来招投标实践中好的经验和方法,在理顺监管体制、规范操作程序、加强评标管理、明确责任义务、加大处罚力度等方面呈现诸多亮点,为构建我市公开、公平、公正的招投标市场切实提供了法律保障。

    同时,全市各区县、市级部门、国有大型企业单位出台招投标实施意见和设计招投标的廉政措施45个,其中涉及党风廉政建设的文件23个。经过多年努力,基本形成了以《招标投标法》、地方法规、政府规范性文件和部门实施意见相衔接的招投标政策体系,实现了有法可依、有章可循的目标。

    (二)国有投资项目招投标活动继续得到规范

    2008年,全市国有资金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施工合同包3309个,合同金额469.60亿元。招标合同包3227个,招标合同金额439.27亿元,招标率93.55%,比2007年提高了0.59个百分点。其中公开招标2891个合同包,占施工合同包总数的87.61%,比2007年提高了1.45个百分点,公开招标合同金额410.22亿元,占87.43%,比2007年提高了5.1个百分点。重要设备材料采购合同包825个,合同金额66.48亿元。其中,公开招标728个,占88.24%,公开招标合同金额61.82亿元,占93.00%,全面实现年初预定目标。

    对施工的投资效果进行分析,实行招标的3227个施工合同包,合同概算金额492.04亿元,招标合同金额439.27亿元,节约概算金额52.77亿元,节资率10.72%,有效控制了投资。

    (三)招投标活动透明度进一步提高

    2007年底,市级九个部门建立了中标结果公示制度。今年该项制度全面实施,全市公开招标项目基本能按要求及时将中标候选人和中标人在指定媒体予以公示,截止目前,全市有近1500个项目在指定媒介进行了公示,提高了透明度,强化了社会监督。同时,市级各部门进一步规范招标公告发布,截止目前,在市政府指定媒体发布招标公告3600余条,比2007年的2500条增加了44%。

    尽管全市招投标工作取得了新进展,但招投标活动依然存在不少问题,一是围标串标现象依然突出,且形式不断翻新,为查实纠正带来了难度;二是招投标活动中的腐败行为触目惊心。今年查处的几起大案要案都暴露出招投标活动中存在的腐败问题,巫山县交通局原局长晏大彬、江北嘴中央商务区开发投资公司原董事长梁晓琦等人的犯罪都与招投标有关;三是从业人员素质良莠不齐。目前,从业人员缺乏执业标准,极大影响了招投标行业形象和工作质量。四是对招投标违法违规行为依然惩治不力。各部门对投诉查实后涉及的单位和人处罚较轻,威慑力度不够。

    三、2009年招投标工作的思路及重点

    2009年适逢建国60周年,是扩大内需保增长,加快基础设施建设的关键之年,也是《重庆市招标投标条例》正式实施的第一年。为此,全市招投标工作要以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和市委三届三次、四次全会精神为指导,以全面实施《条例》为重点,组织宣传学习,制定配套措施,集中解决一批招投标领域反映突出的问题,促进我市招投标工作更加规范。为此,明年要重点抓好以下几点工作:

    (一)全面贯彻落实《重庆市招标投标条例》

    抓紧制定《条例》配套规定。按照《条例》的授权,制定全市统一的招标规模标准、综合评标专家库组建方案等配套规定,报市政府批准后实施,完善投诉处理程序规定。同时,编撰出版《条例》释义。

    加强学习宣传培训。市发展改革委指导区县培训工作,各行业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开展本系统的培训,市招标投标协会负责对协会会员和社会业界人士进行培训。使社会各界,尤其是招投标活动参与主体能熟知《条例》的主要内容,自觉遵守《条例》的相关规定。

    改进监管机制。完善以发展改革部门综合牵头、其他部门分工合作的工作协调机制,构建综合监督与行业监督有机衔接的监督机制;继续指导和推进有条件的区县开展“两个平台”试点。

    (二)研究构建招投标诚信体系

    认真总结行业诚信体系建设中好的经验和做法,实施全市范围的招投标违法企业处罚公示制度,严肃查处招投标违法违规行为,完善监察部门和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关于招投标违法违纪案件移送机制。

    (三)认真贯彻落实好国家有关招投标方面的政策

    按照国家统一安排,一是总结《标准施工招标文件》试点情况;二是开展招标采购从业人员和招标师职业水平考试工作,尽快提高我市招投标从业队伍素质;三是围绕用好中央投资项目招标代理资质制定办法,并做好资质年检初审、第三批资格申报等日常管理工作,加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业务指导。

    (四)加强指导招标投标协会工作,进一步发挥行业自律作用

    一是组织会员学好《条例》,开展《条例》知识竞赛,将学习贯彻活动落到实处。二是抓好诚信自律宣言落实,督促会员按照诚信自律宣言的要求认真履行,根据我市诚信体系建设的要求,对有不良信用档案的单位进行公示,使失信企业“一处受罚、处处受制”。三是建立和完善行业统计评比办法,在全行业树立创先争优,遵章守纪的良好风尚。四是配合主管部门开展招投标重大问题研究,编制案例分析,及时、主动地向政府主管部门提出合理化建议。



来源:国家发展改革委网站
已有 1 人评分威望 收起 理由
gzztitc + 3 及时转发 重要消息

总评分: 威望 + 3   查看全部评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0

主题

0

好友

3

积分

新手上路

沙发
发表于 2009-2-13 15:13:23 |只看该作者
引用楼主招标投标人于2009-02-12 14:05发表的 重庆市2009年招标投标工作报告 :

    2008年,重庆的招投标工作按照“314”总体部署和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围绕加快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这一中心任务,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党风廉政建设招投标专项工作,着力推动《重庆市招标投标条例》出台,完善监管办法,提高监管效果,继续发挥好招投标制度在优化市场资源配置、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构筑预防和惩治腐败体系制度屏障方面的积极作用,全市招投标工作取得新成效,迈上新台阶。

    一、2008年招投标工作基本情况

.......

这样看来对投标人的限制要开始加大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Archiver|手机版|bbs.ebnew.com

GMT+8, 2024-11-28 01:41 , Processed in 0.075549 second(s), 21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2.5

© 2001-2012 Comsenz Inc.

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