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bs.ebnew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查看: 1527|回复: 1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监督工程招投标 郑州一个月10家公司资格被取消【转帖+读后感】

[复制链接]

435

主题

191

好友

6万

积分

荣誉总版主

Rank: 8Rank: 8

社区明星 版主勋章 社区劳模 原创达人 终身成就奖 最爱沙发 金点子奖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09-8-28 12:26:52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监督工程招投标 郑州一个月10家公司资格被取消



              中国招标投标协会 2009-08-27  来源 郑州日报


  24日,记者从郑州市检察院了解到,检察机关为确保工程项目建设安全,全程监督建设工程招投标,一个月内,共取消8家公司投标资格,2家公司中标资格,废标1起。


  今年629日,新郑市检察院在参加该市龙王乡幼儿园工程施工项目招标监督过程中,发现重庆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等5家单位委托代理人没有到现场参加开标,而是由没有授权委托的人员唱标,监督人员当即提出取消5家公司投标资格的建议。


  78二七区某整治工程举行招标会,二七区检察院委派两名检察官对该工程招投标过程进行全程监督第一名中标单位产生后,检察官对投标文件进行查阅和反复审核,发现中标单位提供的安全许可证存在过期等问题,遂建议取消该公司的中标资格。



  对工程招投标的监督,要经过先后3次的审查。市检察院相关负责人说,2009年至今,市检察机关根据郑州拆迁、征地情况,对辖区50多个涉及民生的重大工程建设进行全程监督,纠正了10余个问题标的。




    来源:郑州日报  作者:张冯焱 王晋晋 通讯员 张胜利




    保存时间:2009/8/27
    原标题:中国招标投标协会
http://www.ctba.org.cn/list_show.jsp?record_id=116405


【读后感:本文是在中国招标投标协会网站上转载的。一般的,人们会认为这是一个成功的经验,值得推广。但是,笔者感到的却是更多的问题:


首先,检察院应该如何对招标投标进行监督?报道中说:“二七区某整治工程举行招标会,二七区检察院委派两名检察官对该工程招投标过程进行全程监督”;其实,那只是对开标和评标过程的监督。没有延伸到开标前或者中标签约的步骤。



其次,检察院具体如何监督?在一般人的印象里,检察院属于“政府监督执法机关”,是否提前介入每一次经济活动?每次开标都要派2名检察官列席开标大会和评标委员会的会议?



另外,纪委是否也应该派人监督?反贪局;人大;社会监督员……是否都需要派员参与监督?



已经有网友发言说:如果有5个评标专家在评标,旁边坐着更多的监督人员……能够评好标吗?

    第三,不知道检察院的工作成绩“全程监督建设工程招投标,一个月内,共取消8家公司投标资格,2家公司中标资格,废标1起。”都是具体什么原因?


但是,从本报道说的:


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等5家单位委托代理人没有到现场参加开标,而是由没有授权委托的人员唱标,监督人员当即提出取消5家公司投标资格的建议”


《招标投标法》并没有要求投标人必须参加开标大会,而是将选择权赋予投标人自己。那么,我们的检察官为何据此判定要求取消人家的投标资格?检察官如果不懂得法律,其后果是不堪设想的。


笔者也不明白:怎么不是主持人“唱标”,而是投标委托人唱标??


第一名中标单位产生后,检察官对投标文件进行查阅和反复审核,发现中标单位提供的安全许可证存在过期等问题,遂建议取消该公司的中标资格。”



笔者疑虑:检察官仔细核查的是许可证原件还是复印件?评标委员会怎么审查的?如果是复印件过期,需不需要让投标人出示原件:再说,发“安全许可证”,应该是质量技术监督局的责任,检察院能够作出实质性的判断吗?笔者不清楚。



个人意见,仅供参考。 Gzztitc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435

主题

191

好友

6万

积分

荣誉总版主

Rank: 8Rank: 8

社区明星 版主勋章 社区劳模 原创达人 终身成就奖 最爱沙发 金点子奖

沙发
发表于 2009-8-28 17:25:22 |只看该作者
再转发一篇文章做参考:

     引入监督机制切莫影响评标


          2009-8-26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  作者:锦凌




  近日,某市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再次提升了他们的开标现场监督力量,两位身份特殊的律师加入了本来已经很庞大的监督队伍。进入评标室的人太多了,会不会给大家留出钻空子、走门路的余地?一位供应商负责人在开标现场担心地说。


  对此,笔者认为在开标现场引入监督机制是保证政府采购工作做到真正公开、公平、公正的一个保证,但是在把握尺度方面也应该提起注意,不要适得其反影响正常的评标工作。


  《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中要求,开标由招标采购单位主持,采购人、投标人和有关方面代表参加。评标工作由招标采购单位负责组织,具体评标事务由招标采购单位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单位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目前,很多省市的政府采购部门为了保证评标过程的公开透明,纷纷引入了各种监督机制,比如在开标现场请来当地纪检和监察部门的工作人员、聘请社会监督员、邀请特聘法律顾问等等。这种做法一方面确实对政府采购的评标过程起到了很好的监督作用,但是另一方面,确如一些供应商所担心的那样:太多的人进入评标室对于公平性是个很大的考验。


  目前,一些省市在项目评审的过程中,只允许代理机构的工作人员和评审专家进入评审现场,而对于采购人单位的代表也表示不允许参加的。他们在控制专家入库和抽查评审过程方面下了很大的力度,因此对保证评审公正性的工作做得很好。相比之下,一些省市引入了供应商监督制度,完全使评标环节透明化。但是这些省市在执行该制度的时候,是不允许进入评审现场的其他人说话的。只许看,不许说。有什么问题可以在评审结束后集中反映。某市政府采购中心的工作人员说。笔者认为,如果要引入监督机制,这两种情况是把握尺度比较好的做法。而如果引入各方的监督力量并且允许他们在评标室发表意见的话,不但会影响评审专家的正常工作,也势必会给一些有想法的供应商提供作弊的机会。如果监督机制给政府采购工作带来了不必要的损失,那就得不偿失了。

    责任编辑:蒋莉蓉11


    保存时间:2009/8/28
    原标题:引入监督机制切莫影响评标_政府采购信息网
http://www.caigou2003.com/theo/shiwu/200908/20090826135042_294764.html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Archiver|手机版|bbs.ebnew.com

GMT+8, 2025-8-6 15:15 , Processed in 0.069685 second(s), 21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2.5

© 2001-2012 Comsenz Inc.

回顶部